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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不同于股权转让的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是指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合同约定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的问题,一般来说,如无特殊约定,股权转让合同自转让方与受让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股权转让的生效是指股权何时发生实际转移的问题,也就是受让方何时取得股东身份的问题,即从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备案时起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还要合同双方的适当履行,股权转让才能实现。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公司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操作方式
股权转让实务操作方式:
咨询律师: 胡骅
[公司股权转让] 公司股权转让所需文件
公司原股东会关于转让股权的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必须明确: (1) 如何转让 (2) 转让前的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3、 公司新股东会决议 (1)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 (2)重新选举董事、监事人员(如董事发生变化须提供董事会决议选举董事长,如原董事会成员不变的也须说明原董事会组成人员不变)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公司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的法律问题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规定股权转让的条件,限制股东转让股权,其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效力。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应当通知其他股东,多个股东要求购买股权的,应当按各自持股比例受让。 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非股东转让股权,应当向公司和其他股东告知拟受让人和拟转让价格条件。公司应当召开股东会征求其他股东的同意。
咨询律师: 胡骅
[公司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协议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现签定本股权转让协议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公司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需要提供材料
出让方企业股权转让申请书及主管部门批复; 二、股权转让合同书; 三、出让方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集体性质)或股东(董事会)决议; 四、股权变动的公司股东(董事会)决议; 五、原公司章程; 六、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 七、出让方、受让方及股权变动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咨询律师: 胡骅
[公司股权转让] 公司股权转让程序
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二、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三、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四、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按照800亿元的准入条件测算,有大约20家商业银行具备参与试点资格。降低到600亿元,具备资格的银行将更多。”上述人士说。 但是考虑到消费金融公司不吸收公众存款,最初的资金来源只有注册资本金,且无抵押无担保的贷款信用风险比较高,银监会认为较高的注册资本金是抵御风险的重要防线。因此,《办法》中并未降低注册资本金的门槛,最低限额为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发布部门: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广东省人民政府颁布的《广东省贯彻〈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实施办法》,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关联法规:第二条《条例》和省政府的实施办法已有明确规定的,本实施办法一般不再引述,应一并贯彻执行。
咨询律师: 刘波
发布部门: 中国证券业协会  发布文号: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指导股份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挂牌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根据《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暂行)》,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本规则仅规定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要求的最低标准。
咨询律师: 刘波
属于无效行为,要求恢复原始股东身份。 【分歧】 未经工商登记而以股权转让方式撤资的行为是否构成属抽逃出资? 第一种意见认为,撤资必须经过工商行政部门核准、登记。本案未经工商行政部门核准、登记,即让此前已经登记的股东撤资明显违法,当属抽逃出资。 第二种意见则认为不构成抽逃出资。 【管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是: 首先,撤资(又叫退股)并不等于抽逃出资。
咨询律师: 刘波
异议,何树华代表玛斯特尔公司与万翔实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也是股东会一致通过并授权的结果,且自玛斯特尔公司与万翔实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至今,玛斯特尔公司股东亦未对股权转让协议的内容提出任何异议。因此,应当可以认定,玛斯特尔公司与万翔实业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内容得到了该公司股东的同意和认可。 玛斯特尔公司与万翔实业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协议内容亦未违反法律法规,合法有效。
咨询律师: 肖本岗
来增加注册资本,也可以将公积金转为注册资本,情况比较复杂。下面主要介绍一下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程序和要求。 (一)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应由董事会拟订增资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
咨询律师: 刘波
实践中,一些公司通过合法的减资决议,违反法定减资程序进行实质减资,公司的信用和偿债能力减弱,债权人利益受到威胁。 资本不变原则要求公司资本总额确定后,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做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咨询律师: 刘波
[公司减资] 外资减资程序
企业如需调整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应向审批机关提交董事会一致通过的决议和董事长签署的申请书,在申请书中详述缩小生产、经营规模的理由及调整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的数额,并附经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的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债权人名单和营业执照副本。 (二)原审批机关应当在收到上述文件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做出是否同意的初步答复。企业应当自原审批机关就同意企业调整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做出初步答复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省级以上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债权人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企业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三)企业经3次公告后,向原审批机关提交公司在报纸上三次登载公司调低注册资本公告的证明和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原审批机关应当在收到上述文件之日起30日内,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原审批机关在做出批准决定后,应将决定同时抄送工商行政管理、税务或海关等有关部门。 (四)企业调整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的申请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后的30日内,按规定向原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并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公司增资] 公司增资、减资的规定
公司增资、减资的规定 一、公司减资需履行如下程序: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咨询律师: 刘波
最近在接触一个项目的时候碰到企业减资的情形,这个项目的减资是单方股东未按时到资,然后公司按减资的方式处理。当时在场的律师说,减资是必须同比例减资的,不能单方减资,而我更多关注的是减资对公司的影响,和履行的一些必要程序,当时我觉得减资不一定要同比例吧,带着这些问题
咨询律师: 肖本岗
[财产清查] 什么叫公司的资本
对于公司资本,迄今为止,人们仍缺乏统一的认识。它在不同学科、不同领域有着不同的含义。公司法上的资本,通常指公司的注册资本,即由章程所确定 的、股东认缴的出资总额,又称股本。其特征是: 第一,它是股东对于公司的投资。 第二,它是股东对于公司的永久性投资。公司负债到期必须偿还,而股东一旦投资于公司形成公司资本,只要公司处于存续状态,就不能退还股金。
咨询律师: 刘波
公司减资债权人利益的保护问题 大陆法系国家一般实行较为严格的资本制度,在公司制度中贯彻“资本三原则”:资本不变原则、资本充实原则和资本维持原则,目的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即使法律允许减资,也设置了一系列严格的程序和条件,包括减资的财务界限、股东会决议的方式、通知和公告程序、债务的处理或担保、注册登记程序以及向股东返还资本的条件等。
咨询律师: 刘波
[公司减资] 公司减资的条件和程序
过时,公司将没有财产来承担法律责任了。所以,这样的减资法律是不允许的。 再次是资本不变原则,即公司的资本总额非经严格的法定程序,不得任意增减。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手续比较简单,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由股东会作出决议。公司不设股东会的,由董事会作出决议。有限责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手续就比较复杂。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公司设立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6 业务咨询人数: 124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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