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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上海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为了便于《上海市关于开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接受外商投资开设自营企业的洽谈工作和审批程序规定(试行)》的顺利实施,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一、项目建议书的编写和报批。 根据《上海市利用外资优先发展行业及重点项目规划》、《利用外资年度计划》或外商提出的合作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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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进出口货物应如实向海关申报,接受海关监管并可享有关优惠。 第三条 对遵守海关规定好的外商投资企业,经审核后,由海关授予“信誉良好企业”称号并在办理海关手续方面给予相应的便利。 第四条 对符合海关监管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批准其建立保税仓库、保税工厂。海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在外商投资企业中派驻关员进行监管,办理海关手续。有关企业应提供必要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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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湖北省政府 发布文号: 省府令17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外了改善投资环境,鼓励外国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与个人,以及华侨和港澳台同胞(以下统称客商)来我省投资,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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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山东省 发布文号:     《济南市保护外商投资企业权益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已经第50次市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谢玉堂  二○○一年四月四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对外开放的需要,保障外商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外商投资企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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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 发布文号: [83]汇管条字第438号 (一)《细则》第二条规定的管理对象,系指在我国境内已注册登记具有法人地位的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依照《中外合资企业法》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中外合资企业,其外汇收付按《细则》规定办理。合作经营项目,没有组成为法人的,中国合作方按国营企业进行管理;侨资、外资合作方按侨资企业、外资企业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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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外商投资企业委托审批管理规定
发布部门: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文件 穗府〔2003〕8号 印发《广州市外商投资企业委托审批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广州市外商投资企业委托审批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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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北京市财政局 发布文号: 财工字[1995]222号 市属各局(总公司)、各区县财政局、亦庄开发区财政局、各外商投资企业: 现将财政部财工字(1995)222号文《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清算期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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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 海关总署第29号令 广东分署,各局、处级海关:  现将我署会同国务院特区办、财政部、经贸部、国家税务局签署制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货物监管和征免税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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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市外商投资企业管理条例
发布部门:苏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以下简称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举办的外商投资企业。 第三条 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员工的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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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部门审批这类项目后,应按“国外贷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有关要求填报对外融资情况。  三、本通知范围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对外融资,取得国家利用外资计划规模指标后,凭有关项目批准文件到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其中方机构为外商投资企业对外融资提供的担保取得核准。未经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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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昆明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昆政发〔2001〕5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  《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商投资企业服务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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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不超过3%的坏帐准备。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已超过两年,仍然无法收回造成的债权损失,可确认为坏帐损失。 其他行业的外商投资企业提取坏帐准备的标准及坏帐损失时限的确认,按新企业财务制度的规定执行。 (六)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交际应酬费的列支标准的问题。外商投资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交际应酬费,应当有确实的记录或者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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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湛江市保护外商投资企业若干规定
发布部门:广东省湛江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第一条 为了改善投资软环境,依法保护外商投资企业(含港、澳、台、侨资企业,下同)的 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我市各职能部门必须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依照国际惯例办事,不得干预外商投资企 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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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分配、调控、管理和监督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做好外商投资企业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是客观形势和市场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各级财政部门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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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甘肃省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暂行办法
发布部门:甘肃省政府 发布文号: 甘政发[1992]166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改善投资环境,提高办事效率,便于外商在我省投资举办外商投资企业,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我省申请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以下简称外商投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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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哈尔滨、长春、沈阳、南京、武汉、成都、西安、广州、济南、杭州、珠海、汕头市外经贸委(局):  为规范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手续,保护投资各方的合法权益,现将《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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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管理办法
发布部门: 财政部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了规范外商投资企业的财务管理和财政监督,我部在总结这几年各地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了《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转发至所有外商投资企业和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告知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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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北京市财政局 发布文号: 各企业主管局(总公司)、各区县财政局、各外商投资企业: 现将财政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新企业财务制度的补充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和意见,请及时报告我们。 附1:财政部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新企业财务制度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93)财工字第474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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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经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向省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厅领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第六条实行直接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经营范围中涉及行业或者许可证管理的,先领取《营业执照》,再到有关部门办理其他相关手续。但涉及环境保护的项目,应在登记注册时提交环保部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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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天津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 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42号 (1993年10月28日天津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1年12月28日天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天津港保税区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和登记规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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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7 业务咨询人数: 133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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