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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合同纠纷]
《旅游合同》有新规:游客买到假货旅行社先赔
外出旅游时,在旅行社带去的购物点买到假货是令游客最气愤、最头疼的事。5月16日,记者了解到,国家旅游局会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制定和修订的《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将于下月启用。按照新规,以后游客在旅行社推荐购物点买到假货,游客在无法退货的情况下,旅行社必须先行赔付;旅行社一天安排多次购物的行为,也将被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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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租赁合同纠纷]
保障双方权益 租赁合同登记好处多
这样可以很好地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办理合同登记,依法纳入管理后会享受很多后续的好处,未办登记是违法行为,办了登记发生纠纷后可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协调处理,起到很好的效果,且不办理登记还可能承担法律后果,不仅是在租赁部门,税务部门也可对其偷逃税作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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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房屋土地纠纷]
认定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的4个方面
出租人和承租人就房屋出租的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租赁合同就成立了。成立后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法律效力,主要从下面四个方面进行审查。 (一)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出租人是否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权人等。 (二)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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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房屋土地纠纷]
律师支招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住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住房时签订的、用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作为住房的承租人,既要清楚自己的权利,也应了解自己的义务。具体来说,房屋租赁合同应包括以下条款: 1、租赁期限 由于承租人不希望频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时间内又要寻找新的房客,双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较稳定的时间,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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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其它合同纠纷]
运输部门错发货物,托运者应否承担违约责任
的过错所造成,与我公司无关,因而我公司不应承担违约责任。请问,运输部门错发货物,托运者应否承担违约责任? 李筱读者: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你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一方面,合同责任不同于过错责任。一般情况下,如果行为人对损害结果没有过错,是不应承担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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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其它合同纠纷]
“政策性违约”退房纠纷如何开解
先生退还购房定金20万元。王先生则称张小姐构成违约,不同意退还定金。 关键问题:“政策性违约”的性质如何认定 从目前发生的纠纷来看,购房者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一般为要求判令解除其与卖房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请求判令卖房人退还其已交纳的款项。购房者的事实依据非常明确,均直接指向国家行政机关及地方政府对楼市的调控政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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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其它合同纠纷]
企业员工手册未经民主程序被确认无效
用人单位通常会将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作为附加条款写入劳动合同,这些条款通常会被载于《员工手册》,而因员工手册而引发的公司与职工之间的纠纷也逐年增多。8月17日,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新、旧员工手册更新引发的员工手册效力官司,判决未通过民主程序的新员工手册无效。据悉,企业员工手册因程序问题被确认无效的在北京市尚属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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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其它合同纠纷]
公司擅改员工手册 工人反对遭开除
值班不让睡觉,被公司擅自写入《员工手册》,值班长侯先生带头不服气,拒绝签字同意,遭到公司开除。市一中院审理认定,公司不经民主程序,擅改《员工手册》属于无效行为,判令公司和侯先生续订劳动合同。 侯先生是某公司高压配电室值班长,他认为去年公司下发《关于对〈员工手册〉工作时间岗中睡觉处罚条例内容进行修订的通知》中某些条款违反行业规范及技术规范,所以拒绝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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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其它合同纠纷]
企业劳动纠纷多败在内部规章上
和员工来说都有无可比拟的现实意义和法律意义。特别是在法律法规对劳动纠纷的有关事项规定不明确、不具体时,规章制度就显得尤为重要。很多企业在面临劳动争议纠纷中解除劳动关系这一难题时,都输在了“规章制度”上。 那么什么样的规章制度才是合法完善、产生法律效力的呢?律师认为:实践中要真正使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发挥应有的作用,要注意以下四点: 一是制定主体要适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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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其它合同纠纷]
单方解除的程序
单方解除,即享有合同解除权的一方当事人通过行使解除权而解除合同。解除权属形成权,不需对方当事人同意。只需解除权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即可发生解除合同的法律效果。但解除权的行使并非毫无限制,合同法对其行使期限和行使方式均有明确规定。 关于解除权的行使期限,合同法第95条规定:(1)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该权利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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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承揽合同纠纷]
怎样区分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
雇佣合同中雇员与雇主具有一定的人身依附性,即雇员在一定程度上要服从雇主的监管和安排,具有隶属性。而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在完成工作中具有独立性,如何完成工作,由承揽人自己决定,不受定作人的监控,承揽人主要是依靠自己的技术力量和能力来完成工作,双方之间不存在支配与服从关系。 2、雇佣合同履行中所发生的危险、意外事故或损失,一般是由接受劳务的雇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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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租赁合同纠纷]
租赁合同中的风险由谁承担
租赁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租赁物的毁损、灭失或者部分毁损灭失的客观情况以及因为发生这些客观事件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因此,租赁合同的风险包括租赁物灭失风险和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风险。所谓租赁合同的风险负担,就是指对于上述的风险由谁承担的问题。 1、租赁物毁损、灭失风险的承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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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其它合同纠纷]
承租人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有什么后果?
