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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栏目为您提供最新交通事故赔偿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交通事故工伤赔偿、交通事故死亡赔偿、交通事故赔偿文书、交通事故赔偿举证、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高速公路交通事故频发的原因与对策 随着高速公路的不断发展,截至2000年底,全国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已近两万公里,但由于高速公路的出现仅有短短十几年时间,其交通管理体制的不顺畅,管理手段的相对滞后,以及人们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意识的淡薄,造成目前高速公路上交通事故频发。据统计,目前我国高速公路事故发生率高于普通公路,甚至有些高速公路的事故发生率高于普通公路的五倍。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的类别
交通事故通常划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四类。 1.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到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4.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如何解决事故纠纷? 答:我国《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未在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当事人应当在提出请求后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交通事故证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接到当事人提供的交通事故证据材料之日起对交通事故进行调查。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期限的车辆;驾驶私自拼装的车辆;驾驶拖拉机在市区或其他主干道行驶;驾驶非营运车收费载客妨碍交通秩序;机动车排放黑烟或超标;有三次交通违章行为未处理; 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时开车; 与被查缉的走私或者盗抢车特征相同的车辆; 造成交通事故或交通肇事以及其他违法犯罪嫌疑; 机动车无号牌和行驶证
咨询律师: 胡骅
“红灯停、绿灯走”,从小大家都知道这句话的意义,但是还是有不少的人心里想的跟实际做的不一样。曾有记者发现,在某十字路口逢下班时间,行人、车辆如织,每遇红灯,机动车大都能遵守信号灯,但有不少行人和非机动车却肆意横穿马路。记者粗略统计,半小时内,有近三十名行人闯了红灯。
咨询律师: 胡骅
[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损失包括
交通事故给他人造成的财产损失,应包括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具体应分为:对局部损失可以修复的,应赔付修复费用及车辆、物品因局部损失而导致的贬值损失;对已无法修复的车辆、物品,应赔偿其实际价值与残存价值之间的差额部分。
咨询律师: 胡骅
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的概念 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是指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而不能修复的,以及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由相关事故责任人对上述直接的财产损失折价进行赔偿。直接的财产损失是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受到人身侵害同时受到的财产侵害,是一种典型的侵权行为,在不能恢复原状的情形下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
咨询律师: 胡骅
农村交通事故赔偿执行难影响着权利人权益的实现,困扰着基层法院的执行工作,影响着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笔者试着从农村交通事故赔偿执行难的现状、原因与对策三个方面,进行初步的探析。 一、农村交通事故赔偿执行难的现状 近几年来,江苏省加大了对农村的道路投入建设力度,基本实现了村村通,道路顺畅了,大大地方便了群众。
咨询律师: 胡骅
道路交通事故中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的适用范围,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侵害身体权 对于身体权的侵害究竟以何种方法救济,最高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做了规定,这就是赔偿精神抚慰金。侵害身体权,往往不会造成严重人身伤害的后果,因而不会有或很少有造成财产损失的可能。对此,以赔偿抚慰金作为救济的主要方法,辅之以财产损失应予赔偿的方法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多种因素影响精神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中的受害者到底该按照什么样的标准向肇事者索要精神损害赔偿?近日,记者就此问题咨询了北京市首信律师事务所的孙勇律师。 孙勇律师说,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大小主要取决于伤害程度、受害者年龄、肇事者的过错。 精神赔偿共有三种 孙律师说,在索要精神损害赔偿前,首先要弄懂什么情况下可以获得精神赔偿。
咨询律师: 胡骅
在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如何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是一个十分复杂而且需要平衡各方利益,并体现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的问题。精神损害不同于财产损害,无法适用等价赔偿的原则来衡量,不是赔得越多越好,也不是越少越好,笔者认为,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应在坚持一定原则的基础上,依照具体的案件情况,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在索要精神损害赔偿前,首先要弄懂什么情况下可以获得精神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把精神损害抚慰金分为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以及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三种形式。 从目前情况来看,法院在处理侵害生命健康权赔偿类案件时,对精神损害的赔偿通常本着“从严”的原则。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中国家的受援金额。在中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已连续多年超过10万人,高居世界之首。代售交通事故导致了一系列的民事或刑事纠纷,这些纠纷需要运用各种技术分析或鉴定加以解决。但是,交通事故的技术鉴定远不如法医鉴定成熟,下面仅结合我们的科研工作和交通事故技术鉴定实践提出常见的几个问题,供各位参考。 1 汽车碰撞的冲突点 汽车交通事故冲突点的确定是交通事故纠纷的常见问题之一。
咨询律师: 胡骅
[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该如何定性
2008年10月3日下午3时许,王某驾驶苏czxxxx货车拉水泥熟料到aa港卸载后,因发现右后轮内侧轮胎出现故障(有摩擦声音),即与aa港磅房墙壁上的流动补胎电话(赵某)联系,赵某即驾驶流动补胎车来到aa港磅房。王某与赵某协商好了更换备用轮胎的价格后,赵某即开始用风锤卸后轮(外轮)螺丝,当卸到后轮第七颗螺丝时,内侧轮胎爆炸,将外轮向外崩开,外轮将赵某崩飞后摔地死亡。
咨询律师: 胡骅
[赔偿标准] 一些常见的交通事故
常见交通事故类型 一、城市交通事故类: ──直行事故。市区非主要路口及边远郊区,由于没有安装红绿灯,直行车辆发生事故的概率较大,约占事故总数30%. ──追尾事故。多发生在遇红灯急停车时由于前后车距过近而追尾,或雨雾天气则追尾更为常见,约占事故总数13%. ──超车事故。
咨询律师: 胡骅
可以移动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 专家释义:按照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和福州市公安局联合出台的有关规定,上午6点到晚上8点之间,司机可以选择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在这个时间之外则应报警,由警方认定事故。 司机要将乘客转移 旧规中没有规定驾驶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有疏散车上人员的义务。此前,人们普遍把疏散车上人员的责任视为警方职责,容易延误疏散时机。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等级划分
根据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程度和数额,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
咨询律师: 胡骅
[赔偿标准] 如何保护交通事故现场
保护现场是搞好现场勘察的必要前提。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交通事故现场的义务,具体做法是: ①首先检查现场情况,确保现场的范围并进行封闭保护,可用石灰、砂石、树枝等物将现场包围起来,禁止一切车辆和行人进入现场,直至交警人员到来。 ②现场上任何微小的痕迹都关系着肇事责任的分析和鉴定。现场保护人员对已发现的尸体、血迹、刹车痕迹、遗留物等,均要加以保护,遇有下雨刮风等自然条件破坏,可用席子、塑料布等遮盖起来。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要尽快建立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这对于保障部分没有投保交强险或超过保险预付范围的伤者医疗费用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 四是事故处理人员要多作解释协调和疏导工作。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交通法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6 业务咨询人数: 153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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