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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司法解释] 最新公司法司法解释
当时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 第二条 因公司法实施前有关民事行为或者事件发生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的,如当时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时,可参照适用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原告以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七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事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超过公司法规定期限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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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司法解释]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监会令 2014年第3号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已经中国银监会2013年第24次主席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咨询律师: 胡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2010年1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04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4年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07次会议《关于修改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修正) 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结合审判实践,就人民法院审理公司设立、出资、股权确认等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出如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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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司法解释] 重新认识《公司法》一百八十三条
日前,河北省新乐市人民法院民三庭审理了一起股东申请公司解散案,通过该案的审理可以对《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有更加精准的认识。《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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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法规] 新旧公司法修改内容对比
公司法最新修正案于2014年3月1日生效施行。对比新旧法条,此次共修改了公司法条文12处,包括将第七条的实收资本删除以简化登记事项、取消对最低注册资本的限制实现一元也能办公司等。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公司法新旧法条的对比。 新旧法条对比解读公司法修正案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咨询律师: 胡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已于2014年2月1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0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4年2月20日 法释〔2014〕2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修改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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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司法解释] 公司诉讼主体怎么确定
公司诉讼主体的确定: 一、股东权确权纠纷诉讼当事人的确定 1、如果股东与公司之间发生股东权争议的一般情况下,以股东及公司为诉讼主体,即要求确认其股东资格的股东为原告,公司为被告。如果股东之间、股东与公司以外的第三人之间就股东资格发生争议的,应列争议双方为诉讼主体,必要时可以将公司列为当事人参加诉讼。 2、在公司成立后拒绝交付出资证明或者股票,股东提起股票交付请求权诉讼时,应以公司为被告。
咨询律师: 胡骅
(2008年5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47次会议通过根据2014年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07次会议《关于修改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修正) 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结合审判实践,就人民法院审理公司解散和清算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出如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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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司法解释] 关于目前中国商法研究的几个问题
商法技术性规范的设计大多是出于对主体营利性行为的保护,并且对这些技术性规范并不能简单地凭伦理道德意识就能判断其行为效果。商法的技术性既体现在其组织法上,也体现在其行为法中。 (二)关于民法典与商法典的问题。对于中国是否需要制定商法典,学者间有较大争议。有的学者从商法独立的历史轨迹出发,提出在经过商事习惯法和国家单行商事法以后,商法典是商法独立与发展的高级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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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 (2014年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07次会议通过 法释〔2014〕2号) 根据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和修改后重新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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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司法解释] 法人的概念及其特征是什么
法人是一种享有民事主体资格的组织,它和自然人一样,同属于民事主体的范围,而且是民事主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通则第36条规定:“法人是具有和,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法人是一种社会组织。法人是一种客观存在,但它和自然人不同的是,它不是作为有血有肉的生物存在,而是作为组织体存在。 2.法人是依法成立的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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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法规] 法人的经营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通则(1986年4月12日) 第四十九条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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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等规章的决定》修订)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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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0年1月1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94号公布,根据2014年2月2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3号公布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等规章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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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司法解释] 股东出资不到位的法律问题
执行经理名额及决策权上瓜分,最后体现的是股东之间的利益之争,而不是董事会、监事会、执行经理的有效牵制关系,达不到制度设置目的。 出资不到位是由于出资方出于经济利益方面考虑而改变投资方向,或者是根本就没有注册资本金,总之都是不老实信用的体现,是违约违法行为,是对公司法人制度的破坏,对公司主体参与市场经济程序的严重扰乱,弊端显而易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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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82次会议通过根据2014年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07次会议关于修改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修正) 为正确适用2005年10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人民法院在审理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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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013修订) 【颁布单位】全国人大常委会 【颁布时间】2013.12.28 【生效时间】2014.03.01 【时效性 】已修正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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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司法解释] 公司法解释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法释〔2008〕6号,2008年5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47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已于2008年5月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4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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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 (2014年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07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和修改后重新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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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等规章的决定》修订)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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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4 业务咨询人数: 105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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