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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法规]
商标法释义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释义】本条是关于注册商标改变标志就应重新注册的规定。 商标是一种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构成的标志,用以区别商品的来源和服务的提供者,商标一经注册就再不能随意变动,否则就起不到通过商标使消费者识别商品或者服务的作用。如果商标注册人需要改变商标标志,那就意味着放弃原来的商标,而要使用一个新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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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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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释义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五条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六个月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 依照前款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展出其商品的展览会名称、在展出商品上使用该商标的证据、展出日期等证明文件;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证明文件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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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公司法法规]
商标法释义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六条为申请商标注册所申报的事项和所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释义】本条是关于申请商标注册所必须遵循的行为规则的规定。 申请商标注册就是以一定的事实为基础,要求与商标有关的专用权依法得到确认。这是一件严肃的事情,必须要求商标注册申请人持认真负责的态度。首先要求所申报的事项和所提供的材料应当是真实的,不能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更不允许捏造事实和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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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释义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注册商标需要在同一类的其他商品上使用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释义】本条是关于同一类中不同商品使用注册商标申请的规定。 在前两条中所规定的是申请注册商标,如果是同一商标使用于不同类别的商品上,则应当按商品分类表提出申请,这就是按类申请。而在本条中所规定的是,如果商标注册申请人要将同一商标使用于同一类的不同商品上,应当如何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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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特殊标志专有权纠纷
特殊标志专有权是指特殊标志所有人对特殊标志依法所享有的专用权。 所谓特殊标志,依据《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第2条的规定,是指经国务院批准举办的全国性和国际性的文化、体育、科学研究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所使用的,由文字、图形组成的名称及缩写、会徽、吉祥物等标志。 【管辖】 对于侵害特殊标志专有权纠纷案件的管辖,目前没有专门的司法解释做出规定,因此,应当按照一般民事侵权案件来确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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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企业名称(商号)权纠纷
的保护,但要注意,商号不能简单地等同于企业名称。 【管辖】 侵害企业名称(商号)权纠纷案件的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上述侵权行为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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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司资本制度的特点
十六条规定,股东全部缴纳了出资后,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以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 此外,我国《外商投资企业法》中也涉及到公司资本制度的内容。包括对外商投资有限公司资本的规定类似于目前在大多数欧洲国家通行的折中授权资本制,外商投资有限公司实行注册资本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管理局的规定,这类公司注册资本的法定最低限额,在确定投资总额的前提下,根据其投资总额的规定比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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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与服务商标的不同
企业名称与服务商标的不同之处: l、构成要素不同。 企业名称一般由行政区划名称、字号、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组成。商标只能由与他人提供的服务区别开来的显著部分构成。 2、功能不同。 服务商标仅区别不同的服务出处,企业名称则可以识别不同企业的经营,包括服务和商品。一个企业可以有多个服务或商品的商标,但企业名称一般只有一个。 3、适用的法律程序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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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如何选择法律顾问
清楚企业的立场和目标,可以主动的、更好的为决策层、管理层、其他部门同事提供法律信息、服务、配合好其他同事的工作。 这一步做好了,可以减少很多纠纷或官司,就算万不得已打官司,也能处于有利地位。 律师事务所很难充分了解企业的情况,通常只是被动服务,很难起防范作用。而且提供的法律意见仅从法律角度,未与业务特点、管理需要结合,较难真正起作用。 三、如何选择和管理法务员工 3.1 选择法务人员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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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的制定
