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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使用知名商标的字号属不正当竞争 刘红兵 本案要旨 将注册商标文字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登记并进行商业使用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应当具备下列要件:1.字号与商标文字相同或者近似;2.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3.突出使用;4.其结果是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转让商标权,是指转让商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应按照转让无形资产,依照5%税率缴纳营业税。
咨询律师: 肖本岗
根据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 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2) 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注册商标专用权之间是平等、独立的,无权利强弱大小之分。 两种平等的权利发生冲突时,一般认为应当依照诚实信用原则与保护在先权利原则处理,并非简单按照商标权优先于字号权处理。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法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构成商标侵权。
咨询律师: 胡骅
“中国名牌”的评价机构是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由国家质检总局监督和管理,“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是非常设机构,由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负责其日常工作。 “中国驰名商标”的认定机构是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另据高法的司法解释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根据我国《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对驰名商标认定的规定,目前,申请认定驰名商标主要有三种途径: 一、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 需要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
咨询律师: 胡骅
3种以外,增加列举了侵犯著作权案、假冒注册商标案、妨害通讯自由案、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等,共8种,但过去是一直列入自诉案件范围的破坏军婚案却未列入。 因此,商标侵权案件符合条件可以自诉。 根据《刑法》的规定,自诉案件必须法律明确规定告诉才处理,对于各罪名来说,都在相关法条的款项中写明。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商标与企业名称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商标是区别商品或服务不同出处的一种标志,而企业名称则是区别不同企业的语言文字。企业使用的商标要经国家工商局商 标局核准注册后才取得专用权,而企业名称在县级以上工商局登记后即可取得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企业名称权。两个权利授予的程序、部门和权利保护范围是不同的。 另一方面,商标与企业名称又有着紧密的联系,例如有的企业把企业名称的核心部分作为商标注册。 商标权与企业名称权冲突的情况 主要是: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被其他企业有意或者无意地作为企业名称的核心部分使用,或者将他人有一定知名度的企业名称中的显著部分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引起 注册商标与企业名称的混淆,使国家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和对企业名称权的保护发生冲突。 目前,解决企业名称权与商标权冲突问题法律已有明确规定: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5条规定:“登记主管机关有权纠正已登记注册的不适宜的企业名称,上级登记主管机关有权纠正下级登记主管机关已登记注册的不适宜的企业名称。对已登记注册的不适宜的企业名称,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要求登记主管机关予以纠正。” 第9条规定:“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一)有损于国家、社
咨询律师: 胡骅
商标侵权行为的主要形式  1.将他们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进行抢注。 2.在相同商品类别模仿、复制他们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或者 在不同商品类别模仿复制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 3.注册商标侵害他人合法在先权利。 4.将他人商标注册成企业商号的。 5.将他们商标注册为域名。 6.他们在先企业商号在装潢设计中突出使用侵害到他们商标权的。 7.
咨询律师: 胡骅
[商标使用] 商标与字号的区别
企业名称一般由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组成。商标只能由与他人提供的服务区别开来的显著部分构成。 2、功能不同。企业名称可以识别不同企业的经营,包括服务和商品。一个企业可以有多个服务或商品的商标,但企业名称一般只有一个。 3、适用的法律程序不同。商标只要不违反《商标法》所禁用的条款,不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不经注册就可使用,只是没有专用权。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商标使用] 驰名商标司法认定程序
驰名商标司法认定程序 一、司法认定情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驰名商标认定的两个司法解释,目前仅有以下三类知识产权民事或行政案件中存在认定驰名商标的情形。 1、复制、模仿、翻译或者音译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作为计算机域名使用的侵权案件。 2、复制、模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不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的侵权案件。
咨询律师: 胡骅
根据《商标法》和《自然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注意事项》的相关规定,从事生产、制造、加工、拣选、经销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国家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 以自然人名义办理商标注册申请事宜,应该具有相关资质: 1.按照有关规定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图样等材料外; 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者《承包合同》等; 3.
咨询律师: 刘波
[商标使用] 商标申请书件的要求
商标申请书件包括注册、续展、转让、变更、补证、注销和撤销他人不使用或注册不当商标等。各类申请既有共同的基本要求,又有不同的具体要求。 1.商标申请书件(含商标注册、续展、转让、变更、补证、注销和撤销申请书)应用钢笔或毛笔填写,提倡用打字机打印;文字书写必须合乎规范,字迹工整、清晰。 2.
咨询律师: 刘波
[商标使用] 如何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二)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五)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咨询律师: 刘波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商标使用] 商标
商标,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牌子,在社会生活中随处可见。商标的本质作用是区别商品的来源或服务的提供者。 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构成的,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
咨询律师: 胡骅
[商标使用] 什么是驰名商标?
“驰名商标”(well-known trademark)又称为周知商标,最早出现在1883年签订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以下简称《巴黎公约》)。我国于1984年加入该公约,成为其第95个成员国。和其他加入《巴黎公约》的成员国一样,依据该公约的规定对驰名商标给予特殊的法律保护,已经成为我国商标法制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商标使用] 什么是商标查询?
商标查询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亲自或委托商标代理人到商标注册机关查询有关商标登记注册情况,以了解自己准备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与他人已经注册或正在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程序。申请前的查询,是申请商标注册的重要步骤,其查询结果虽不具备法律效力,但它可使商标注册申请人做到心中有数,减少盲目性,故可在大大减少费用开支的同时,争取更多的申请时间。
咨询律师: 胡骅
标记性强、商标文字或图形本身无任何实际含义的商标,称为强商标。 从具有相对显著性的意义讲臆造词商标、任意词商标和暗示词商标由于具有固有显著性,能够被消费者立即看作是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指示标志都可以称为强商标。但从具有绝对显著性的意义讲,只有同时具有独创性和知名度的商标才是真正的强商标,这种强商标第三人不仅没有任何理由适用,市场上也赢得广大消费者的认可,因此应当给予最大相对的法律保护。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商标保护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2 业务咨询人数: 95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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