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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受让人索取有关文件,办理竞投手续。 (4)在指定地点、时间竞投。 (5)签订出让合同。 (6)支付土地出让金,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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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 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 国办发〔2006〕1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我国是一个人多地少的发展中国家,加强土地管理,严格保护耕地,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始终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中的一个全局性、战略性问题。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是指国有土地的代表通过什么形式或程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使用者。包括拍卖、招标或者双方协议的三种方式。拍卖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由土地所有者的代表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场合下,就出让使用权的土地公开叫价竞投,符合条件的竞投者竞投应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土地使用权受让人的一种出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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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笔者认为,两个《规范》所规定的四种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同时存在即是问题,更无所谓对他们如何细化。 一、对我国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的立法回顾 1990年,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3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下列方式:(一)协议;(二)招标;(三)拍卖。依照前款规定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具体程序和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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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土地供应信息要在有关媒体向社会广泛公布,防止“暗箱操作”。 《通知》强调,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必须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11号令的规范要求执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定期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其他土地的供应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也应当采取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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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政策]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三种方式,即协议、招标、拍卖。 1.协议出让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在用地申请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协商地价、用地年限、面积、付款方式和时间、用地条件等事项,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前提下,签订出让合同,受让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土地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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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国家对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处置的规定,主要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规定必须以出让方式予以处置,二是规定可以在出让方式和租赁方式之间有选择的对土地使用权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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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出让底价是政府根据正常市场状况下地块应达到的地价水平和相应的产业政策,确定的某一地块出让时的最低控制价格标准。 在我国,政府垄断了土地供应,其出让土地的价格将对整个土地市场的地价产生重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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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的适用范围 尚晓萍 既然我国法律规定经营性用地一律要实行招牌挂,而公益性用地可以采用划拨方式。那么,为什么还有协议出让方式存在呢?协议出让方式主要针对哪些用地? 政府供应国有土地的方式有两种,即划拨方式和有偿使用方式。划拨方式起源于计划经济时代,有偿使用方式脱胎于香港,开始于深圳,推广于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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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以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法律问题 ○文/张枝梅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明确规定了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式为:协议、招标、拍卖。因此,以协议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法定方式之一,在实务操作和法律适用方面均具有其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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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方式决定了转让条件有所不同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房地产项目转让时,应当符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转让房地产的条件。 □要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这是出让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也只有出让合同成立,才允许转让; □要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一定开发规模后才允许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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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地价款,从而设立国有土地使用权。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具有占有、使用、收益权和一定程度的处分权,即可以依法通过买卖、赠与或其他方式将该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可以出租土地,可以设置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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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金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立土地出让金收支专户、土地出让金全额进入地方预算、土地出让金分配方式等,其中国有土地出让收益的分配和管理机制是其中的核心问题。 土地出让金纳入地方 土地出让金管理办法:一直以来,土地出让金有中央和地方管理两种思路。其中,国土资源部的意见就是成立国家土地专项基金,由中央政府部门统一管理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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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金的管理,根据《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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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关于转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综[2007]19号)等文件精神,参照会计准则和财务通则,结合我市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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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的征收管理,进一步完善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促进地产市场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财政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加强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征收管理的通知》和财政部《国有土地出让金财政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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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财政部综合司主导起草的《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办法》草案(下称“草案”)虽然已经浮出水面,但何时能正式出台还是个未知数。 “现在草案已经出来,但到正式公布之前还有很多环节,如各部委的讨论、会签等。这些环节都还没开始做,因此11月能否出台还不能确定。”财政部一位人士向《第一财经日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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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实施《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办法〉的决定》(上海市人民政府第101号令),做好土地出让金的收入、分配、解缴和划拨工作,特制订本办法。一、总量比例 全市范围内所有出让地块均以其出让土地使用权收入总额(含各种出让形式的收入)的30%为土地出让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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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5000=1600)仍为住宅用地,本次不予考虑。 2.分别计算当前时点住宅和商业用地的市场价格,以单价或总价计均可,如果以总价表示,面积按400平方米算。由于是出让后又改变土地用途,可能在核算当前时点住宅和商业用地价格时需要进行年期修正。 3.用商业用地价格减去住宅用地价格,即为两种用途的市场价格差额,乘以政府收益率就是改变用途应补交的出让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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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政策] 2次土地出让金计算方法
土地出让金是国家以土地所有者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时所收取的土地权益,以划拨方式获取的土地使用权发生转让、抵押等市场行为必须补办出让手续,交纳出让金,方可办理土地登记,其出让金数额计算方法如下: 一. 有实际成交价的,且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成交价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出让金,若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则依照标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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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8 业务咨询人数: 168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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