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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关税调整在完善调控措施手段,发挥积极财政政策框架下关税的调控杠杆作用,促进对外贸易稳定增长和结构优化,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方面采取了多项措施。 首先是继续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明年将对钾肥、动物饲料、棉花采摘机、土豆、甜菜收获机、大型联合收割机等农业生产资料和机械设备实施较低的进口暂定税率。
咨询律师: 肖本岗
一项稳定外需、调整出口结构的新政将于7月1日起实施,涉及钢铁、化肥和有色金属等行业。 在今年内3次上调出口退税率之后,我国首次调整出口关税。
咨询律师: 刘波
据业内人士称,随着国际粮食市场价格持续回落,目前我国小麦、玉米价格已没有出口优势,出口关税调整短期难以对粮食市场产生实质影响。 财政部日前宣布,自12月1日起取消玉米和大豆目前5%的出口关税,将小麦目前20%和稻米目前5%的出口关税税率下调至3%。此外,粮食制品方面,将玉米制粉及淀粉目前10%的出口关税取消,将小麦面粉及淀粉出口关税税率从25%下调为8%。
咨询律师: 肖本岗
最大的亮点是涉足了稀缺资源的保护问题,这正是传递了保护稀缺战略性资源的政策信息。 贾康告诉本报记者:“在稀缺资源保护方面,这是一个前所未有的明确原则,具体的操作方案可能会马上出台。”但也有外贸专家认为,关税调整目的在于促进对外贸易稳定增长,但实际作用有限。
咨询律师: 肖本岗
我国煤炭进口关税从过去的5%降到了现在的零关税,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广东、福建等南方沿海地区向印度尼西亚、越南、澳大利亚等国大量进口煤炭。3月份中国煤炭进口量为567万吨,创下月度历史最高水平。而3月出口量为371万吨,较上年同期下降36%。这也就是说,今年一季度,中国首次成为煤炭净进口国。如果煤炭继石油、铁矿石之后,成为另一种净进口矿产品,将不能不引发我们对本国能源安全格局的担忧。
咨询律师: 刘波
11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宣布将从12月1日起再次上调出口商品的退税率并调整部分产品的出口关税,其中包括取消部分钢材的出口关税。对此,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该措施对我国钢铁业影响有限,很难扭转目前的低迷局面。笔者认为,尽管影响有限,该措施的出台对我国钢材出口及国内市场还是具有一定的积极影响,现简要加以分析。 首先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国际贸易管理] 2010年关税实施方案(全文)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10年关税实施方案的通知 税委会[2009]28号 《2010年关税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自2010年1月1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八日 2010年关税实施方案 一、进口关税调整 (一)根据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承诺的关税减让义务,对进口关税作如下调整: 1.
咨询律师: 刘波
[报关商检] 海关国家赔偿方式
海关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以下方式予以赔偿: (一)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二)造成财产损坏的,赔偿修复所需费用或者按照损害程度予以赔偿; (三)造成财产灭失的,按违法行为发生时当地市场价格予以赔偿,灭失的财产属于尚未缴纳税款的进境货物、物品的,按海关依法审定的完税价格予以赔偿
咨询律师: 肖本岗
赔偿的权利,促进海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保证各级海关依法、正确、及时处理行政赔偿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以下简称《海关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咨询律师: 刘波
 可以向海关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 1. 对海关作出的罚款,没收货物、物品、运输工具,追缴无法没收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的等值价款,没收违法所得,暂时停止或者取消给予特定减免税优惠,暂停或者取消与办理海关手续有关的经营资格,暂停报关员的执业或者吊销报关员的执业证书及其他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2. 对海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不服的; 3.
咨询律师: 刘波
行政处罚的种类是海关行政处罚的外在和具体形式。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法定处罚种类有6种:“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产、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件、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同时,允许法律和行政法规创设新的处罚种类。 根据《海关法》、《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
咨询律师: 刘波
[报关商检] 海关行政处罚的种类
行政处罚的种类是海关行政处罚的外在和具体形式。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法定处罚种类有6种:“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产、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件、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同时,允许法律和行政法规创设新的处罚种类。 根据《海关法》、《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工商事务律师告诉你,行政处罚的种类是海关行政处罚的外在和具体形式。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法定处罚种类有6种:“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产、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件、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同时,允许法律和行政法规创设新的处罚种类。 根据《海关法》、《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
咨询律师: 刘波
海关总署9月2日在此间启动了税费电子支付系统。这一系统将率先在长三角地区的上海、南京、杭州和宁波口岸试点,运行成熟后在全国推广。 海关总署副署长孙毅彪认为,建设全国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是海关分类通关和无纸化改革的重点项目,标志着海关税费支付业务电子化进入了一个新阶段,也是电子政务向电子商务延伸的一种新探索。
咨询律师: 胡骅
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企业端)国家外汇管理局 目录 1 登录系统... 3 1.1 系统登陆... 3 1.2 修改密码... 4 2 业务操作... 5 2.1 合同登记... 5 2.1.1 新合同登记... 6 2.1.2 合同修改... 7 2.1.3 合同删除... 8 2.2 提款登记... 9 2.2.1 新提款登记... 10 2.2.
咨询律师: 肖本岗
汇综发[2008]157号 银行应注意的事项: (第二条) 自2008年10月1日(含,下同)起,企业货到付款项下(仅指tt和托收,不包括信用证和海外代付)超过90天(不含,下同)的延期付款
咨询律师: 刘波
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企业贸易信贷登记和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据悉,该通知自2009年6月10日起开始实施。 通知要求,贸易信贷可收(付)汇额度统一实行余额管理,企业贸易信贷可收(付)汇额度由该企业前12个月出口收汇(进口付汇)情况、企业预收(付)货款或延期收(付)款登记情况及贸易信贷控制比例等确定。 通知规定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有关同志就政策执行有关问题作了解答。凸 1.为什么要进行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和货物贸易项下外债登记? 近年来,凐我国国际收支大额“双顺差”,刓外汇持续大量净流入,刉外汇储备快速增长。凱为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管,凸通过联网核查甄别货物贸易项下资金流入的实际贸易背景,凯保证出口及其收结汇的真实性和一致性,函防范和抑制外汇异常资金流入,凙促进国际收支基本平衡。凔 2.什么是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
咨询律师: 刘波
关于征询贸易信贷外债登记与管理对企业影响的函 各会员企业: 为加强企业贸易信贷外债登记和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期拟将90天以上的进口延期付款和出口预收货款纳入外债登记管理。为便利企业操作,验证相关管理方案的可行性,避免给相关行业和企业造成过大影响,国家外汇管理局现对政策实施可能给企业造成的影响进行调研。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出口创汇重要组成——建材行业近期再遇利好消息,9月1日起,国家外汇管理局进一步改进贸易信贷登记管理。据了解,本次调整将简化预付货款注销手续,取消企业注销申请与外汇局确认注销申请环节。 9月1日起,建材出口企业将在预付货款注销手续等项目中减少成本支出,企业注销申请与外汇局确认注销申请环节将被取消。
咨询律师: 刘波

国际贸易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6 业务咨询人数: 97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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