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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产栏目为您提供最新农村房产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小产权房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小产权房] 农村的宅基地可以继承
我们都知道农村的地一般都是宅基地,今天我们就来讨论下这个农村的宅基地是否可以继承呢,接下来由律咖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网友咨询: 我叔50多岁,一辈子光棍一人,身体一直很好,可以照顾自己。但是几个月前,他因车祸而死亡,我作为他侄子,又是他唯一的亲人,就把他的后事办了。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农村想要建立房屋需要先写申请,那么建房申请书怎么写呢?无房居住应该怎么办呢?接下来有关农村个人建房申请书范本的相关内容由律咖网小编为您介绍! 农村建房申请书 尊敬的各级政府领导: 我叫x x x,是广东省信宜市思贺镇x x村x x组农民。由于下列几个原因,我申请新建住房。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买卖问题
2014年6月,杨某将其在农村自建的150平方米住房以20万元价格卖给王某,王某不是该村的村民,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于签订当日王某向杨某支付了20万元。当王某要求交付房屋并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时,杨某却以未付清余款为由多次拒绝交房。心生余虑的王某通过土地及房产管理部门查询才得知,杨某所卖房屋无权无证,纯属违章建筑。 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应当如何维权呢?小产权房买卖是否受法律保护呢?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保护,造成的损失由个人负责”。为了保障自身权益不受损害,市民千万不要购买手续不全的房屋。如发现有违规销售行为,请提供购房合同、收据等到市房管局监察队进行举证。同时请市民及时关注太原市房地产信息网,查询、购买手续合法的楼盘项目,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举报及咨询电话:4942643。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能买吗
小产权房以其绝对的价格优势在市场上十分活跃,也受到一部分消费者的青睐。那么什么是小产权房?小产权房买卖到底受不受法律保护? 首先,什么是小产权房?其实“小产权房”并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它只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目前通常所谓的“小产权房”,也称“乡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在抓紧推进市县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和机构建设,以省会城市职责整合为突破点,以年底前完成各级职责机构整合为目标,全面铺开市县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工作。 半个多月后,胡存智再次强调,各地要全力推进市县级职责机构整合,各地要以年底前完成整合为目标,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和延迟。 事实上,今年3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后,国土资源部就一直在为市县一级职责机构整合着急。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关于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与注销登记的规定,主要见于土地登记规则中。土地登记规则第3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双方当事人应当在转让合同或者协议签订后三十日内,涉及房产变更的,在房产变更登记发证后十五日内,持转让合同或者协议、土地税费缴纳证明文件和原土地证书等申请变更登记: (一)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房的特点,因此其拆迁补偿应当做到两个方面的统筹:一方面应该根据其市场价和区位差价,采用城市房屋拆迁估价办法计算总体补偿范围;另一方面应当考虑土地出让金和相关房产税费的缴纳不完全情况,参考当地农民住宅拆迁办法,对其补偿范围请求予以一定限制,将地上物补偿款、搬迁费用、区位补偿款、土地补偿款中的某几项分给小产权房所有权人
咨询律师: 胡骅
近日,国土资源部发布相关文件明确小产权房严禁登记发证,《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其中明确了国土领域相关工作的重大政策问题。这意味着小产权房转正无望,那么购买需谨慎。 近日,国土资源部发布《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其中明确了国土领域相关工作的重大政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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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的种类
所谓的乡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 对小产权的解释归纳起来主要有3种解释,目前面临整治的小产权房,指的是下面的第三种。 第一种解释是针对发展商的产权而言,将发展商的产权叫大产权,购房人的产权叫小产权,这种叫法是因为购房人的产权是由发展商一个产权分割来的。
咨询律师: 胡骅
房价的上涨,小产权房的出现,权利能够得到保障吗?签订的 小产权房买卖协议是否有效 啊?下面律咖小编将为您整理相关知识。 【案情简介】 喻某在自己村集体土地上建有一栋楼房共七套,只办理了一栋的产权证,但不能办理土地证。2013年6月2日
咨询律师: 胡骅
问:我购买了一家农户的房子,我户口在外地,现在不好过户。前几天听说国家有新规定,城里人不准购买“小产权房”。请问:什么是“小产权房”?它与农村拆迁安置房和农民的私房有什么区别? 答:所谓的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的商品性住宅,其土地性质属于集体土地使用权。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及国土资源部的政策都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以获取集体土地使用权。
咨询律师: 方亮辉
随着我国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不少农村居民愿意把自己的宅基地转让给他人,然后搬到城市里居住。为此,却常常会引发宅基地转让纠纷。那么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宅基地买卖纠纷该如何解决?发生买卖纠纷后,首先要保持理智,当事人双方应相互谦让,协商解决问题。其次协商不成,再寻求其他法律手段解决。最后,为您详细分介绍一下宅基地买卖纠纷相关的法律知识,仅供参考。 在日常的生活中,宅基地买卖纠纷在民事纠纷中比较常见。宅基地买卖纠纷该如何解决? 1、农户之间发生宅基地权属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尊重历史,相互谦让,协商解决问题。 双方协商成功,最好签订协议。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关于小产权房买卖的效力问题,我国并没有统一、明确、具体的法律法规和相应的司法解释来规定,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只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分别处理,因此在处理结果上也不尽相同。本案中喻某和孙某订立的小产权房买卖协议也是一种合同,判断其是否有效应遵从合同法则。依据合同法规定,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以下五点:(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咨询律师: 胡骅
[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最新政策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指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小产权房] 什么是小产权房
镇自己开发,不存在土地出让金、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等成本,且没有缴纳房地产开发相关的各项税费。 建设部表示,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此类房屋,将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护。有些项目允诺办理的“乡产权”、“小产权”,均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受法律保护,即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 “小产权房”并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它只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
咨询律师: 胡骅
[小产权房] 购买小产权房的风险
购买小产权房有哪些风险?小产权房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
咨询律师: 胡骅
法院判决:合同受法律保护 受理此案的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本案中,买卖双方于2010年1月8日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为有效合同。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权’、‘乡产权’、‘小产权’的房屋都不要购买,此类房屋无产权保障,不具有房屋所有、转让、处分、收益等权利,且不能办理房屋的产权过户手续。”。这再次引起了大家对“小产权房”的关注及对其法律地位的争论。 到底小产权房是否合法、是否能够购买或转让,首先就要明确什么是“小产权”?其实“小产权”并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它只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
咨询律师: 胡骅

房屋买卖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5 业务咨询人数: 181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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