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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咨询律师: 胡骅
[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的申请范围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刑事赔偿的赔偿范围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
咨询律师: 胡骅
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适用质证程序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规定 (2013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00次会议通过) 法释〔2013〕2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适用质证程序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规定》已于2013年12月1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0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咨询律师: 胡骅
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的规定 (法释〔2011〕6号) (2011年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13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的规定》已于2011年2月2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1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已经2014年4月1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为规范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以下简称赔偿委员会)适用质证程序审理国家赔偿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国家赔偿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赔偿委员会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听取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的陈述和申辩,进行质证的,适用本规定。 第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经书面审理不能解决的
咨询律师: 胡骅
行政国家赔偿数额要如何计算呢?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数额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适用质证程序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适用质证程序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规定》已于2013年12月1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0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适用质证程序 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规定 法释〔2013〕27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适用质证程序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规定》已于2013年12月1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0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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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适用质证程序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适用质证程序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规定》已于2013年12月1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0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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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适用质证程序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规定 (2013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00次会议通过) 法释〔2013〕2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适用质证程序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规定》已于2013年12月1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0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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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适用质证程序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规定》已于2013年12月1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0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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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适用质证程序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规定》已于2013年12月1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0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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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适用质证程序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适用质证程序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规定》已于2013年12月1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0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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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适用质证程序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规定》已于2013年12月1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0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咨询律师: 胡骅
各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意见 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是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巩固国防、保证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为进一步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按照国家现行的安置>策结合我省实际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国家赔偿法规定赔偿标准的原则是,既要使受害人所受到的损失得到适当的弥补,又要考虑国家的经济和财力负担状况。我国国家赔偿标准基本采用慰抚性原则。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计算标准 国家赔偿法第26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国家赔偿] 我国的国防领导体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为使国防领导体制适应国家政治、经济和科 技的发展,特别是适应军事发展和保障国家安全的需要,对国防领导体制进 行了多次调整改革,使之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和完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直之初,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设立中央人民政府人 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作为国家最高军事领导机关,统一管辖并指挥中国人民 解放军及其他武装力量。1954年,第一届人大通过并颁布的宪法规定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国家赔偿] 国防法规
国防法规是调整国防和武装力量建设领域各种社会关系、法律规范的总 和,是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国防和武装力量建设的基本依 据。在依法治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的新形势下,国防法规对 于保障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顺利进行,做好军事斗争准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 义。 一、国防法规的特性 国防法规是国家法律的组成部分,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强制实施的 行为规范,具有法律的一般特性。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国家赔偿] 公民的国防义务
兵役义务是公民在参加国家武装力量和以其他形式接受军事训练方面应 当履行的责任。《兵役法》第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 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 兵役。”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主要形式有三种。 第一,服现役.,现役是公民在军队中所服的兵役。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 和武装警察部队都是服现役。
咨询律师: 胡骅

国家赔偿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6 业务咨询人数: 160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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