章程的制定与修改应符合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在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时,应注意三个问题:一是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的权利属于股东会;二是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须以股东会决议进行;三是制定或修改的公司章程不得违背公司法的强制性条款。公司章程的修改应遵循以下程序:首先由董事会提出修改公司章程的提议,并提出公司章程的修改草案;其次将修改公司章程的提议通知其他股东;第三由股东会对公司章程修改条款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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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的企业正面临的10类风险
家往往希望放大注册资本,可因为资金不足或考虑公司业务一时不需要那么多资金,于是采用虚报注册资本或注册后抽逃出资的手段。所面临的法律风险可能是:填补出资、公司人格否定、构成犯罪等等。 三、10个公司老板9个没仔细看过自己公司的章程 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宪法”,公司设立时就应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设计好未来公司的治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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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风险分析
治理要面对的核心问题,而新公司法颁布后又出现了大量的新类型纠纷,使公司内部纠纷成为近两年法律的一大热点。如股东与股东,股东与董事会等发生的股权确认、股权转让、股东权益诉讼,以及股东请求确认公司设立无效或撤消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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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企业传承问题
世袭爵位、宗室身份,而财产则由诸子均分,乃至私生子也能分得半份财产的传统一脉相承,因此成为诸多富人的选择。 方案二:有人选择传长、传贤,而非均分家业。碧桂园的杨国强因长女患病,暂时将家族股权集中于二女杨惠妍一身,除此之外,大中华地产控股的主要持股人既非其创始人黄世再,也非其子黄大卫,而是其女黄文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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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企业法律风险
企业法律风险的概念 “企业法律风险” 是指企业预期与未来实际结果发生差异,而导致企业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并因此给企业造成损害的可能性。 当企业违反了法律,或者行为不符合法律规范,或者缺乏防范意识,都会产生法律风险。 (二)企业法律风险的分类 企业法律风险存在于企业生产经营各个环节和各项业务活动中,存在于企业从设立到终止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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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投资存在的风险及风险如何管理
私募投资又叫私募股权投资,是对非上市公司进行的股权投资,广义的私募股权投资包括发展资本、夹层资本、基本建设、管理层收购或杠杆收购、重组和合伙制投资基金等。私募投资都存在哪些风险?这些风险又该如何管理? 一、私募投资存在的风险 (一)价值评估带来的风险 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过程中,对被投资项目进行的价值评估决定了投资方在被投资企业中最终的股权比重,过高的评估价值将导致投资收益率的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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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司法解释]
隐名股东的股东权如何确认
近年来,有些人出于某些原因会选择借用他人的名义出资,自己享有实际的投资权益。由此引发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问题。若名义股东与隐名股东双方认可,无任何纷争,那便一切安好,一旦名义股东与隐名股东发生纠纷,隐名股东作为实际的出资人,其股东权益应当如何确认呢? 目前我国《公司法》对隐名股东股权的确认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只有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五条有所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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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前必知的风险及防范
投资人血本无归,却养肥了一群骗子。 防范这种风险的主要对策是在办公司前对合作者的资信状况进行详细的了解,掌握合作者的信用情况和品质,切实查明其所掌握的资源和办公司的真实意图,查清楚这些人掌握的专利技术有没有专利证书,专利权人是否是其本人,如果是非专利技术,是否为其独立掌握,合作对象办公司的真实意图是守法经营还是谋取不当利益。 二、经营管理理念不一致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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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印章的类型及效力
(小编存疑,谁能解惑?) 由于上述风险的高发,公司企业应该提高警惕,在交易时做好审查工作。例如,可以通过要求对方提供公司局的刻章许可或者委托律师调查对方的印章备案情况来检查印章的真伪性,仔细审查是否有油印等公章正常使用时所具有的印迹,拒绝对方不符合规范地使用印章等。 十八、 公司更改名称后已使用新印章,盖有原印章的合同对公司是否仍有效力? 答: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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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公司法司法解释]
股权投资与借贷之法律区分
股权投资引发的是相应股权,而借贷投资则只能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就某一法律主体向公司注资的行为,究竟是认定为股权投资还是借贷投资,这显然会引发极不相同之法律后果,对此两者应以何标准作出区分? 一、投资意图不同。 股权投资是为了履行出资义务,获得公司股权,成为公司股东,行使股东权利,从而实际获得股权权益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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