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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录用] 公务员的双重身份
涉及公务员的双重身份和公务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第十一条。 【案情分析及处理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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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强经过辛苦备考,笔试、面试总分名列前茅,却因为身高不够,与他报考的江苏省海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岗位失之交臂。为此,他将海门市人事局告到了法院。日前,海门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驳回了原告小强的诉讼请求。 2006年8月,海门市人事局通过海门人事人才网站、《海门日报》等多种媒体向社会公布了《2006年海门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考录用工作人员简章》,决定公开招录一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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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录用] “双料歧视”又遭起诉
本案经过广西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维持办公室自2005年8月至2006年7 月初将近长达1年的审理,日前作出维持人事厅具体行为的决定。原告决定继续起诉,并研究诉讼外的处理措施。 据了解,这已经是广西人事厅近年来连续第四次因公务员考试争议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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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录用] 公务员年龄歧视案
状告人事部门设置年龄限制违法 一审法院昨天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今天,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年龄问题在网上被拒考公务员的案件。这也是广西首例公务员因报考资格引发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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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的双重身份 【案例简介】 原告:李某。被告:某县公安局。 某县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王某在一次宴请自己老战友的酒席上与酒店老板李某发生争执。王某一气之下,将酒店内的一台高级进口彩电砸坏,并扬言要吊销李某的营业执照。李某在多次向王某索赔无效的情况下,以王某为县公安局干部为由,要求公安局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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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录用] 公务员的范围
公务员的范围问题,在这次立法过程中争论最多。最终通过的《公务员法》根据我国政治制度的特点,明确了确定公务员范围的三个标准,即职能标准、编制标准、经费标准。根据这一标准,原《条例》限定的政府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范围,扩大到同时具备该条规定的所有机关的工作人员,包括中国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民主党派机关中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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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录用] 什么人可以担任公务员
 [案例]2002年底,因身高不足1.5米,陈某未被某国税局招录。陈某认为,招考公务员设置身高限制是对矮个子人们就业权的侵犯,于是将市人事局、国税局告上法庭。2004年2月,陈某接到了某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不予受理”裁定书:“组织招考并按一定要求录用公务员是国家行政机关内部人事管理行为,对此类行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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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录用] 公务员不得兼职“赚外快”
兼薪,于是给了刘某行政降级处分。“公务员利用业余时间就不能兼职吗?何况我供职的是一家事业单位,本人仅是一个技术人员,根本算不上公务员啊!”对此处分,刘某有些想不通。 [法律规定]《公务员法》第四十二条: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第五十三条: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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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录用] 不服行政处分如何救济
作出处理决定的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作出人事处理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属于行政机关的公务员,还可以依据《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向行政监察机关提出申诉。公务员认为机关及其领导人员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级机关或有关专门机关提出控告。 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都是由行政主体作出的一种单方面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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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人事部宣布《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下称《规定》)开始实施,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 据介绍,此前有部分单位在招录公务员时对报考者的身高、身体状况(乙肝、视力状况等)、政治面貌(比如中共党员优先录用)等进行不同程度的限制,使一些报考者失去了走上原本与限制条件无关的岗位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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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说,在两到3年内,为全省白内障患者中适合手术者全部实施复明手术。对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按国家出台的有关政策免除相关费用。 公务员招考 不得拒录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意见明确,对参加自学考试、远程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并完成大专以上学业,取得文凭的残疾人、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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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日前印发了《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规定》明确要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  人事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规定》更加注重考生权益的维护,要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积极采取措施,便利公民报考。在维护考生权益的同时,强调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要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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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报考政策规定 1、哪些人员可以报考公务员? 2、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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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录用] 关于报考条件法规
哪些人员可以报考公务员?  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考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和《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9年度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中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考公务员。  2、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此次招考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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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实行面试考官资格制度,建立面试考官库。面试应组成面试考官小组,面试考官小组由具有面试考官资格的人员组成,并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近日下发关于印发《湖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的通知,这一办法对我省公务员录用作出了详细规定。  《湖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下称《办法》)规定,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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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录用] 浙江2010年公务员招考条件
2010年浙江公务员考试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省级机关招考的范围和对象为:  (1)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09年11月2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浙江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0年应届毕业生和在浙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生源201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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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毕业以上人员; 4、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对边远艰苦和少数民族乡(镇)的部分职位,报考者可放宽到高中、中专学历。 (八)具备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 不得报考公务员考试的人员如下: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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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宁波市公务员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并符合上述招考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73年11月28日至1991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  2、报考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且符合招考职位所需的学历要求。其中,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职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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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0年应届毕业生以及2008、2009年毕业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2.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且服务期满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项目生”)。  3.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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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录用] 江西2010年公务员招考条件
应届毕业生可按毕业时学历报考  报考者除需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外,同时,还必须满足公务员报考的条件。年龄:1973年11月20日至1991年11月20日期间出生。  全日制普通高(中)等院校2010年应届大中专毕业生(2010年9月底前取得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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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交流考核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3 业务咨询人数: 130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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