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
法院离婚需要注意哪些问题,需要哪些条件
法院离婚,又称诉讼离婚:是夫妻双方无法达成协议离婚,任何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由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而解除其婚姻关系的一项离婚制度。诉讼离婚制度,适用于当事人双方对离婚有分歧的情况,包括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而发生的离婚纠纷;或者双方虽然同意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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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诉讼离婚]
离婚诉讼中公房使用权的分割
公房承租人仅有房屋的使用权,不享有房屋的产权。因此,在离婚时,法院只会判决使用权的归属,不涉及房屋的产权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1996 年2月5日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的司法解释,专门对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分割承租公房使用权的问题做 了相关规定。 (一)在夫妻结婚登记前,公房使用权已在一方名下,离婚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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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诉讼离婚]
离婚诉讼常见的十大顾虑
由于绝大部分当事人是第一次经历离婚诉讼,因此,通常有很多担心和顾虑,常见的十种分别是: 一、对方“不睬”法院传票怎么办? 很过当事人在诉前与对方谈及离婚时,对方态度恶劣,甚至扬言,你起诉了我也不接传票,我也不到庭,就是让你离不成!其实,您大可不必担心。我们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案例,但最终“不睬”法院传票的寥寥无几。为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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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如何索要赔偿误工费
误工费,是指离婚案件中无过错方因对方配偶存在《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妨害婚姻家庭关系的违法行为造成自己人身损害,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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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诉讼离婚]
离婚案件立案及管辖
离婚讼诉时应准备的材料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备、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一)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三份;(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三)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四)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的证据材料;(五)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 二、离婚案件的管辖 (一)国内离婚管辖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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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诉讼离婚]
夫妻一方反悔诉讼离婚,之前达成的协议是否有效
以选择诉讼离婚,两者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否则,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就不可能解除。其次,就当事人是否同意离婚而言,由于主客观原因,当事人关于离婚的意思表示可能发生变化,也应该允许变化。因为夫妻感情不是定数,而是变数,随着时间、环境、对方言行、自我认识等各种因素的变化,双方或是一方对婚姻前途的判断会有所不同,甚至作出相反的决定。因此,一方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后又反悔不同意离婚,是很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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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诉讼离婚]
离婚诉讼中公房使用权的分割
公房承租人仅有房屋的使用权,不享有房屋的产权。因此,在离婚时,法院只会判决使用权的归属,不涉及房屋的产权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1996 年2月5日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的司法解释,专门对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分割承租公房使用权的问题做 了相关规定。 (一)在夫妻结婚登记前,公房使用权已在一方名下,离婚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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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诉讼离婚]
离婚损害赔偿的性质
关于离婚损害赔偿的性质,有侵权责任说、违约责任说和特殊民事责任说。 1、违约责任说。违约责任说是以婚姻契约论为理论基础,认为离婚损害赔偿是因为一方有违反夫妻忠实、相互扶助等义务的违约行为,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在我国,无论是理论界还是立法上,均不承认婚姻契约论。且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均由法律加以明确规定,而且原则上不“可以通过约定予以排除或变更”。因此违约责任说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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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诉讼离婚]
离婚诉讼中的误区
离婚诉讼的几大误区 一、 只要抓住对方有婚外情的证据,就可以在离婚时候多分夫妻共同财产 不少婚姻纠纷中的当事人(尤其是女性)总是强烈渴望抓住对方有婚外情的证据,甚至不惜动用大量人力物业,包括聘请私家侦探。当事人基于两个目的:一是为了查明真相,在亲戚朋友中讨个说法,离婚也得离个明明白白;另一个目的则是寄希望于抓住对方的婚外情证据,以获得离婚时候多分财产,让对方搞婚外情要付出惨重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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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诉讼离婚]
离婚损害赔偿存在的问题和完善的措施
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 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将离婚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扩大至登记离婚的情形,适合我国的国情,这种做法值得肯定。但仔细分析该条内容,还存在一些问题。 该条款关于“一年”期间的规定,是除斥期间还是诉讼时效期间? “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这种规定方式很容易让人理解为该期间为不变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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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诉讼离婚]
离婚损害赔偿是否应把 “ 第三者”纳入义务主体范围
第46条仅规定无过错方有权提出损害赔偿,而没有明确规定可以向谁提出赔偿请求,即未限制赔偿义务主体的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一)》第29条把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限定为无过错方的配偶,而排斥了婚姻当事人以外的、破坏合法婚姻关系的第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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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诉讼离婚]
提起诉讼或答辩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在提起诉讼或答辩时,必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工作证或户口簿)等。 2、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的,授权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代理权限。 3、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事实、证据和证据来源以及证人的姓名、单位、住所等。 4、如果是涉外诉讼,当事人要提供其外国国籍的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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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诉讼离婚]
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
离婚损害赔偿造成离婚损害赔偿,既可以侵害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也可以侵害婚姻当事人的人身权。表现在侵害财产权上,主要有将夫妻共同财产用作第三者的供养费用。如为第三者置地购房、购买衣物、提供生活费用等等。侵害婚姻当事人人身权主要表现为损害一方当事人的名誉权、配偶权以及身体权、健康权等等。但如果要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就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必须具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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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诉讼离婚]
离婚诉讼费用
离婚案件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等。下面小编为您介绍关于2013年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 离婚案件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等。 一、案件受理费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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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诉讼离婚]
离婚诉讼之常见法律问题
离婚诉讼,一般涉及三个方面的问题:第一能不能判决离婚,第二孩子抚养权归谁,第三,财产如何分割。 首先:能不能离婚问题,一般这一问题多发生在首次起诉法院离婚时。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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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诉讼离婚]
起诉离婚准备材料与诉讼策略
离婚前需要准备什么 (一)做好证据准备 对于绝大多数当事人来说,由于没有打官司的经历,因此,没有收集、整理证据的意识。但法院审理案件是围绕“证据”进行,没有证据,往往是“有理但打不赢官司”。比如,刘女因不能忍受张男对其长期实施的家庭暴力,欲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提起离婚前,应当先有意识地收集相关存在家庭暴力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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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中法律对女性的特别保护有哪些
我国婚姻法以离婚诉讼中对男方离婚诉权在一定的时期予以限制的方法,保护妇女、胎儿及婴儿利益。即《婚姻法》(修正案)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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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
律师教你如何写离婚起诉状
当夫妻双方之间不能就离婚事项达成一致或者虽然愿意离婚、但未能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一方或双方要求离婚的,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就需要提交离婚起诉状,它的名称可以是:离婚起诉书、离婚起诉状、离婚诉状、民事起诉书、民事起诉状、民事诉状。 一、谁来写离婚起诉状 离婚起诉状是由原告来写的,也就是谁要求法院判决离婚,那么离婚起诉状就由谁来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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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诉讼离婚]
提起离婚诉讼至判决生效,需经历哪些阶段?
提起离婚诉讼至判决生效,需经历哪些阶段? 第一阶段 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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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