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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这就意味着,生育保险是社会统筹的保险种类,只要是参加工作的职工,用人单位都有义务替其缴纳,不区分男女。此外,如果男职工参加了生育保险,其妻子无业、未参加生育保险,一样能按规定从保险基金中报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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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补贴由三部份组成:1、9o天的生育津贴;2、剖宫产手术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3、生育医疗费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的定额补偿。 计算方法:首先,去你所在公司了解下你的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目前浙江省生育保险最低缴费基数是1230。那我们以1230为例,1230元/30天=41,也就是说,每天有41元的补贴。 1、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可领取90天补贴,90*41=3690元。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生育险] 生育保险应如何申请
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职工,应在产后或计生手术后3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 (二)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就是准生证) (三)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就是出生证) (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 受委托代为申领的被委托人,需提供申领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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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所需的医疗费,实行定额补偿。因未落实节育措施而施行流产术(含药物流产)、引产术发生的费用,不列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 4、生育医疗费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的定额补偿标准,由市劳动保障、财政、卫生等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制定。 生育保险待遇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计算和社会化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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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满6个月; 2、符合法定条件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手术或复通手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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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该办法出台日期为1994年,由原劳动部颁发,受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原劳动部职能范围是负责城镇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险工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险由人事部负责。因此,该办法适用于城镇企业及其职工。 1998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成立之后,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单位的社会保险职能划转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近年来,特别是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以来,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有扩大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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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生育保险如何领取? 在职职工诊断怀孕,并到武汉市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建立《围产保健手册》和完成首次产检后,用人单位应当持职工《居民身份证》、《武汉市计划生育服务证》或者《生育证》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并填报《武汉市生育保险就医登记表(手册)》。 职工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结算手续;在本市非定点医疗机构以及在外地医疗机构紧急分娩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用人单位办理拨付、结算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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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生育保险缴纳比例 用人单位每月按照本单位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0.7%为其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需缴费。 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 的,按照上一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60% 计算;高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300%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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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生育保险报销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原始收费收据; (二)费用明细清单; (三)门诊病历或者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四)疾病诊断证明书; (五)本人职工社会保险证。 结婚证、单位证明和准生证(第二胎)外,报销分娩住院费用还要凭出生证;报销计划生育手术费用还要凭节育手术证,到市社会保险机构按规定核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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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生育保险可以报销多少? 正常产为1100元,难产为1400元,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胎增加200元;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为300元,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为600元。低于上述限额标准的,除凭票据全额报销外,另将节余部分85%补助给职工本人,超过上述标准的部分,由职工个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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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哪些人员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律师回复: 属于计划内生育,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的,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对象有: 1、具有本市户籍的妇女,参加或曾参加本市城镇、小城镇社会保险,或农村社会保险但按城保比例缴费的; 2、不具有本市户籍的从业妇女,持一年及以上有效期限(引进人才型)《上海市居住证》,并与参加本市城镇、小城镇社会保险,或与参加农村社会保险但按城保比例缴费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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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本人或家属在半年内持单位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和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证》、《出生证》或流产证明复印件、各项费用开支发票以及盖有单位印鉴的《昆明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统筹费用结算表》,到所在地社保局办理手续,领取生育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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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条件生育或流产的,由本人或家属在半年内持单位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和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证》、《出生证》或流产证明复印件、各项费用开支发票以及盖有单位印鉴的《昆明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统筹费用结算表》,到所在地社保局办理手续,领取生育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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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生育保险待遇中的生育医疗费用包括:(1)生育的医疗费用;(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其中,生育的医疗费用是指生育女职工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等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是指职工因实行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术所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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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生育保险制度是指国家组织实施,由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建立生育保险基金,用于化解职业妇女因生育而暂时中断劳动所产生的收入损失风险,为其提供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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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对生育保险的上述规定,说明生育保险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一样,是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一个组成部分,从而为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生育保险制度改革工作,逐步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提供了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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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娩:___男___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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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险] 生育保险怎样申请
符合以下条件的女职工,可向省社保局医疗保险部申请领取生育保险待遇; (一) 已参加省属单位生育保险; (二)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属于计划内怀孕; 二、申领程序 (一) 女职工分娩或流产后,单位应在3个月内为其办理生育待遇申请手续; (二) 申请领取生育保险待遇时,单位应提供如下材料: 1、《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二份; 2、《准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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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月缴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按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作为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按照0.5%到1%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市本级暂定为0.5%。缴费比例可根据经济发展和生育保险基金使用情况作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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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险] 生育保险怎样报销
女职工怀孕不满2个月流产的,产假15天;怀孕2个月(含2个月)不满4月流产的,产假为30天;怀孕满4个月(含4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42天。 2、生育津贴 女职工在规定的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本人上年度平均缴费工资基数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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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险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6 业务咨询人数: 101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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