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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的政策性安排,另一种出租为主的住宅政策称为廉租房。 法律咨询: 经济适用房在离婚财产分割时能按照商品房的价格来计算吗? 律咖网律师回答: 要看经济适用房是否已购满五年?若要按商品房算,则必须交纳土地出让金和其他规定的费用。 相关法律知识: 自从2005年我国第一批经济适用房上市以来,经济适用房纠纷增多,占二手房买卖纠纷中相当的比例。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根据北京新的经济适用房政策《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北京市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购买人拥有有限产权,只能自住,不得出租、出借或从事居住以外的任何活动。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的,不得上市交易,特殊情况下,可向购买人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回购,回购价格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
咨询律师: 刘波
[经济适用房] 物权法词解:“所有权”
“所有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自己的不动产和动产享有全面支配的权利。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经济适用房] 物权法词解:“物权”
“物权”是一种财产权,指权利人依法对一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咨询律师: 胡骅
[经济适用房] 物权法词解:“物”
“物”在民法上包括不动产和动产 “不动产”是不可移动的物,比如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土地附着物。 “动产”是不动产以外的可移动的物,比如汽车、电视机等。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当初经济困难而将经适房“倒卖”给亲戚朋友在南京并非个例。 [倒给亲戚] 转让亲戚埋下隐患 没过几天,张海就带着钱来找林森了。因为经济适用房在5年内是不允许买卖的。张海和林森商量了一下,决定房子主人的名字先写“林森”,钱由张海交付,先买下来,等以后可以买卖了再把名字改过来。反正都是亲戚,就签了协议。 就这样,张海花了11万元,买下了景明家园的这套房子。没过多久,他就请人进行了装修,共花了3.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经济适用房] 经适房“一房二嫁”
花28万元,分期付款转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结果却发现别人住进了房子。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手拿购房协议和付款收据(如右图),为何却无法拥有房产?昨天,铁心桥派出所民警将买卖该套经济适用房的三方当事人召集到派出所协调处理。律师称,经适房5年内不准上市交易,两份售房协议均无效。 外地养猪户南京郊区购房 十几年前,顾平从盱眙来到南京养猪。他经验丰富,养的猪很好卖,渐渐有了积蓄,想在南京添置房产。
咨询律师: 胡骅
因自己购买且装修好的房屋为不能随意买卖的经济适用房,王先生认为卖家和中介公司的行为对其经济造成巨大损失,故将李女士及北京昊宏信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诉到法院,近日,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王先生诉称:2004年12月6日,被告李女士以442673元购买了位于石景山区西山枫林17号楼某单元房屋,房屋性质为经济适用房。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经济适用房] 私下买卖经适房无效
据《法制晚报》报道:李某与刘某是表姐弟关系,刘某为北京人,李某的户籍不在北京市。2001年刘某申请到经济适用住房指标。随后他与表姐李某达成口头协议,他将该指标转给李某,待5年后双方办理过户手续。 2001年7月刘某与开发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购买了昌平的一处经济适用住房,并在银行办理了房屋贷款。
咨询律师: 胡骅
原告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游先生继续履行预售房出售合同,交付原告武先生位于昌平区的房屋。 被告游先生辩称,希望法院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理由是,案件所涉及的房屋出售合同,名字虽然是预售,实际不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原告起诉的案由是买卖合同纠纷,所以肯定不是商品房买卖合同。而是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排队权。购买经济适用房是要有资质的,原告仅仅是有资格,再去排队配选才能买卖。原告现在仅仅是排队权。
咨询律师: 方亮辉
2007年11月,李先生将自己所有的一套经济适用房交给某中介公司代理出租。后因租金和房屋装修问题双方发生矛盾,闹上法庭。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因涉案房屋系经济适用房,不能用作出租使用,双方所签代理出租合同无效,中介公司将房屋腾空恢复原状后返还李先生并支付房屋使用费8250元,李先生支付中介公司装修费5000元。
咨询律师: 胡骅
[经济适用房] 经适房是否可以由我继承
案例: 我爷爷和后奶奶有一套经济适用房,名额是奶奶的,但是房钱是我出的,我奶奶有四个子女,我爷爷有三个子女.购房之前有家庭协议书购房款有我出,以后房产由我继承,请问协议是否有用 ? 案例解答: 申购人一旦拥有经济适用房,按规定不能上市转让,也不能用于出租、经商等改变其使用性质,但可以不同方式继承。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专业的二手房交易相关知识,才造成这样的损失。按相关规定,经济适用房未满5年却具备双证不能上市交易,上述案例中假设小李及业主均不明确相关规定,则小李可以到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全额要回30%的首付款;如业主是故意隐瞒事实、恶意欺诈,那小李的风险就大了。
咨询律师: 胡骅
《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昨天正式颁布,在昨天下午举行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刘海生表示,经济适用房的申请审核将实行“两级审核、两次公示、两次公开摇号”。如果被发现虚假申请,那不仅会被取消登记资格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为了完善经济适用房货币化补贴机制,扶持中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困难,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根据国家和省有关经济适用房管理的规定,结合南通市实际,制定本办法。南通市市区中低收入家庭经济适用房政策性补贴,适用本办法。 第一条 为了完善经济适用房货币化补贴机制,扶持中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困难,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根据国家和省有关经济适用房管理的规定,结合南通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咨询律师: 胡骅
经济适用房不想自己住而用来出租行不通了。《江苏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日前经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原则通过,并将于200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中明确规定,经济适用房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经济适用房] 青岛经适房申请条件
市中心区本批次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条件为:1)申请人具有青岛的城市常住户口;2)申请人属无房户或家庭成员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3)申请人家庭成员上年度人均年收入低于14256元,高于3840元(不含);4)申请人属未婚人员的须年满35周岁(含);5)申请家庭从未享受过福利分房、也从未参加过单位集资建房或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
咨询律师: 胡骅
[经济适用房] 北京市经适房申请条件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单身家庭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经济适用房] 上海经适房申请条件
家庭为单位申请条件: (一)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 (二)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达到规定年限,且户口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区(县)达到规定年限; (三)住房面积低于规定限额; (四)可支配收入和财产低于规定限额; (五)在提出申请前的规定年限内,任何成员未发生过住房交易行为
咨询律师: 胡骅
西安市经适房的申请条件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西安市城六区、长安区非农业户口 2.家庭无住房或住房面积低于45平方米 3.家庭成员年收入情况说明(低于以下收入): 1人12662元;2人25324元;3人37986元;4人50648元;5人63310元;6人75972元 4.单身申请人年龄超过30周岁 申请者需要填写西安市城镇居民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现住房和收入情况证明并递交相关的证明材料进行初审,一个月后资格初审合格后于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即可取得经济适用房购房证,有效期为一年。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经济适用房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6 业务咨询人数: 103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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