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同纠纷]
借款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
本质特征的是贷款方的放款行为,而不是借款方的还本付息行为。因为借款方的还本行为类似于租赁合同中返还租赁物的行为,而付息行为是借款方使用资金的价款,这两项都不能反映借款合同的本质;而贷款方的放款行为才是借款合同不同于其他合同的标志。 综上,在当事人双方约定不明的情况下,应当以贷方履约地——借款人所在地确定借款合同的履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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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担保合同纠纷]
未登记不动产抵押合同的效力辩析
你好,请问未登记不动产抵押合同的效力辩析? 西藏律师 解答: [裁判要旨] 《担保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以不动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未登记的不动产抵押合同应按未生效合同对待和处理,因抵押合同未生效而产生的民事责任是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应按过错大小担责。抵押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讼时效应从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适用二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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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担保合同纠纷]
借款人将抵押物重复抵押的应当如何认定其效力
你好,请问借款人将抵押物重复抵押的,应当如何认定其效力? 铜仁律师 解答: [案情] 赵某某自己经营一家酒店,因流动资金紧张,于是向某银行借款,双方签订抵押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50万元,借款期限1年,自2004年3月9日起至2005年3月8日止,借款利息为月6.43%0,赵某某以酒店所有的机器设备作为抵押物,到期不能偿还,银行可以以此抵押物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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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担保合同纠纷]
欠款人逾期不还款能否就已经典当的抵押物直接受偿
你好,请问欠款人逾期不还款,能否就已经典当的抵押物直接受偿? 毕节律师 解答: [案情] 1997年2月25日,段某因购买汽车向郭某为借款31000元,之后双方签订了借款抵押协议,规定借款月息5分,在9月25日将本息全部还清,以段某位于海河路10号的3间平房作为抵押物。借款期满后,郭某为要求段某偿还借款,如不偿还借款,将行使抵押,扭。段某答应立即筹款,过几天就会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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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担保合同纠纷]
各种保证期间的具体规定
你好,请问各种保证期间的具体规定? 贵阳律师 解答: 保证的期间是保证责任的存续期间,即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履行保证义务的有效期间。它事关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债权债务能否行使或履行,也是确定保证债务与诉讼时效关系的依据,因而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应明确约定。以下具体论述之。 (一)担保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把保证期间分为有约定、无约定和约定不明三种。 1、当事人对保证期间有约定的,从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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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担保合同纠纷]
法律规定的保证的范围
你好,请问法律规定的保证的范围是什么呢? 贵州律师 解答: 保证责任的范围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保证人在多大限度内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在签订保证合同时,必须明确约定保证责任的范围。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保证责任的范围主要包括: (一)主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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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担保合同纠纷]
公司决议与对外担保
你好,请问公司决议与对外担保是怎么的? 昭通律师 解答: 一、问题的提出 2009年3月,a银行收到四川省某县级法院的开庭传票,原告是b公司,被告是c公司、a银行和d公司,案由是保证合同纠纷,诉讼请求为请求确认c公司与a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无效。原来,c公司是一家依法成立的贸易公司,b公司、d公司都是c公司的股东,其中b公司出资比例为20%,d公司持股比例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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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担保合同纠纷]
保证合同纠纷指引
保证合同纠纷指引 一、保证 担保法上的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具有下列三个方面的含义: 1、保证是一种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 保证须由债权人与保证人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才可成立。凡仅由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的保证,不是民法上的普通保证。如票据法上的保证,即使有保证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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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担保合同纠纷]
民事诉讼举证指引之九 金融机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借款人履行合同情况的证据即各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如银行进帐单、现金缴款单等。 四、 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及计算明细 1、 提供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和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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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担保合同纠纷]
国外担保协议样本(英文版)
suretyship agreement sample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debtor") whose address is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and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surety"), whose address is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jointly and severally bind themselves to pay $ ____ amount to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reditor") whose address is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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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担保合同纠纷]
最高额质押担保合同(样本)
鉴于借款人与贷款人将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由贷款人为借款人提供借款,为保障贷款人债权的实现,质押人自愿以其财产(详见质押物或权利清单)为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形成的相关债权提供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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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合同纠纷]
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样本)
鉴于借款人与贷款人将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由贷款人为借款人提供借款,为保障贷款人债权的实现,保证人自愿为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形成的相关债权提供保证。为此,依据《合同法》、《担保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及南信外授字[200 ]第[ ]号《佛山市南海区农村信用社联社国际贸易中小企业融资授信额度协议》的规定,经贷款人、借款人和保证人充分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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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合同纠纷]
最高额抵押合同的法律规定
所谓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债权限额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 最高额抵押具有担保债权的不特定性的特点。即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未来债权是不特定的,将来的债权是否发生、债权类型是什么、债权额是多少均是不确定的。因此,其所担保的债权不必须都是同一性质的债务。 设定最高额抵押时,双方要明确规定债权发生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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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合同纠纷]
关于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推行工程建设合同担保的若干规定
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 推行工程建设合同担保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 (建市[2004]137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解放军总后营房部: 《关于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推行工程建设合同担保的若干规定(试行)》已征得有关部门原则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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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担保合同纠纷]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贷款抵押管理规定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贷款抵押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银行各类贷款的风险管理,依法办理贷款抵押,依法处置抵押物,维护本行与借款人的正当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建设银行发放的各类人民币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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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合同纠纷]
银行提前放贷 担保合同无效
该年4月1日,在刘长春和任钧民均没有到有关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的情况下,东城支行与刘长春和任钧民签订了两份抵押合同后,又与小愉乐酒楼签订了一份短期贷款合同,约定由东城支行向小愉乐酒楼发放贷款45万元,借款期限自1999年4月2日至1999年8月2日止。次日小愉乐酒楼即取得贷款45万元。 小愉乐酒楼并没有如期归还贷款,拖欠到2001年8月20日时,除本金外,已欠银行利息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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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担保合同纠纷]
担保合同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债权担保的内容即担保权与担保义务组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债权人的担保权因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的性质不同,也表现不同的属性。在人的担保即保证中,担保权是一种债权性的请求权,属债权范围;而在物的担保中,则是一种物权性的优先受偿权,故也称为担保物权,两者间的效力相差较大。与此相对应,担保义务人的义务在人的担保中,实为一种债务,而于物的担保中则是一种物权负担。 1、保证合同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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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担保合同纠纷]
担保合同与主合同是什么关系
担保法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主合同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订立的经济合同。担保合同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订立的担保主合同债权实现的合同。因此,担保合同是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为根据的。有了主合同才有担保合同的必要,没有主合同,就不需要担保合同,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是主从关系。担保合同的性质是从合同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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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合同纠纷]
大连市国有企业保证担保和抵押担保中企业财产监督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国有企业保证担保和抵押担保活动中企业财产的监督管理,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国务院《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市及县(市)、区所属的国有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国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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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担保合同纠纷]
担保合同合同的变更和转让的情形
担保合同合同的变更和转让的情形 第七十七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七十八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第七十九条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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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