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
抚养
子女抚养栏目为您提供最新子女抚养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抚养费、抚养权、亲子鉴定、监护权、探视权、社会抚养费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抚养权]
离婚后父母能否共同享有抚养权?
自20世纪70年代计划生育实施以来,中国家庭的子女数量急剧下降,有很多独生子女父母仍选择生育一个孩子。孩子,成为这个时代家庭成员关注的焦点。同时,随着离婚率的不断增长,离婚纠纷中大多以孩子的抚养权为争议点。这就衍生出了一个问题,当父母双方为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争议不休时,能否共同享有抚养权。 抚养权基于家庭关系中的父母子女关系而产生,是权利与义务的结合体。此种亲子关系下的权利对象,为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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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抚养费]
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女儿的抚养费如何承担?
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女儿的抚养费如何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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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在代理的离婚案件中,大部分当事人皆会问到孩子的抚养权问题,甚至会直接问到,根据案情能有几成的把握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诸如此类问题,略作总结如下。 一、为什么要争得子女的抚养权 1、真心爱孩子,愿意和孩子一起生活,甚至愿意放弃财产也要得到孩子的抚养权。 2、为了得到房产或更多的财产,以孩子抚养权为筹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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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人口与计生法》对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未做统一规定,只是授权国务院制定《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办法》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各地所辖市、县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平衡的实际,以及每一区域内的居民实际收入水平存在差异的实际,各省生育政策有所不同,各省认定的不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行为不完全一致的实际,不宜对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倍数和征收数额实行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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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抚养费]
儿子非亲生,离婚后能否追索抚养费
唐某与付某相识恋爱,同年12月生一子取名唐小鸣(化名),随后结婚。一段时间后,唐某发现付某与他人有婚外性行为,于是双方协议离婚并达成如下协议:唐小鸣由付某抚养,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归唐某所有,由唐某每月支付抚养费300元。后唐某发现儿子非自己亲生,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付某返还他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和离婚后,因受欺诈而给付的抚养费共计1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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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抚养费]
离婚后子女抚养的法律规定
离婚后子女抚养关系的确定 1、父母双方达成协议的处理 在离婚案件中,如果父母双方就子女的抚养问题达成协议的,一般会尊重当事人意思表示,按其协议处理,但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对子女的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如果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也会尊重双方协议的。 2、父母未达成协议的处理 (1)子女不满两周岁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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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抚养权]
子女抚养权变更协议书怎么写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如何变更孩子抚养权呢?子女抚养权变更协议书怎么写?律咖网编辑通过整理相关法律咨询,解答变更子女抚养的条件以及变更子女抚养权协议。 读者咨询: 2011年10月8日,因与前夫性格不合,我们协议离婚了,女儿由前夫抚养,我每月支付抚养费。离婚后,前夫一蹶不振整天喝酒度日,女儿也没人照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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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抚养权]
变更抚养权的情况
抚养权的变更情况: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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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
子女抚养费法律问题探讨
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抚养费标准是一个相对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法发(1993)30号《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下面简称《意见》)第七条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 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在司法实践中,有的不从实际需要出发,对有固定收入的,一律将上述规定,作为抚养费的给付标准,造 成抚养费给付明显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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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亲子鉴定]
亲子鉴定在民事诉讼程序中的几个问题
子女对未形成抚养关系的父母可拒绝赡养;在继承关系中,亲子关系被否认的子女或父母方,如果未于共同生活期间履行过抚养或赡养义务,在继承权发生时,其他继承人可通过否认亲子关系否认其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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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
法官在哪些情况下会把孩子判给女方?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母方生活的可能性较大: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父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父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母方照顾外孙子女的; (6)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选择随母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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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抚养费]
离婚时子女抚养费支付问题
我国婚姻法对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未作任何确定性的规定,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对这一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1、父母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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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抚养权]
哪些条件更有利于争得抚养权?
离婚时,二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由母亲抚养;如果子女超过二周岁但不到十周岁的,有证据证明能为子女提供更好的学习生活条件的一方,更容易得到子女的抚养权。具体包括提供以下方面的情况证明: 1、工作性质 2、工作环境 3、收入状况 4、居住条件 5、文化程度 6、性格修养 7、其它家庭成员状况 还可以提供对对方不利的证据,以得到孩子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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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权]
父母离婚时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定随母亲生活吗?
夫妻离婚,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一般是判归随母亲生活,由母亲直接监护、抚育,作出这样的决定主要是基于两周岁以下婴幼儿的健康成长方面考虑。 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明确指出: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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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监护权]
申请确定监护人资格程序及法律依据
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10、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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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监护权]
监护权的具体内容
监护权的具体内容可以分为以下: 1、人身监护权。 监护权的人身监护权与亲权中的身上照护权的内容基本相同,具体包括: (1)住居所指定权。未成年人不得随意离开监护人指定的住所和居所。此权利由监护人行使。对于精神病人,亦同。 (2)交还请求权。当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被人劫掠、诱骗、拐卖、隐藏时,监护权享有请求交还被监护人的权利。 (3)被监护人身份行为以及身上事项的同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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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
未离婚能否提起抚养费诉讼?
2005年10月,王某与张某经人介绍结婚,2007年初生育一女。生育后,张某一直未上班,专心在家照顾女儿。此后,王某与张某因家庭琐事经常争吵,并于2010年5月起开始分居,王某从家中搬出,另外租房生活;张某与女儿共同生活,每月靠做家政服务所得的1000余元度日。张某多次要求王某支付女儿抚养费未果,遂以女儿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将王某起诉到法院。庭审中,王某辩称,自己与张某并未离婚,所以张某不能提起抚养费诉讼。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张某每月支付女儿抚养费800元。 评析: 《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2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应当依法承担责任。”可见,抚养未成年的子女是父母的法定职责和义务,张某以与妻子有矛盾为由拒不履行对女儿的抚养义务,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 不管父母双方是否离婚,抚养自己的未成年子女都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且法律也并没有规定离婚是主张子女抚养费的前提条件。因此,未成年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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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权]
离婚时如何得到孩子抚养权?
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上述规定,仅仅解决了哺乳期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抚养(注:哺乳期是两周岁),但是并没有明确规定哺乳期满后子女抚养权如何判决,也没有明确“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的具体操作办法,离婚当事人仍然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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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子鉴定]
生父拒做亲子鉴定,亲子关系应该如何认定?
付某将双方协商过程进行了录音。此后,付某多次催被告做亲子鉴定,但被告以各种理由拒不做亲子鉴定。后付某作为原告刘小云的法定代理人将王某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王某依法承担原告刘小云的抚养费。审理中,法院合法传唤被告做亲子鉴定,被告拒不做亲子鉴定。 [分歧] 生父拒做亲子鉴定,亲子关系应该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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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判决子女由哪一方抚养是否需要考虑子女的意见,具体要分三种情况: (1)对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对2周岁以上的子女,主要看子女随哪一方生活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3)对10周岁以上的子女,在双方抚养能力和条件相等的情况下,主要考虑孩子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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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