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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知识] 哪些情况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即,所谓交通肇事逃逸就是行为人在交通运输肇事中具有以下情形并因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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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知识]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除赔偿抢救期间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有死者生前抚养的被抚养人)、死亡补偿费、精神损失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其中: (一)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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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知识] 什么是交通肇事致人死亡
所谓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二)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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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构成条件为: 1、行为人原来的肇事行为已经符合基本罪的构成要件; 2、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与死亡之间必须具有因果关系,因此必须考察死亡结果是否真的因交通肇事逃逸引起的抢救的不作为而发生,如果救助行为并不能阻止死亡结果的发生,或者死亡结果的发生并非交通肇事逃逸引起而是介入了一个独立的原因等,均不能认为构成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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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知识]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如何赔偿
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被扶养人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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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知识]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如何处罚
对于行为人交通肇事后逃逸,因过失致人死亡的案件。只要有证据能充分证明行为人不知道逃逸行为会造成被害人死亡或者没有放任被害人死亡结果发生的,即不具备间接故意杀人主、客观条件的,均应按交通肇事定罪处罚。 2、交通肇事后被害人伤势极其严重,以至生命垂危即使行为人及时抢救也不能挽回其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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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知识] 交通肇事致死注意事项
交通肇事致死注意按一般人身损害标准赔偿,包括:抢救中发生的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等。 2、交通肇事致死可以先由保险公司在赔付范围内赔付,超过部门由肇事司机赔付。 3、交通肇事致死注意最好调解解决,取得对方家属谅解,对影响刑事量刑。 4、交通肇事致死注意司机负全部责任是否合理,要看对方有无违反交通运办理管理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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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知识]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怎么认定
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对象是否仅仅指第一次交通肇事的被害人,例如第一次交通肇事将他人撞死,又交通肇事逃逸因而过失致另一人死亡的,是否能够按照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处理?我们认为除上述解释的情形外,后者情形也应当按照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论处,而不应简单地作为交通肇事罪的同种数罪或者按照撞死多人的交通肇事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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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行为人为逃脱罪责驾车逃逸,而被害人最终确已死亡的,对于这类案件,笔者认为应当认定该行为只能构成交通肇事罪。不能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三款,即“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规定处罚。而应根据第二款,即“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后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一规定来定罪量刑。 3、行为人因交通肇事后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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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知识]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如何处理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了,作为当事人该怎么处理相关事情。《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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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知识] 怎么认定交通肇事致人死亡
交通致人死亡是行为人肇事以后,不履行救助义务而逃逸,弃被害人于不顾,致使被害人因没有得到及时救助而死亡。据此概念,显然将发生后,被害人当时就被撞死,或者被撞得奄奄一息,即使及时送往医院,也没有得到救治的情形排除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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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知识] 认定肇事致死的注意事项
行为人原来的肇事行为已经符合交通肇事罪基本罪的构成要件。 2、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对象是否仅仅指第一次交通肇事的被害人,例如第一次交通肇事将他人撞死,又交通肇事逃逸因而过失致另一人死亡的,是否能够按照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处理?我们认为除上述解释的情形外,后者情形也应当按照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论处,而不应简单地作为交通肇事罪的同种数罪或者按照撞死多人的交通肇事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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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知识] 肇事车主不承担责任的情形
出售未过户,登记车主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运营,也不能从该车的运营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但是,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的行为,违反有关行政管理法规的,应受其规定的调整。 2、被盗车辆肇事,车主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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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知识] 哪些情形肇事车主承担责任
事故致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选择承包人、租赁人或者发包人、出租人为被告,选择后二者为被告的,对发包人、出租人请求以其与承包人、租赁人之间的合同关系确定承包人、租赁人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赔偿权利人既起诉发包人、出租人,又起诉承包人、租赁人的,判决发包人、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对发包人、出租人请求根据合同关系判由承包人、租赁人承担责任的,告知另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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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知识] 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处罚
车辆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有责任保护现场并报警,协助交警处理现场事宜,有人员伤亡的,应立即送往医院。驾驶员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针对不同情况,分别做如下处理: 1、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到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以下拘留。 2、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没有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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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知识] 电动车酒驾如何判
酒驾电动车照样判刑。律咖网小编整理了电动车酒驾如何判的有关问题,帮助你解读 电动车酒驾的情况 : 4月3日,宁国市法院对一起危险驾驶案作出判决,依法判处程某拘役四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12年12月12日晚上10点多,宁国市宁国大道上车辆川流不息,一辆小轿车歪歪斜斜地驶来,突然一头冲上环岛并发生侧翻,不仅车辆遭到损坏,环岛旁的围栏被撞坏,驾驶员程某也受了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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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知识] 是酒驾?还是蓄意杀人?
中山男酒驾撞死三人 亡者家属疑其蓄意杀人。律咖网小编整理了此次案件是酒驾,还是蓄意杀人的有关问题,帮助你解读此次案件的真实情形: 惨案发生时,档主及其亲属共15人在自家店门前吃饭。 去年8月25日,东升镇太平村新旧市场发生一起惨剧,司机王某青酒后驾车,撞上路边吃饭的一桌人,造成3死8伤,此案曾引起市委书记薛晓峰和时任市长陈茂辉高度重视。昨天,被告人王某青在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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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知识] 司机跑了,宝马扔给交警
交警查酒驾,宝马司机跑了“是我开的车,就是我开的车!”昨晚交警查酒驾时,一辆宝马车停在路边,驾驶座上没人,副驾驶上的女子一口咬定自己是司机。这背后有什么蹊跷吗? 5月14日晚9点,历城交警大队洪楼中队民警在七里堡附近设点,专项查处酒驾违法行为。就在民警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时,一辆由西向东沿着七里堡路行驶的宝马车,突然在距离检查点大约五六十米的路上靠边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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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知识] 4瓶啤酒过夜后还酒驾
头晚喝了4瓶啤酒第二天被测出酒驾。律咖网小编整理了有关4瓶啤酒过夜后还酒驾犯罪问题,帮助你解读不要心存侥幸酒驾: 宿醉难消半个月5司机因酒驾被扣执照 头晚9点喝了4瓶啤酒,第二天上午9点开车上路,因为违法被交警拦下,经酒精测试体内酒精含量为63mg/100ml,竟然为饮酒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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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连会有大律师 交通运输部党组书记、部长杨传堂就《中国交通报》4月1日头版头条地方重大选题稿件《重庆“生命工程”年递增千公里》作出批示。 杨传堂批示指出,《重庆“生命工程”年递增千公里》报道很真实,工作做得好,报道得也很好。随着公路里程的增加,加强安保工作实为重要,这是以人为本的本质体现,是加快公路建设的重点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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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知识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8 业务咨询人数: 198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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