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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栏目为您提供最新交通事故赔偿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交通事故工伤赔偿、交通事故死亡赔偿、交通事故赔偿文书、交通事故赔偿举证、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15936元(六个月职工平均工资) 1、2011年湖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566元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622元 2、2011年湖南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1825元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4310元
咨询律师: 刘波
2010年度北京市交通事故等造成死亡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一)按北京市城镇居民赔偿标准: 1、死亡赔偿金:534760元(即26738元*20年,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精神抚慰金:5万—10万元(这是北京市一般大致的赔偿范围,并不绝对)。
咨询律师: 刘波
2011年湖北省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计算标准 根据2011年1月公布的湖北省2010年全省经济形势新闻发布会公告的数字,2011年湖北省人身损害赔偿(含交通事故)计算标准的数据为: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6058元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5831元 (武汉交通事故律师网http://www.whjt122.com提供
咨询律师: 刘波
(本人的劳动合同在事故后四个月已到期)本人能不能以伤残鉴定要求公司一次性赔偿? 律咖网长沙律师龙震解答:你可以获得两方面的赔偿; 1.按交通事故赔偿:对方承担主要责任,需支付70%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鉴定费、交通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费等相关费用; 2.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后再申请对伤残等级进行鉴定,这样一方面可以节省预缴的部分诉讼费,另一方面对鉴定结论双方扯皮的机率降低;  对于案情简单或索赔数额不大,法律关系简单的案件。本律师免费帮当事人计算索赔的具体项目、数额。对于复杂需取证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如果受害人经济能力有限,前期可不收取任何费用(重庆主城以外另行协商),成功后才付律师费。马平原律师联系方式请点击名字即可显示相关网页。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交通事故的赔偿分为对受损财物的赔偿、对受害者人身的赔偿和精神赔偿三个方面。 一、财物方面。 财物受损的赔偿包括直接财产损失的赔偿和间接财产损失的赔偿。具体赔偿原则分以下两种情况: (一)对局部损失可以修复的,应赔付修复费用及车辆、物品因局部损失而导致的贬值损失。 (二)对已无法修复的车辆、物品,应赔偿其实际价值与残余价值之间的差额部分。 二、人身方面。
咨询律师: 刘波
发生交通事故后,有关伤残者医疗费用该如何计算,一直是事故双方争议的焦点。那么这种费用该如何计算呢? 交通事故当事人医疗费用的损害赔偿标准,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需的费用计算,凭证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须”的费用给付。 一般来说,当事人的治疗费用是否必须有负责赔偿的当事人支付,应由交通事故处理机关审查确定。
咨询律师: 刘波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和标准,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北京市统计局公布上一年度的统计数据进行调解。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下列原则对当事各方的总损失进行调解: (一)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二)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十二、车辆停运损失费及相关法律法规 (一)车辆停运损失费的概念 车辆停运损失费,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发生车辆的损害,如果受害人是以被损车辆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则在被损车辆修复期间,受害人因无法进行正常的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或日停运损失
咨询律师: 胡骅
残疾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 -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一)残疾用具费的概念 残疾用具费,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残的,其组织、肌体的某项功能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而需要赔偿具有补偿功能的器具而支出一定的费用,由事故责任者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费用进行的赔偿。例如,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下肢或者上肢残废的,有必要配置假肢,由此支出的费用,属于残疾用具费。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十三、丧葬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 -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一)丧葬费的概念 丧葬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受害人家属为处理死者的丧葬等后事而需支付一定的费用,有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费用进行的赔偿。丧葬费的发生是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直接后果
咨询律师: 胡骅
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 -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一)误工费的概念 误工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诊治以恢复健康,以及当事人的相关亲属需要参加交通事故的处理,无法正常参加工作或者从事日常的经营活动,因此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由负有责任的一方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减少的收入给予的赔偿。
咨询律师: 胡骅
医疗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 -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的概念 医疗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于造成一定的人身伤害,为恢复健康而需要就医诊治,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医疗费主要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和药费等。
咨询律师: 胡骅
无证驾驶是否应当认定为工伤 2007年10月,李某驾驶摩托车上班途中在小区与卡车发生交通事故,李某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上海某区交警支队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李某无证驾驶未定期检验的车辆且未让右方来车先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负事故主要责任;卡车司机车辆制动不符合标准且未注意安全驾驶义务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咨询律师: 胡骅
[精神赔偿] 交通事故精神赔偿标准
精神损害一般指由缺陷产品造成的人身伤害而引起的受害人的精神上的痛苦和感情创伤。精神损害赔偿的是不分等级的,只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和“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咨询律师: 肖本岗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和标准,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各地统计局公布上一年度的统计数据进行调解。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下列原则对当事各方的总损失进行调解: (一)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二)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交通事故保险赔偿法律责任的划分 2004年《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以后,2006年7月又实施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保险条例》,对于原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中在机动车和行人均有过错情况下,加重机动车赔偿责任的内容。人大常委会于2007年底又对此作了相应修改
咨询律师: 方亮辉
道路交通事故中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的适用范围,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侵害身体权 对于身体权的侵害究竟以何种方法救济,最高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做了规定,这就是赔偿精神抚慰金。侵害身体权,往往不会造成严重人身伤害的后果,因而不会有或很少有造成财产损失的可能。对此,以赔偿抚慰金作为救济的主要方法,辅之以财产损失应予赔偿的方法
咨询律师: 肖本岗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机动车作为高速运输工具,对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一定危险性,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当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咨询律师: 胡骅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应以交警部门已经向当事人出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认定书为前提。   二、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交通法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3 业务咨询人数: 170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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