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劳动工伤 > 劳动争议

劳动
争议

劳动争议栏目为您提供最新劳动争议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劳动仲裁、人事争议、劳动纠纷、劳动诉讼、劳动争议调解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陈硕——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审判长,一级法官。专业方向为房地产法和劳动法。 「内容提要」本文立足审判实践,以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为切入点进行阐述
咨询律师: 胡骅
[劳动争议处理] 浅谈劳动争议及相关问题
也无法满足现实的需要。因此,我就 想借助这篇文章来分析一下与劳动争议相关的几个问题,也希望有助于完善我国的劳动争议处理体制,更好的解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纠纷。 一、   劳动争议的种类 劳 动争议也称为劳动纠纷,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或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摘要】申请劳动仲裁,提交仲裁申请书”还是申诉书”?很多人没有在意这个问题,现在开庭时,仍有一些老仲裁员把当事人称作申诉人”,申请人与申诉人之间到底有无区别,这种称谓是如何演变的呢?本文中张绍明律师对此作简要探讨。 【写作年份】2010年 【正文】 申请劳动仲裁,提交仲裁申请书”还是申诉书”?
咨询律师: 胡骅
决定后,当事人诉至法院时,法院应当予以受理。 关于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的管辖权问题,主要强调的是凡由行政部门或企业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仲裁机构应予以受理。只有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时,人民法院才应予受理。因为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程序和法院审理程序是两个不同程序。劳动仲裁机构行使的是仲裁权,而法院行使的是审判权。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法释〔2010〕12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已于2010年7月1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8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咨询律师: 胡骅
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的两点疑问? 刚刚出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号),在很多方面是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内容进行了解释,并真正意义上明确了劳动争议的受理范围。但同时又在两个方面存在重大的法律疑问,甚至于会出现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情况,因而有必要对相关的内容进行进一步明确
咨询律师: 胡骅
【摘要】申请劳动仲裁,提交仲裁申请书”还是申诉书”?很多人没有在意这个问题,现在开庭时,仍有一些老仲裁员把当事人称作申诉人”,申请人与申诉人之间到底有无区别,这种称谓是如何演变的呢?本文中张绍明律师对此作简要探讨。 申请劳动仲裁,提交仲裁申请书”还是申诉书”?很多人没有在意这个问题,现在开庭时,仍有一些老仲裁员把当事人称作申诉人”,申请人与申诉人之间到底有无区别,这种称谓是如何演变的呢?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年关将至,劳动争议也逐渐增多,笔者注意到,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劳动争议也越来越多,但由于劳动者对劳动仲裁的时效期间不甚了解,导致很多劳动者在被用人单位侵害其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却无法获得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本文从一个真实案例出发,对劳动者追索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进行分析,给劳动者维权提供法律意见参考。
咨询律师: 胡骅
性质相同,均属于诉讼时效制度,而不是除斥期间。既然是同一性质的制度,就应当统一适用有关诉讼时效的司法解释。2008年9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为全国各级法院正确适用法律关于诉讼时效制度而进行的司法解释,普遍适用于涉及诉讼时效的民事审判。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摘要:一般的民事纠纷当事人可以直接诉之法院,请求法院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对于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必须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劳动争议处理要设置这样一个仲裁前置呢?
咨询律师: 胡骅
[劳动争议处理] 审理劳动争议案的三个问题
关于仲裁时效问题    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申请仲裁,其立法目的主要在于督促当事人尽早行使解决劳动争议的权利,从而有利于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但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劳动者法律知识的欠缺以及其他原因,存在着部分劳动者未在60日内行使权利的现象,此时,60日的仲裁时效显得稍纵即逝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的解释》(以下简称《劳动争议司法解释》)。该解释是一个内容丰富翔实、论证充分到位,研究透彻、指导科学全面、充满务实,非常振奋人心的重要司法文件。它不仅有利于推动市场经济发展和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而且有利于增强对劳动者的保护力度。但通过《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实施两年来的司法实践发现,该解释有的关条款与法律、法规的规定存在缺陷,导致仲裁人员和法官在实践中认识不统一,裁判不一致。
咨询律师: 胡骅
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仲裁申请书》。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请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请人留存;  (二)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提交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本单位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了仲裁时效,加之对“劳动争议发生之日”难以理解,结果劳动者的权利反而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  3、1995年8月11日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仲裁时效的起算点及中止事由作出了解释。《意见》第85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指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于劳动争议双方作出的仲裁裁决后,当事人一方不服起诉,法院该如何进行实体裁判?该如何正确保护服从仲裁裁决一方的合法权益?笔者根据相关诉讼法原理,结合劳动争议案件的审判实践提出一些不同的看法和建议
咨询律师: 胡骅
司法实践中,申诉时效一直是颇具争议的问题,法院和仲裁机关的处理也常常有不一致的情况。调解仲裁法不仅规定了申诉时效中止、中断,还将劳动法中引发争议的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明确规定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并将以前的60日”改为了1年”。这一转变消除了旧法的模糊性,为实践中仲裁机关与法院适用法律的统一奠定了基础。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摘要】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劳动争议虽然属于人民内部矛盾但可以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目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种所有制经济成分并存,此时如何给予劳资关系中的受害者提供符合实际的救济,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成为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文章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自立救济、行政救济、司法救济等三个角度来对该问题做出分析。  【关键词】劳动争议;自立救济;行政救济
咨询律师: 胡骅
内容提要:当前劳动争议案件逐年增多,但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不规范、不健全,人民法院审理该类案件的压力越来越大,笔者就该类案件的类型、适用法律、法规等方面谈几点粗浅看法。  关键词:劳动争议 处理 思考 建议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的权利与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又称劳动纠纷。随着企业的转型、改制,以及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劳动争议纠纷已成为较为突出的社会矛盾。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关于印发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处理停产、倒闭企业集体劳动争议案件规范指引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各县(市、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近期,受美国次货危机、国内外经贸政策调整、原材料和土地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我省一些劳动密集型企业停产、倒闭
咨询律师: 胡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7年12月29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劳动合同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2 业务咨询人数: 194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