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
鉴定
交通事故鉴定栏目为您提供最新交通事故鉴定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交通事故鉴定标准、交通事故评残、交通事故鉴定程序、交通事故鉴定费、交通事故鉴定书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鉴定标准]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标准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标准: 伤残等级鉴定是等受伤者出院伤情稳定后申请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来做的,以下是做出伤残等级的鉴定的参考标准: 【一级伤残】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植物状态; 2、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3、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咨询律师:
胡骅

[事故评残]
交通肇事事故伤残鉴定等级鉴定标准
交通事故伤残登记鉴定标准 伤残等级鉴定是等受伤者出院伤情稳定后申请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来做的,以下是做出伤残等级的鉴定的参考标准: 【一级伤残】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植物状态; 2、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3、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咨询律师:
方亮辉

[鉴定标准]
关于督促落实交通建设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保定连会有大律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上海市港口管理局,长江航务管理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出《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7〕 16号,以下简称《通知》),同时,国务院安委办相继出台了4个内部明电,提出了若干指导意见。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事故评残]
发生交通事故后 如何申请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何申请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 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并需要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的,必须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即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15日内,由受伤的当事人可先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如不提出申请,则视为一般受伤,伤者必须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申请伤残鉴定。
咨询律师:
胡骅

[鉴定标准]
交通事故一级伤残鉴定标准
伤残鉴定标准是由国家统一规定一个标准,再由地方按标准去实施,以维护伤残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交通事故一级伤残鉴定标准。 1、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 植物状态;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 2、头面部损伤 双侧眼球缺失;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5级。
咨询律师:
胡骅

[事故评残]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划分
伤残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 一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b. 意识消失; c.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d. 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二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c. 不能工作; d. 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级伤残划分依据 a.
咨询律师:
胡骅

[事故评残]
交通事故的法医鉴定
公民申请法医鉴定,首先应向有关的公安、司法机关提交鉴定申请。该部门经审查符合鉴定条件的,可指派或者聘请法医鉴定部门的专业法医师或医师对法医学方面的问题进行鉴定。进行鉴定时,受伤当事人一般应到场,并提供相关的伤情资料
咨询律师:
胡骅

[事故评残]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的原则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的原则 1、伤残评定应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对于以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作为评定依据的,评定时应以损伤当时伤情为主,结合损伤的后果或者结局为辅,综合评定。 2、认真分析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 3、实事求是地评定。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以致伤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为依据,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事故评残]
交通事故伤致残评定程序
交通事故伤致残评定程序 办理伤残评定的程序一般如下: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光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
咨询律师:
胡骅

[鉴定标准]
交通事故一级伤残等级的鉴定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必须等你康复后才可以评定的,要看你的钢板材了以后的情形啊。交通事故伤残伤残鉴定是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的过程。伤残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十级。它们各有不同的标准。但一般来说,这样的至少九级
咨询律师:
胡骅

[事故评残]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程序有什么规定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那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程序有什么规定呢?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程序规定: 1、伤残鉴定的申请和决定 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当事人和代办代理人有权向公安机关提出鉴定和重新鉴定的申请。但条件前提一是鉴定申请的理由要公道;二是鉴定项目有助于弄清事实的真相;三是鉴定项目切实可行,能够实现。
咨询律师:
胡骅

[事故评残]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申请书的格式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那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申请书的格式是怎样的呢?下面是律咖网小编提供的一个范本
咨询律师:
胡骅

[鉴定标准]
交通事故一级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必须等你康复后才可以评定的,要看你的钢板材了以后的情形啊。交通事故伤残伤残鉴定是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的过程。伤残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十级。那交通事故一级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呢?
咨询律师:
胡骅

[事故评残]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 18667-2002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原则、方法和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述评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 the injured in road traffic accident 在道路交通事故中遭受各种暴力致伤的人员 2.2
咨询律师:
胡骅

[事故评残]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
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 2.3 评定 assessment 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 2.4 评定人 assessor 办案机关依法指派或聘请符合评定人条件,承担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人员。 2.5 评定结论 assessment conclusion 评定人根据检验结果,按照伤残评定标准,运用专门知识进行分析所得出的综合性判断。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事故评残]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与伤情鉴定有什么区别?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与伤情鉴定有什么区别? 当发生交通事故后,在造成财产损失的同时,往往伴有人身损害,这时,就会涉及到伤情鉴定和伤残评定的问题。在一起事故中,有时只存在伤情鉴定的问题,而很多情况下是两者并存,既有伤情鉴定,又有伤残评定。那么,这两者之间是什么关系呢?我们根据有关规定及相关实践,总结如下,供大家参考。
咨询律师:
胡骅

[事故评残]
道路交通事故中申请司法鉴定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申请司法鉴定应注意以下几点: 1、应与鉴定人员积极配合,主动提供相关的伤情资料、物证和检材,如实接受鉴定人员的询问、调查和检验。 2、在鉴定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提供伪证,如提供伪证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3、当事人不得私自更改法医鉴定书的内容,否则该鉴定书无效。 4、如果对法医鉴定的结论不服,可以申请由双方共同认可或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指定的鉴定部门重新进行鉴定。
咨询律师:
胡骅

[鉴定标准]
医疗过失的情形有哪几种
医疗过失,是指工程师及其他医务人员在诊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医疗活动过程中,在具体实施医疗行为时没有履行应尽的注意义务,表现为未能预见并避免损害结果的发生,从而导致患者人身或财产利益受损。那么医疗过失的情形有哪几种? 第一种情况是疏忽大意的过失。
咨询律师:
方亮辉

[鉴定标准]
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认定
医疗过失,是指工程师及其他医务人员在诊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医疗活动过程中,在具体实施医疗行为时没有履行应尽的注意义务,表现为未能预见并避免损害结果的发生,从而导致患者人身或财产利益受损。那么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认定是怎样的呢? 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指在导致患者人身损害后果中的诸因素中
咨询律师:
方亮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