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劳动工伤 > 工伤认定

工伤
认定

工伤认定栏目为您提供最新工伤认定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工伤申报、工商认定范围、工伤认定程序、工伤认定标准、工伤认定时效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认为,该公司未妥善保管剧毒杀虫剂,致使王刚在精神病发作期间,误服毒剂死亡。这属于精神病患者的无意识行为,应认定为工伤。 但该公司却认为,王刚服毒身亡属自杀,不应被认定为工伤。为此,该公司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告到白下区法院,要求撤销这一工伤认定。 白下区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劳动法》规定,王刚作为劳动者,享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咨询律师: 刘波
在自己的岗位上班受了伤属于工伤,那么在串岗替别人帮忙时受伤了,是否属于工伤?近日浙江丽水莲都区法院审结了一起在“串岗”时受伤而引发的劳动工伤认定行政争议案件,法院认为只要符合工伤认定的三个基本要素,都属于工伤。 吴设富原是丽水市俊达仪表有限公司的招聘工人,在该公司整表车间检油表岗位工作,实际拿的是计件工资。
咨询律师: 肖本岗
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如果双方是劳动关系,张某的工伤认定才可能成立。第二,所谓的“承包协议”实质上是一种小承包协议,是用人单位劳动报酬的分配方式,其不改变劳动关系的性质,张某与出租公司之间只是一种内部关系。
咨询律师: 刘波
[工伤认定范围] 工伤认定案例分析
 职工因打扫卫生发生争执受到暴力伤害是否认定工伤 【案情简介】 小a是东营市河口区某劳务服务公司职工,派遣到某采油厂护卫队工作。小a与小b同住一个宿舍,2008年5月12日上午7时,小a起床后,看见地上有很多烟头,小b正拿着汽车观后镜梳理头发,小a上前问小b,地上的烟头是不是小b扔的,小b承认烟头是自己扔的。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工伤认定范围] 历时6年的工伤认定案例
铃王公司诉无锡市劳动局工伤认定决定行政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2007年第1期第42页  原告:铃王(无锡)电器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灵江路。  法定代表人:铃木信雄,该公司董事长。  被告:无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住所地:江苏省无锡市南苑新村。  法定代表人:钱宗建,该局局长。  第三人:郭维军,男,36岁,吉林省吉林市人
咨询律师: 刘波
[工伤认定范围] 工伤认定案例评析
王某系a市某机械有限公司员工。2004年6月30日16时10分左右,感到身体不适,于是以口头方式请假后离开公司。17时30分左右,王某在工友出租屋中晕倒,经送医院抢救,于次日17时30分左右死亡。医院死亡诊断:出血坏死性胰腺炎合并呼吸循环衰竭。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工伤认定范围] 不服工伤认定案例
出租车正常工作过程中,突遇一外国人拳砸出租车,司机下车询问时被该外国人打伤。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司机于某所受伤害为工伤。出租汽车公司不服,将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诉至法院,请求撤销工伤认定。本网今日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出租公司上诉,维持一审法院作出的维持《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
咨询律师: 刘波
[工伤认定范围] 用人方不举证 工伤认定获维持
11月10日,广西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了一起行政案件,判决放弃举证的用人方败诉,依法维持了行政部门的劳动者受伤属工伤的认定。  第三人陈熙识于2004年10月上旬,经他人介绍到广西建设公司第五建筑工程公司承建的广西荣桂贸易公司钦州港糖库三期工程工作,负责沉井下的氧焊工作。
咨询律师: 肖本岗
法律问题: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而受到事故伤害的,是否属于工伤?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沙边大华木业家具制造厂与佛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工伤认定纠纷上诉案(大连律师)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  (2005)佛中法行终字第162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沙边大华木业家具制造厂。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沙边工业区。  投资人:林锦华
咨询律师: 肖本岗
法律问题:在工作场所履行工作职责时受到暴力伤害,是否属于工伤?  刘孔泉与熊连生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上诉案(大连律师)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6)佛中法民一终字第626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刘孔泉,男,1969年12月27日出生,汉族,住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龙潭村福田组。系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兄弟海鲜酒家经营者。  委托代理人李双成
咨询律师: 刘波
中突发疾病死亡,应不视同工伤。  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以上公安部门确认违规不算工伤  一直以来,上下班途中发生机动车事故伤害应认定工伤与“违反治安管理伤亡”不得认定工伤的规定存在冲突,给各地工伤认定工作带来了一定的混乱。本次会议表明,如果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及以下的,因不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应认定为工伤。负主要责任以上的,如公安部门确认没有违反交通管理、并作出相应处罚的,应认定为工伤。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司机工伤认定问题的复函  劳办发[1996]271号  广东省社会保险管理局:  你局《关于司机工伤认定问题的请示》(粤社保[1996]52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6]266号)第八条规定: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负伤、致残或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咨询律师: 刘波
[工伤认定标准] 工伤认定办事指南
已参加社会工伤保险的中央、省属、军队驻穗企业职工或与省属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的工伤认定工作由省劳动保障厅负责(未参保职工的工伤认定工作由广州市劳动保障局负责)。 二、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03年4月27日国务院第375号令发布)、《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嘉峪关市劳动者工伤报告和工伤认定规定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伤认定办法》、甘肃省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实施意见和《嘉峪关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辖区内的各种类型的企业,国家、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下简称职工)。
咨询律师: 肖本岗
根据我国2004年1月1日实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一般包括因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以下情形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
咨询律师: 刘波
[工伤申报] 工伤认定申请书
申请人:,男,1975年8月4日出生,汉族, 县人,  有限公司员工,住 。联系电话: 。  被申请人: 有限公司。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认定申请人2003年10月29日所受伤属工伤性质。  事实和理由:  2003年 月, 电信实业有限公司实施 线路改扩建工程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并提交劳动合同文本或其它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劳务输出职工名单(需经双方单位盖章确认); (5)直系亲属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需提交有效的委托证明、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6)单位工会组织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需提交单位工会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明。
咨询律师: 刘波
申请人:×××,性别×,××年××月×日出生,民族×,籍贯,住×××市×××街,身份证号码:×××,是××公司职工。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公司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工伤认定标准] 工伤认定标准条例相关知识
处理工伤争议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6]28号)第七项对于司机工伤认定问题的意见应改按以上规定执行。”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咨询律师: 刘波
[工伤认定标准] 农民务工工伤认定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伤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发生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劳动合同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6 业务咨询人数: 196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