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
李智文受贿罪、玩忽职守罪
4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智文犯受贿罪、玩忽职守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4年9月30日公开开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孙成群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李智文及其辩护人任东强到庭参加诉讼,在本院审理中,经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对本案延期审理一个月。现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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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
王福林玩忽职守案
可以作为认定上述事实的依据,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福林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没有调查、了解立成工艺品公司资信,也没有经过房山宾馆集体研究讨论的情况下,利用职权擅自以房山宾馆的名义为立成工艺品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房山支行贷款提供担保,导致房山宾馆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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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
柴光旭等三人滥用职权、挪用公款案
路中段市土地局家属楼西单元8号。因涉嫌犯滥用职权罪于2003年7月4日被刑事拘留,7月17日被逮捕,同年12月2日被取保侯审。 辩护人陈启超,系河南共同律师事务所律师。 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检察院以三湖检刑诉(2003)13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柴光旭犯滥用职权罪、挪用公款罪,被告人季文军、张新华犯滥用职权罪,于2003年9月1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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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
何文志贪污挪用公款案
法公布(2003)第3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01)刑复字第262号 被告人何文志,男,1947年11月26日出生,汉族,福建省厦门市人,大专文化,原系厦门国投节能有限公司总经理,家住厦门市思明区巡司顶10号502室。1999年8月24日被逮捕。现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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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
被告人李启才、张岚、蔡书文挪用公款案
三被告人身为国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所在单位负责人授意、指使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客户资金给他人使用,挪用数额巨大,且尚有8,830万元未追回,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故对公诉机关指控三被告人犯对违法票据付款罪的罪名,本院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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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
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开杰犯挪用公款罪一案
甘州区法院刑事判决书 [(2004)甘刑初字第83号] 公诉机关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张开杰,男,汉族,1964年5月23日出生于甘肃省张掖市,高中文化,住张掖市甘州区小满镇古浪村一社,中共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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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
山东省东营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季庆华犯挪用公款罪一案
13日被逮捕,现押于东营市看守所。 辩护人王金刚,山东齐征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徐波,山东鲁北律师事务所律师。 山东省东营市人民检察院以东检刑诉(2005)5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季庆华犯挪用公款罪一案,于2005年12月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东营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单宝丽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季庆华及其辩护人王金刚、徐波到庭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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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
山东省东营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梁炳杰挪用公款罪一案
人罗贤强,山东文瀚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赵景志,山东城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山东省东营市人民检察院以东检刑诉(2004)3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梁炳杰挪用公款罪,于2004年11月9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东营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崔汉刚、张洪霞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梁炳杰及其辩护人罗贤强、赵景志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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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宗立孝挪用公款一案
法院审理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宗立孝挪用公款一案,于2001年6月9日作出(2000)东刑初字第173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宗立孝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1年9月3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东营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张洪霞、代理检察员宋继圣出庭履行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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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
原审被告人徐彪犯挪用公款罪一案
辩护人朱传银、刘永梅,安徽淮光律师事务所律师。 五河县人民法院审理五河县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徐彪犯挪用公款罪一案,于二00五年三月十日作出(2005)五刑初字第23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徐彪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蚌埠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王磊出庭履行职务,上诉人徐彪及其辩护人朱传银、刘永梅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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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
被告人梁福超犯挪用公款罪一案
以深检刑二诉字(2002)第10号起诉书,以被告人梁福超犯挪用公款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邝少波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梁福超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梁福超于一九九七年七月至二○○○年四月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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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
被告人殷惠康犯挪用公款罪一案
广东伟伦律师事务所律师。 广东省惠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惠市检刑诉字(2000)15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殷惠康犯挪用公款罪,于2001年11月19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惠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陈雷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殷惠康及其辩护人何军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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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
原审被告人冯如兴犯挪用公款罪一案
院指控原审被告人冯如兴犯挪用公款罪一案,于2002年7月2日作出(2002)石刑初字第199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冯如兴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认为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判决认定,2002年3月间,被告人冯如兴利用其担任佛山市邮政局张槎支局玉带代办所负责人的职务便利,挪用邮政汇款、汇费共56345.5元用于赌博、还债及生活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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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
被告人梁仕之挪用公款案一案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02)佛刑初字第166号 公诉机关佛山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梁仕之(曾用名梁仕芝),男,1957年8月28日出生于山西省榆次市,汉族,高中文化,原南海市轴承厂财务科科长,住南海市桂城区南兴六路80号2座502房。因涉嫌挪用公款罪于2002年1月8日被刑事拘留,同月22日被逮捕。现押于南海市看守所。 辩护人郑雪亮,广东引力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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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
孙忠挪用公款一案
庆市龙凤区看守所。 辩护人陈树春,大庆司洋律师事务所律师。 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审理让胡路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孙忠犯挪用公款罪,于2001年8月28日作出(2001)让刑初字第186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孙忠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大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曹学东出庭履行职务,被告人孙忠及辩护人陈树春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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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03年8月28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27日被逮捕,现押于广汉市看守所。 被告人谭述蓉委托辩护人杨燕琪,四川德阳锦川律师事务所律师。 广汉市人民检察院以广检刑诉(2004)3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谢常波、代勇、卿波犯拐卖妇女罪、被告人谭述蓉犯容留妇女卖淫罪,于2004年3月1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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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原审被告人)辛艳艳,女,1981年5月13日出生,山东省临朐县人,汉族,初中文化,系临朐县上林镇东上林村农民。捕前在利津县汀罗镇经营“龙水大酒店”,住该酒店。因涉嫌犯容留卖淫罪与2003年5月22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23日被执行逮捕。现押于利津县看守所。 辩护人扈荣华,山东黄河口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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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人李卫新,广东金阳律师事务所律师。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于2003年5月7日以深检刑一诉(2003)第12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雷启慰、甘适文犯组织卖淫罪,被告人陈盛全、李静涛,余鸿在、田国安、郑杰棠、何飞、刘宪民、余长寿、巫辉奇、郑丹子、刘日美犯协助组织卖淫罪,于2003年5月2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收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3年6月12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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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
周国雄、梁军犯组织卖淫罪一案
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审理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周国雄、梁军犯组织卖淫罪一案,于2002年11月29日作出(2002)顺刑初字第1073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周国雄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辩护人的意见,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判决认定,2002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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