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权转让]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投资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转让管理办法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投资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转让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农业综合开发投资参股企业国有股权(以下简称国有股权)转让行为,加强国有股权交易的监督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和农业综合开发管理的规定
咨询律师:
胡骅
[公司股权转让]
国有股权管理工作的职能划分
具体职能划分如下: (一)省级财政(国资)部门国有股权管理职能 地方国有资产占用单放设立公司和发行a股股票; 地方股东单位未全额认购或以非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应配股份
咨询律师:
胡骅
[公司股权转让]
国有股权管理程序
由省级财政(国资)部门负责的国有股权管理事宜,经地方财政(国资)部门逐级审核后,报省级财政(国资)部门批准。 (二)由财政部负责的国有股权管理事宜,按以下两种情形办理: 国有股权由地方单位持有的,国有股权管理事宜由省级财政(国资)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批准。 国有股权由中央单位持有的,国有股权管理事宜由中央单位审核后报财政部批准。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公司股权转让]
办理国有股权管理审核批复事宜需报送的材料
办理国有股权管理审核批复事宜需报送的材料: (一)设立公司需报送的材料: 1.中央单位或地方财政(国资)部门及国有股东关于国有股权管理问题的由请报告; 2中央单位或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同意组建股份有限公司的文件; 3.设立公司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资产重组方案、国有股权管理方案; 4.各发起人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营业执照及主发起人前三年财务报表; 5.发起人协议、资产重组协议; 6.
咨询律师:
胡骅
[公司股权转让]
国有股权及转让的基本原则
国有股权的转让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非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权转让,二是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权转让。 国有股权转让的基本原则 在国有股权转让时,除了一般股权转让须遵守的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等原则外,还有两个重要原则: 一是有条件转让原则。
咨询律师:
胡骅
[公司股权转让]
国有股权转让的条件
国有股权的转让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转让国有股权应以调整投资结构为主要目的。 二是转让国有股权须遵从国家有关转让国家股的规定,由国有股持股单位提出申请,说明转让目的、转让收入的投向、转让数额、转让对象、转让方式和条件、转让定价、转让时间以及其他具体安排。 三是转让国有股权的申请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和省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公司股权转让]
国有股权转让的要求
根据《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及国资委、财政部颁布并于2004年2月1日实施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股权转让应符合以下要求: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有利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可促进国有资本优化配置;交易股权权属清楚;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方式;
咨询律师:
胡骅
[公司股权转让]
国有股权转让的基本原则
在国有股权转让时,除了一般股权转让须遵守的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等原则外,还有两个重要原则: 一是有条件转让原则。鉴于国有股权的社会性目的,在进行国有股权的转让时必须进行可行性研究、设置合理的股权结构、进行严格的资产评估和审计;尤其是要防止把不需要或不具备转让条件的国有股权硬性转让。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公司股权转让]
国有股权“稀释”和“退出”推动的企业改制及政策含义
多元化的股份制作了应有的肯定,还提出要对国有经济布局进行战略性调整,十五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所以国有企业改制明显采取了股权多元化的形式,以非国有股对国有股进行“稀释”,并让一部分国有资本从竞争性领域“退出”,使得改制进程明显加快,难度很高的大中型国有企业的改制在全国大面积推开,而小型国有企业的改制在全国多数地区已基本完成。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公司股权转让]
国有产权交易中的法律问题
国有企业改制过程往往伴随着国有产权的交易。随着国有企业的改制重组和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步伐的加快,转让企业国有产权的活动明显增多,通过转让、拍卖、收购、兼并、投资参股、债权转股权等多种形式进行产权交易和流转已经成为国企改制的主要手段。当然,在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有的是因为我国产权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产权交易市场不完善,产权交易监管不到位等。
咨询律师:
胡骅
[公司股权转让]
什么是国有股权
国有股权是指由国家授权的投资主体作为股东,对因其以国有财产进行投资而在公司中形成的相应股份(出资比例)所享有的收益和为此而享有的表决、质询、查询公司帐册以及对股份进行处分等权能的总和。 国有股权的大小是由在公司中国有股份(出资比例)的多少决定的。
咨询律师:
胡骅
[公司股权转让]
国有股权的公权本质
在现代企业制度中,通过国家所有权与公司法人财产权的分离,国家所有权实现了其在国有公司中的民事转化,即股权化。然而,尽管公司法人是一个市场经济中的民事主体,国有股权具有民事权利的一般形式特征,但在本质上,国有股权仍然属于国家公权范畴。其理由在体现在下三个方面。 (一)国有财产来源上的公法性依据主流学说(法律根据说),“凡根据公法规定的权利为公权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公司股权转让]
邢台市股份制企业股权登记托管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邢台市股份制企业股权登记托管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股份制企业内部股权的规范化管理,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股权私下交易等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持股人的合法权益,强化对有限责任公司和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优质服务,提高股权托管服务工作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公司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股东会决议范本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关于同意×××、×××转让其股份的决议 时间: 地点: 出席会议股东: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表 %的股份,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通过。 根据股东 、 先生提出转让其所持有的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的书面申请,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于 年 月 日召开会议。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公司股权转让]
外资企业转让股权如何纳税
新家坡一公司持中国大陆某公司51%股权,现将51%的股权转让给中国境内另一家公司,转让方(新加坡企业)如何缴税?当转让价高于投资成本时,是否需要将转让价区分为股息及股权转让收益分分别纳税(因为股权转让收益的税率与股息的税率是不一样的),如果转让价低于当时的净资产或者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公司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中的纳税筹划应注意的问题
亿元(含土地评估增值)受让甲公司的全部股权,甲公司变更股权后持续经营,并在新股东的主导下进行后续的房地产开发。其依据是:甲公司股东将全部股权转让给乙公司股东时,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咨询律师:
胡骅
[公司股权转让]
一外资公司股权转让案例
但已经是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现在张瑞昌和金刚公司未按协议向原告支付相应的股权转让款,已构成违约。为维护己身合法权益,故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张瑞昌立即向原告支付股权转让款40万美元或按1:8.279的比例折算的人民币3311600元;判令金刚公司连带清偿张瑞昌的这一债务。 原告谢民视提交了以下证据: 1.金刚公司的工商登记材料,以证明金刚公司的原始股东状况; 2.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公司股权转让]
魏凤娇与吴笑月等股份转让纠纷上诉案
法公布(2003)第1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2)民二终字第2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魏凤娇,女,汉族,1957年11月7日出生。住址: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泉园一路15巷1-2-151号。 委托代理人:王恩群,大连恒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吴笑月,男,汉族,1963年7月14日出生,个体工商户。住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砂平山街9-23号。
咨询律师:
胡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