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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法栏目为您提供最新继承法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遗产、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丧失、代位继承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遗嘱]
继承从什么时间开始?
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被继承人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失踪人被宣告死亡的,以法院判决中确定的失踪人的死亡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份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份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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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
哪些财产属于遗产?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八)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二、下列财产不能作为遗产来继承:(一)承包经营权。承包经营权本身不能作为继承的客体,但承包所得的收益在继承人死亡后可以作为遗产来继承。(二)与人身有关的和专属性的财产权。(三)国有资源使用权以及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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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
继承权的取得有几种方式?
继承权是一种法定的权利,也就是说,并不是谁都有资格继承遗产的,这种权利必须通过法律规定的方式才能取得。继承权的取得主要有两种方式。 (一)继承权的取得方式之一:根据遗嘱指定而取得——遗嘱继承权 这种方式很常见,就是说财产的原主人(也就是被继承人)在逝世之前,曾经立下过遗嘱,说在他/她死后,他/她的财产归“谁、谁、谁”所有。那么根据这个遗嘱的指定,这里面的“谁、谁、谁”就取得了继承权,享有继承财产的资格。 通过遗嘱取得继承权的方式充分尊重了财产原主人的意愿,因为这些财产在他/她生前是属于他/她所有的,所以在他/她死后也要根据他/她的意愿给他/她所指定的人。 但是,通过遗嘱这种方式取得继承权还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1)这个生前立下的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因为这种方式下的继承权是直接根据遗嘱取得的,所以这个遗嘱必须在法律上是合法、有效的。如果遗嘱不合法,那它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它所指定的继承人就不能合法地取得继承资格。关于遗嘱是否合法、有效的问题,我们在本书上篇第二章中有详细说明。 (2)遗嘱人已经死亡。这就是说,继承权取得和生效的时间必须是遗嘱人死亡以后。虽然遗嘱人生前已经立有遗嘱,指定“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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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丧失]
在什么情形下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丧失继承权,是指继承人因对被继承人或其他继承人有法律规定的违法行为,而被依法剥夺继承财产的权利。规定继承权丧失制度,是为了防止继承人之间为财产而相互伤害,保障继承的顺利、和谐进行。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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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是怎样规定的?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存在是配偶互为法定继承人的前提条件,同居关系不能互为法定继承人。上面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上面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上面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晚辈直系血亲不是法定继承人,只是在代位继承时可以享有一定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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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
什么是继承权的放弃
放弃继承权要满足哪些条件 (1)当事人的身份属实,要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没有受欺诈、胁迫,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 (3)公证处要向当事人讲明他的权利、义务以及放弃继承权的法律后果,使当事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将要产生的影响有明确的认识,并将其记录在谈话笔录中,让当事人核对并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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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的遗产应怎样分配?
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二、在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特殊情况主要指以下情形: (一)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二)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三)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四)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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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 (一)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二)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三)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 (四)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 二、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 (一)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 (二)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 (三)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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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的遗产应如何处理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的遗产应按下列顺序处理: 一、应酌情分给那些没有继承权但依靠被继承人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适当的遗产。 二、清偿被继承人债务。 三、收归国家或集体所有。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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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
继承权纠纷的诉讼时效是怎样规定的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自继承开始之日起的第十八年至第二十年期间内,继承人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的,其提起诉讼的权利,应当在继承开始之日起的二十年之内行使,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行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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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
如何清偿被继承人债务
被继承人的债务是指被继承人个人生前依法应该缴纳的税款、罚金以及应由他个人偿还的合法的财产性债务。 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以接受继承为前提的原则。继承人只有在接受继承时才依法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 二、限定继承原则。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应以取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部分可以不予偿还。 三、保留必留份额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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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
如何确定遗嘱执行人
遗嘱执行人是指有权按照遗嘱人的意志执行遗嘱的人。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如为法定继承人,则该继承人不得拒绝,遗嘱执行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遗嘱执行人应按下列方式来确定: 一、由遗嘱人指定遗嘱执行人。既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也可以是其他人;法定继承人在被指定后有义务成为执行人,其他人可以拒绝作为遗嘱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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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
无效遗嘱有哪几种情形
根据我国继承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无效遗嘱有如下几种情形: 一、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即使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后来具有了完全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 二、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这种情形由于不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所以应当是无效的。 三、伪造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根本不是被继承人的意思表示,当然无效。 四、被篡改的遗嘱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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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
遗嘱有哪几种形式
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有如下几种形式: 一、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是指经过国家公证机关依法认可其真实性与合法性的书面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向公证机关办理。与其它遗嘱相比,最为严格,更能保障遗嘱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因而效力最高。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二、自书遗嘱。自书遗嘱是指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制作的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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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继承]
什么是代位继承,代位继承的条件是什么?
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本应由继承人继承的遗产,由已死亡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的法律制度,又称间接继承。 适用代位继承的条件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不适用代位继承。 二、被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三、被代位继承人等于被继承人死亡,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则其应该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这不是代位继承而是转继承。 四、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被继承人的生子女和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和养子女和被继承人的生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且代位继承不受辈分的限制。 五、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具有继承权。若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但代位继承人在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或对被继承人尽扶养义务较多时,可以适当分得遗产。 六、无论代位继承人是一人还是数人,代位继承人都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应得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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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从什么时候开始,父母一方去世,子女可以继承遗产吗? 答: 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继承开始,继承人有权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父母双方均去世,其子女可以依法继承父母的遗产。父母一方去世,其子女以及未去世的配偶可以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继承纠纷提起诉讼时效的期限为二年。被继承人去世后,如果各位继承人都没有继承,各继承人对遗产处于共有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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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
继承法如何体现养老育幼保护弱者的原则
中国现在快要进入老龄社会,对老年人的保护既是传统美德,又是迫切的要求。我国《民洗通则》规定:“婚姻、家庭、老人、母亲和儿童受法律保护。列疾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为实现社会主义法律保护老人、儿童和残疾人合法权益的任务,作为民法的一个重 要组成部分的继承法,理所当然地应当把养老育幼作为一项基本原则。 在继承法中,这一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有关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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