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
抚养
子女抚养栏目为您提供最新子女抚养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抚养费、抚养权、亲子鉴定、监护权、探视权、社会抚养费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抚养费]
抚养费确定后,可以增加吗?
随着社会生活的不断提高,原来离婚协议或者离婚判决书中确认的抚育数额已明显不能满足被抚育人所需的基本抚育费,直接抚育子女的一方或者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被抚育子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变更抚育费的诉讼请求,以满足子女抚育的需要。在起诉时,应当以子女的名义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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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抚养权]
父母子女关系可以协议解除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及其他的法律、行政法规没有对声明断绝父母子女关系作出具体的规定,因此,声明继绝父母子女关系没有法律依据,依法不受法律保护。 父母子女关系有两种:一种是有血缘关系的直系血亲父母子女关系,另一种是没有血缘关系的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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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抚养费]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问题怎么办?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问题怎么办?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由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婚姻法》之所以作出这样的规定,这是基于以下两个原因: 一、婚姻关系的成立,是男女两性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依法成立的,因此,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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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抚养费]
子女抚养费的计算方法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 一、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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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探视权]
什么是探望权?
探望权,是指父母离婚后,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依法享有在一定时间、以一定方式对该未成年子女进行探视、看望的权利。探望子女可以使未成年子女享受到正常的父母之爱 , 减少家庭破裂给孩子幼小的心灵带来的创伤。这既有利于子女的学习与成长 , 也有利于子女的心理健康,体现了对未成年子女权益的保护。探望权的行使是离婚后不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实现监护权的重要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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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亲子鉴定]
进行亲子鉴定的条件
亲子鉴定的首要条件是,由主张确认或否认亲子关系的当事人提出鉴定申请。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则,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应当举证,但为保证亲子鉴定结论的可靠性,往往由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为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但法院作为中立者不能为任何一方主动采集对一方有利的证据,因此,当事人不申请亲子鉴定的,法院不依职权进行鉴定。 进行亲子鉴定的另一个必要条件是,被鉴定人同意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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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抚养费]
在哪些情况下,离婚后子女由母亲抚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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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抚养费]
离婚案件中,子女由哪方抚养应如何确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根据以下情况判决子女由哪方抚养: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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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抚养费]
离婚案件中抚养费应如何确定和支付?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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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抚养权]
父母为子女所购婚房若无明示赠与双方则属个人财产
第22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这一规定明示,如果父母所购房屋明确表示是赠与夫妻二人的,该房屋即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没有明确表示赠与夫妻二人的,即为个人财产。按照我国婚姻法之规定,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有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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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抚养费]
一般情况下,给付抚养费无需再单独支付医疗教育费
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规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即按照现行法律规定,不再区分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而是综合确定一个抚养费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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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监护权]
民法、刑法、行政法领域中的“近亲属”范围有所不同
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 从上述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看出,行政法领域中的“近亲属”范围最广,民法领域次之,而刑法领域中规定的的“近亲属”范围最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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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监护权]
受委托监护人承担责任的情形
或许很多人对此都不是很了解,以为受委托的监护人是不用承担责任的,所以才敢随意答应别人成为受委托的监护人。 一、受委托监护人承担责任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22条规定:“监护人可以将监护人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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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抚养费]
抚养费的负担及给付原则
抚养费原则上由父母双方共同负担,但在实践中,由于子女一般随父或母一方生活,因此另一方就会负担抚养费的全部或部分。依据《婚姻法解释一》第二十一条,法院判决的抚养费已经包括了生活、教育费用和医疗费用,这笔费用是维持一般生活水平的费用,但如果出现子女要求读“名校”或私立学校等情况,可否要求另一方给付赞助费呢?一般应双方协商,协商不成,一方是不能强制另一方负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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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社会抚养费]
对于未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对象 为何要征收社会抚养费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思想文化、生活方式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未婚同居,未婚生子等现象普遍存在。未婚生育后子女上户时就会被要求缴纳社会抚养费,这是为何呢? 未婚生育,既对女性及其子女造成伤害,引发家庭和社会问题,又影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近几年来,本市未婚生育行为呈逐年上升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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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主体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那么,谁来收取社会抚养费呢?下面就让律咖网的小编为你讲解吧。 可以参照《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中的规定 第八条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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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抚养费]
离婚后的抚养费变更
中国婚姻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婚姻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专家型婚姻家庭律师,专业办理离婚纠纷、涉外离婚、婚姻资信调查、婚约财产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抚养关系纠纷、抚养费、探视权纠纷诉讼代理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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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抚养权]
关于离婚后抚养权的相关问题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在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所以《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中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应重新理解为哺乳期内的子女(哺乳期应为十二个月,即从婴儿出生之日起至满一周岁)。 二、离婚后,怎样可以变更抚养权? 1、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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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抚养费]
关于抚养费的相关问题
近期有很多人咨询关于抚养费的相关问题,如18岁以上的成年人,父母是否必须支付抚养费;夫妻离婚后,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每月支付的抚养费应该为多少等等,现在就抚养费的问题,做一下详细的解答。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
咨询律师:
肖本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