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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 北京市外销商品房买卖契约
___月_________日止,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_________。甲方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_________现已竣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经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审核,准予上市销售,北京市商品房外销销售许可证号为京房市外证字第_________号。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_________房屋,房屋用途为_________。
咨询律师: 胡骅
[商品房买卖] 内销商品房买卖契约书
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_________。甲方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_________现已竣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经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审核,准予上市销售,北京市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_。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_________房屋,房屋用途为_________。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分摊的土地使用面积转让给乙方。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商品房买卖] 房屋买卖协议书
出卖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多次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将自有坐落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号房屋____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售卖给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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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 石家庄市房地产买卖契约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甲方自愿将下列房产出售给乙方,乙方已对甲方所出售_________的房产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商品房买卖] 芜湖市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编号: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见证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房产买卖一事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对产权的声明 甲方已依法取得出售房的合法证书(芜湖市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出售房(是/否)已设抵押,甲方为该房屋的产权状况负全责。
咨询律师: 胡骅
蔡女士看中了赵女士一套130多平方米的房屋,想买下,可是该房的产证上,建筑面积却只有60.2平方米。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双方为这多出来的70平方米发生争议。近日,杨浦区法院对蔡女士诉赵女士房屋买卖合同案作出判决,由于该房有违章建筑,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终止双方的房屋转让协议书,赵女士返还定金5万元。 [买房人:房证不符要解约] 2007年10月26日,杨浦区法院收到蔡女士的诉状。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后认为,陈先生与周先生签订的合同应视为有效合同,驳回杨女士诉讼请求。 律师点评: 由于本案中的周先生是善意、有偿取得诉争房屋所有权,杨女士即使不知道或不同意其夫陈先生的出卖行为,也不影响周先生依据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咨询律师: 胡骅
共同财产,在签订房屋转让协议时,没有证据表明出售该房屋得到了许某的书面同意,但许某作为路某的妻子,应当知晓该房屋的产权情况,现该房已由林先生已经入住八年,且在长达八年的时间里,许某从来没有提出过异议,按常理可推定许某知情。为保护交易安全,维护诚实信用的原则,应当认定双方之间房屋买卖合同关系合法有效。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商品房买卖] 单位集资房能否私下转让
2014年,小刘所在单位为职工建集资房,小刘已有了一套住房,但也参加了此次集资。2014年12月,与小张签订了一份《房屋转让协议书》,约定将自己能分到的集资房卖给小张,总价款为18万元;但此时,这一带的房价已比两年前翻番了,小刘就以双方签订合同时未取得房产证
咨询律师: 胡骅
2008年9月1日,市民李晨经朋友介绍,得知家住东安区的吴峰要卖房子,便很快与吴峰取得了联系。经了解,这户房屋的产权为吴峰妻子的婚前个人财产。 9月中旬,李晨在朋友的联系下,与吴峰见了面。在谈房屋价格时,吴峰一看李晨给出的价格大大高出了他的预售价,欣然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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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新民、魏巍请求确认阴玉琴与郭建锋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无效案 原告:魏新民。 原告:魏巍,系魏新民之女。 被告:阴玉琴。 第三人:郭建锋。 原告魏新民与被告阴玉琴系夫妻。1991年,魏新民、阴玉琴出资7.9万元购买了位于郑州市振兴商场8号楼1楼12号的营业房两间,其领取的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的所有权人为阴玉琴。1995年2月,郑州市拆迁办对振兴商场1—9号楼实施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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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未还一分钱,因潘某某急用钱,被告无力偿还,原告于2008年3月12日连本带息还给潘某某65000元。某某小区某号楼某室完全由原告方购买,所有权归原告所有,原、被告完全同意。”原告要求确认某某小区某号楼某室归原告所有。 被告高某提起反诉,要求撤销原、被告签订的《楼房转户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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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合同是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订立的,属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该合同为有效合同,双方均应依约履行。原告主张双方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事实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辩称转让房屋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本院不予采信。被告辩称其所转让的房产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本案的房屋购买合同应属无效。本院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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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保障房屋转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房屋转让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含在建房屋)的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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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有划拨土地上房屋转让补缴土地出让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贯彻《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加强国有划拨土地上房屋转让管理,明确政策界限,规范土地出让金收缴工作,依据《天津市城镇私房交易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办法》(津政发〔1998〕45号)、《天津市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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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 二手房交易中要交哪些费用
交易手续费按套计费,每套250元,30万以下(含30万元),减半收费。交易手续费由房地产交易中心收取。 五、其他费用 勘丈表、房屋平面图和地籍图图纸费、房地产产权证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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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规范,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的原则是:产权双方有合法权属分割文件或协议的,按其文件或协议规定计算分摊;无权属分割文件或协议的,可按相关面积比例进行计算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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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的规划、设计,是房地产开发商依据市政规划作出的、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不经许可是不能随意改变的,如果确实需要改变,应在获得批准之后进行。 建设部关于《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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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 二手房交易中存在的风险
近来房价上涨明显,每个月房价涨幅都很大,有的房屋出卖人今天卖房房价200万,过了几周一看房子涨了几十万,就不愿意出售了,这样就有违反房屋签约意向书的风险。根据本人经验二手房交易主要存在以下风险: 一、一房多卖的风险。 有的房屋出售人看到房价涨的这么高,就想毁约。但是这种情况下,也不是可以随便毁约的。这其中又有以下情形: 1、合同签约意向书只是约定定金。
咨询律师: 胡骅
要求卖方出示户口本并复印留存。通过审查卖方户口本,买方即可大致了解卖方家庭的户籍情况。但这种做法存在两点缺陷:一方面,户口本只能反映卖方家庭成员的户籍状况,而不能排除非家庭成员户口落于交易房屋内的可能;另一方面,户口本上的信息可能与实际的户籍状况存在差异。 二,在交易之前到公安机关查询交易房屋的户籍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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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买卖纠纷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6 业务咨询人数: 164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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