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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法栏目为您提供最新公务员法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公务员交流考核、公务员职务、公务员退休、公务员法律法规、公务员录用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公务员交流考核] 公务员惩戒制度
依照本法给予处分;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 第五十六条: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主笔提示]《公务员法》专列“惩戒”一章,列举了公务员的16类禁止行为并沿袭了原《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处分种类。公务员有着与一般公民不同的法律关系及法律地位,有着“公民”与“公务员”的双重身份,因此,国家对公务员提出了一些特殊的较之其他公民更严格的要求。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公务员职务] 公务员的任职回避
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因地域或者工作性质特殊,需要变通执行任职回避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第六十九条:公务员担任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实行地域回避,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十条:公务员执行公务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一)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二)涉及与本人有本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所列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
咨询律师: 胡骅
[公务员退休] 提前离岗不同于退休
 [案例]李某1967年参加工作,系中央国家某机关的公务员,在1998年进行的机构改革中,根据工龄满三十年可以提前离岗的精神,于1998年10月选择了提前离岗,但没有办理退休手续。2000年8月,所在机关发现李某在离岗前有受贿3000元的违纪行为。该机关根据人事部人办函[2002]14号和人函[2001]27号文件规定,给予李某行政撤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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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录用] 不服行政处分如何救济
作出处理决定的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作出人事处理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属于行政机关的公务员,还可以依据《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向行政监察机关提出申诉。公务员认为机关及其领导人员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级机关或有关专门机关提出控告。 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都是由行政主体作出的一种单方面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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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人事部宣布《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下称《规定》)开始实施,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 据介绍,此前有部分单位在招录公务员时对报考者的身高、身体状况(乙肝、视力状况等)、政治面貌(比如中共党员优先录用)等进行不同程度的限制,使一些报考者失去了走上原本与限制条件无关的岗位的机会。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还说,在两到3年内,为全省白内障患者中适合手术者全部实施复明手术。对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按国家出台的有关政策免除相关费用。 公务员招考 不得拒录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意见明确,对参加自学考试、远程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并完成大专以上学业,取得文凭的残疾人、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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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日前印发了《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规定》明确要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  人事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规定》更加注重考生权益的维护,要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积极采取措施,便利公民报考。在维护考生权益的同时,强调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要真实、准确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第一章 报考政策规定 1、哪些人员可以报考公务员? 2、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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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录用] 关于报考条件法规
哪些人员可以报考公务员?  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考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和《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9年度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中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考公务员。  2、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此次招考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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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实行面试考官资格制度,建立面试考官库。面试应组成面试考官小组,面试考官小组由具有面试考官资格的人员组成,并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近日下发关于印发《湖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的通知,这一办法对我省公务员录用作出了详细规定。  《湖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下称《办法》)规定,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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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录用] 浙江2010年公务员招考条件
2010年浙江公务员考试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省级机关招考的范围和对象为:  (1)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09年11月2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浙江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0年应届毕业生和在浙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生源201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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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毕业以上人员; 4、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对边远艰苦和少数民族乡(镇)的部分职位,报考者可放宽到高中、中专学历。 (八)具备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 不得报考公务员考试的人员如下: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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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宁波市公务员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并符合上述招考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73年11月28日至1991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  2、报考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且符合招考职位所需的学历要求。其中,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职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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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0年应届毕业生以及2008、2009年毕业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2.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且服务期满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项目生”)。  3.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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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录用] 江西2010年公务员招考条件
应届毕业生可按毕业时学历报考  报考者除需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外,同时,还必须满足公务员报考的条件。年龄:1973年11月20日至1991年11月20日期间出生。  全日制普通高(中)等院校2010年应届大中专毕业生(2010年9月底前取得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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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 周岁以上、35 周岁以下(1973 年9 月30日至1991 年9 月30 日期间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具有拟任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八)具有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 是指具有在各区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按照我市有关规定,聘任为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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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录用] 海南公务员招考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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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录用] 江苏公务员招考条件
研究生学历(全日制)和硕士以上学位人员、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部分紧缺专业本科生全省职位均可报考,不受户籍(指社会在职人员,下同)或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限制。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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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录用] 陕西公务员招考条件
陕西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4年3月25日至1991年3月25日期间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备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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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录用] 四川省公务员招考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35周岁。获得博士学位的可放宽到40周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具备拟任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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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法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9 业务咨询人数: 186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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