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对租赁物享有占有、使用等权利。实践中,也会出现承租人改善、对租赁物进行改进的情形,这种行为是否会影响承租人与出租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我们进行以下说明。 所谓租赁物的改善,是指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加其他设施的行为。在租赁关系当中,承租人对租赁物依据合同的约定得行使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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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租赁合同纠纷]
租赁合同中的转租行为
人发生的关系不同,我国《合同法》中对合法的转租必须经过出租人的同意,而租赁权的让与不必经出租人的同意,只需履行通知义务。 二、转租合同的效力 在限制主义的模式下,由于转租所涉及到了无权处分的问题,所以使得转租合同的效力变得相当的复杂。 我国《合同法》第224条对转租行为作了如下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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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租赁合同纠纷]
租赁合同的明示更新问题
租赁合同的明示更新,是指在租赁的期间届满之前,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一致,续订租赁合同的法律现象。所谓明示更新,是相对于 “默示更新”而言的。租赁期间届满,租赁合同即宣告终止。承租人即负有向出租人返还租赁物的义务,出租人有权请求承租人归还租赁物。如果当事人之间愿意维持原来的租赁关系,应当在此之前就作好安排,继续签订租赁合同,以保持原先合同关系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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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租赁合同纠纷]
租赁合同的默示更新问题
所谓租赁合同的默示更新,是指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法律即推定租赁合同当事人之间续签了租赁合同的法律现象。租赁期间届满,租赁合同即宣告终止。承租人负有向出租人返还租赁物的义务,出租人有权请求承租人归还租赁物。如果当事人之间愿意维持原来的租赁关系,可以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此种行为称为租赁合同的续签,又称为租赁合同的明示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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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合同诉讼]
合同诉讼中的证据规则
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8.对合同的审查 合同诉讼中,合同为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合同的审查对合同诉讼具有很重要意义。合同的审查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1)对合同主体资格的审查;(2)对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进行审查;(3)对合同的内容进行审查;(4)对合同的形式及审批手续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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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合同诉讼]
合同纠纷诉讼管辖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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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其它合同纠纷]
租赁合同纠纷管辖的确定标准
坐落地与被告所在地不一致的纠纷,不便于受诉法院查明案情和判决后的执行。 第二种意见认为,根据审判实践中的一贯做法,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理由是,《民事诉讼法》第23条所称“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指的是经济合同,不包括民事合同,因为民事合同范围较广,显然房屋租赁纠纷不能按合同纠纷确定管辖;《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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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其它合同纠纷]
无书面合同时当事人如何证明合同内容
在附期限的合同中,主张该合同权利的当事人,应当就该所附生效期限,或终止期限存在并届至,或届满的事实,承担证明。 但是,在没有书面合同作为证据的情形下,当事人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方法证明合同的内容以及其他上述待证事实呢? 笔者建议,当事人此时可以从其他物证或书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方面入手,这些材料可以起到对合同内容的证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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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