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
理赔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栏目为您提供最新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交强险、其它保全理赔知识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第三者责任险]
第三者强制保险
导读:第三者强制保险又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具体是怎么实施的,他的定义又是怎样的? 第三者强制保险是指有政府部门强制进行保险,此保险保障的是第三人,也就是两个受保对象出现以外连累第三者的,此时第三者出现损失的由保险公司进行索赔,此保险考虑到受保对象可能无支付条件的却给第三人造成损失,为第三者给予补偿,最常见的险种为交强险。
咨询律师:
胡骅

[第三者责任险]
第三者机动车强制险与道交法接轨
十六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提高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条例》规定的社会救助基金主要来源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费收入的一定比例承担,这些因素都将导致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水平较原商业性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费率有提高。目前,保监会正在组织有关单位做好这项工作。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交强险]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范围
【责任限额】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咨询律师:
胡骅

[交强险]
什么是车辆强制险
我国的汽车强制保险自今年的7月1日才正式执行,必须在保监委批准的全国性的财险公司办理.建议你到picc的分支公司办.现在的汽车第三者险不是国家的法定强制保险,应该属于地方性法规要求办理的商业性保险。 又称法定保险,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某些特殊的群体或行业,不管当事人愿意与否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未经保监会批准,非法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由保监会予以取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保监会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2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0万元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
咨询律师:
胡骅

[第三者责任险]
机动车第三者强制险草案专家谈
机动车第三者强制险草案专家谈 ? 1月10日,备受瞩目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甫一公布便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为使正式出台的法规更为完善,记者采访了几位专业人士,请他们对草案建言献策。 司机无责时如何理赔?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交强险]
交强险理赔服务标准
新的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方案已施行。那么交强险理赔服务标准如何? 新责任限额方案内容如下:1.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2.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
咨询律师:
胡骅

[交强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操作法律实务指南
第一节风险和保险 一、风险的基本概念 (一) 风险的概念 我们之所以讨论各种保险,最根本的原因是因为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着各式各样的风险,所以,人们正在试图抵御、防止风险,努力减少风险给我们生活、生产和工作带来的消极影响。而通常所说的风险,实际上指的是一种损失的不确定性,它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可能存在损失;二是这种损失是不确定的。
咨询律师:
胡骅

[交强险]
济南首例终生禁驾案引爆机动车第三者强制保险
第三者责任险纷争 5月1日,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实行,其中对肇事逃逸行为处以严厉惩罚———终生禁驾。5月10日,济南市出租车司机陈英林因交通肇事逃逸,被济南市天桥交警大队正式告知面临终生禁驾,这也成为济南首例交通肇事逃逸被终生禁驾的案例。 然而据记者了解,目前事故受害人刘某已经憾别人世,负责救助的空军济南医院在5月11日就死者的医疗费用支付问题对媒体表露了意见。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交强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从何时开始实施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本条例自2006年7月1日起实施。第四十五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本条例施行前已经投保商业性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期满,应当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咨询律师:
胡骅

[交强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从何时开始实施?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本条例自2006年7月1日起实施。第四十五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本条例施行前已经投保商业性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期满,应当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第三者责任险]
聚焦第三者强制险条例草案
12日,千呼万唤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公布,并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自去年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开始实施后,法条中明确提出的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却始终没有相关措施出台。而此条例的出台
咨询律师:
胡骅

[第三者责任险]
第三者责任强制险与第三者责任险有区别
导读:本文讲述了第三者责任强制险与第三者责任险有区别 。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随着车辆的增多,道路交通事故也有逐年递增的趋势。 2004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施行,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其中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更是引发了激烈的讨论,成为焦点中的焦点。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第三者责任险]
车辆逃避第三者强制险的现状及对策
交通事故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 车辆逃避第三者责任险的现状 无牌无证车辆多。一些人购买车辆后,为了逃避第三者责任保险,不上牌,不办证。这种现象在农村比较严重,一些农民把车买回家,农忙时用于田间作业,闲暇时用来跑运输或作为走远路进城办事串亲访友的代步工具,如果遇到交警检查时则绕道而行或者干脆加大油门冲过卡点,以此逃避检查。 不参加年检的车辆多。
咨询律师:
胡骅

[第三者责任险]
第三者强制险中的第三者如何界定
导读:第三者强制险中的第三者如何界定?“除保险公司与车主之外的,因保险车辆的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下的人员或财产遭受损害的,在车下的受害人是第三方,也叫第三者。”车险条款这样说明,从条款看来,车主或其允许的驾驶员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私有、个人承包车辆的车主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以及他们所有或代管的财产,本车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均不属于第三者强制险中的第三者界定范围。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第三者责任险]
机动车第三者强制险中保险公司的诉讼地位
机动车第三者强制保险中,对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中的责任性质,存在垫付责任与直接责任的争议。至于其诉讼地位,当前司法实践的观点不一:第一种观点认为,保险公司应当作为共同被告。其依据是保险公司对受害人的直接赔付义务,保险公司在侵权法律关系中是直接的被告。
咨询律师:
胡骅

【法规标题】关于推荐使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少数民族语言条款的通知 关于推荐使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少数民族语言条款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推荐使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少数民族语言条款的通知 保监产险〔2007〕806号 各保监局: 为扩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第三者责任险]
机动车第三者强制险开征意见
出台界定标准,此外,涉及如交管局、医院等相关部门的责任与义务,草案也没有做出相关规定。“由于该《条例(草案)》是制定机动车强制第三者险条款的依据,因此,估计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险正式出台还需时日。” 据了解,此次亮相的《条例(草案)》共分总则、投保、赔偿、罚则、附则,共五章四十五条。
咨询律师:
胡骅

[第三者责任险]
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如何立法
车辆逃逸案件所引起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等各项费用就高达人民币6000多万元,处理未投保机动车辆保险而肇事的案件所花费的财力、物力、人力更加无法统计,而最大的问题是将政府职能部门和市民受害者摆在了机动车辆事故处理中的对立面位置,很容易成为影响社会安定的因素之一。
咨询律师:
胡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