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期间]
公民起诉应诉的权利与义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纠纷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的,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民事、行政诉讼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受理条件,并提交起诉状,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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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刑事诉讼期间]
起诉怎样明确原被告当事人
所谓找对人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您要告状,您得首先成为合格的原告;另一方面,对方得是合格的被告。您的一纸诉状递到法院,但您不一定就能成为案件的当事人,当事人是诉讼中的主角。如何才能成为合格的当事人呢?案件中的原告、被告要符合那些条件呢? 首先,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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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刑事诉讼期间]
审查起诉具备哪些功能?
我国刑事诉讼法律把侦查权和起诉权分别赋予不同的主体行使,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审查侦查活动是否合法。(2)对 侦查的导向功能。在我国,侦查和起诉都是独立的诉讼阶段,但侦查机关和检察机关遵循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侦查活动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起诉, 检察机关站在起诉的角度引导侦查机关收集证据,查明案件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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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刑事诉讼期间]
审查起诉的程序
审查起诉包括程序性审查和实体性审查。主要审查程序包括; 1.由案件承办人负责审查案件的管辖、审查随案移送的文书和证据材料,并作出适当处理。 2.审查案件的事实和证据以及法律的使用。应当认真审阅案件材料,包括诉讼文书和各种证据材料,仔细审查案件中的疑点和难点,得出正确的结论。 3.复核与案件有关的事实和证据。审查起诉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应当听取被害人和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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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刑事诉讼期间]
审查起诉的基本任务
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审查起诉的基本任务有三点: 一是审查侦查活动的过程和结果,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对侦查活动中的偏差和遗漏问题予以补救; 二是通过审查案件的事实问题和适用法律问题,合理斟酌影响案件处理的各种因素,作出正确的起诉或不起诉的决定; 三是掌握案件的全面情况,为支持公诉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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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刑事诉讼期间]
审查起诉的案件来源
审查起诉的案件来源有二: 一是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侦查终结并移送提起公诉的案件; 二是由检察机关的侦查部门侦查终结并移送起诉部门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的案件。 审查起诉的对象是案件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等问题,审查起诉部门需要对案件的事实、证据以及适用法律等问题进行全面审查,以确定应否对案件提起公诉并作出相应的决定。具体而言,人民检察院办理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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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刑事诉讼期间]
审查起诉的期限限制
人民检察院的审查起诉期限是指人民检察院受到移送起诉的案卷材料至做出处理决定的时间期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38条、第140条第3款的规定,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犯罪嫌疑人已被羁押的,办案期限一般为一个月,重大、复杂的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2.犯罪嫌疑人未被羁押(含被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办案期限可以超过上述期限,但是不能中断对案件的处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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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刑事诉讼期间]
审查起诉的步骤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应当先由检察人员进行审查,然后由办案部门负责人审核,最后由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即先由案件承办人在进行全面审查的基础上,制作审查起诉意见书,提出起诉或不起诉以及是否需要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意见,经起诉部门负责人审查核实后,提出同意与否的意见,最后报经检察长批准,如果是检察长亲自办理的案件,则要由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这一工作步骤,充分体现了人民检察院对起诉工作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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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刑事诉讼期间]
铁路民航发生的刑事案件怎么确定公安机关管辖
铁路、交通、民航系统的机关、厂、段、院、校、所、队、工区等单位发生的刑事案件,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工作区域内和列车、轮船、民航飞机内发生的刑事案件,铁路建设施工工地发生的刑事案件,铁路沿线、水运航线发生的盗窃或者破 坏铁路、水运、通讯、电力线路和其它重要设施的刑事案件,以及内部职工在铁路、交通线上执行任务中发生的案件,分别由发案地铁路、交通、民航公安机关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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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刑事诉讼期间]
刑事诉讼中期间计算的特殊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对于期间也作了如下规定: 1:有简易程序改为普通程序的第一审刑事案件的期限,从决定转为普通程序之日起重新计算。 2:下列案件不计入审理期限: a:刑事案件另行委托、指定辩护人,法院决定延期审理的,自法院决定延期审理的之日起至第十日止准备辩护时间。 b:公诉人由于需要补充侦查而提起延期审理的,和议庭同意延期审理的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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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刑事诉讼期间]
刑事案件怎样确定由何地公安机关管辖?
首先应当确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羁押强制措施的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是否享有此案的管辖权。因为此案归哪个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管辖,将直接决定犯罪嫌疑人的实际羁押地点(看守所)。一般情况下,在我国,公安机关都是有相对应的羁押场所,例如:如果一个案件由上海的浦东新区公安局管辖,那么犯罪嫌疑人一般就会被羁押在浦东新区看守所,以后该犯罪嫌疑人也就由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由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如果是重大刑事案件才会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诉,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当然也决定了犯罪嫌疑人如果被判刑后劳动改造的监狱。 按照刑事诉讼法对刑事案件管辖分工的规定,除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监管人员殴打、体罚虐待被监管人的犯罪、军人违反职责的犯罪,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批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以及自诉案件以外,其他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 对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刑事案件,因证据不足驳回自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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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刑事诉讼期间]
一个刑事案件经过几审就结束了?
在我国一个刑事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就结束了。我们国家的人民法院按四级设置,即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的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开庭审判,这就是通常所说的“一审”。在通常情况下,一审所作出的判决、裁定不能立即生效,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可以提起上诉,人民检察院也可以提起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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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刑事诉讼期间]
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如何分别处理?
如果提出上诉的被告人在第二审程序中死亡的,二审人民法院仍应对全案进行审查。死亡的被告人不构成犯罪的,应当宣告无罪;构成犯罪的,对其宣告终止审理。对其同案的被告人,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二审判决或者裁定。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审理,针对案件不同情况,应当分别作出以下三种处理结果: 1.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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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刑事诉讼期间]
人民检察院对于哪些案件可以提出抗诉?
不能自行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人民检察院对于下列案件可以提出抗诉: 1.对于认定事实不清楚,证据不充足的案件。如人民检察院认为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所认定的事实不清楚或者有错误,用以认定事实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据前后矛盾,证据与证据之间互相矛盾,判处的结论与证据不相符合等等。 2.对于原审判决、裁定适用法律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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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刑事诉讼期间]
说说起诉前的准备工作
说说起诉前的准备工作 诉讼作为人们解决纠纷的一个重要途径,如何提起诉讼、诉讼要注意什么这些问题关乎着诉讼当事人能否实现自己的权益。结合自己的一些办案经历,现说说诉讼前的准备工作。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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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刑事诉讼期间]
刑事案件办案期限的规定
湖北珞珈律师事务所律师 每天都会接到刑事案件办案期限规定的咨询电话,随着这类咨询电话的增多,我实在无精力一一解答。为了让大家搞清楚刑事案件办案期限,我对《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以及《人民警察法》等规定进行了整理。这些只是写在法律条文中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有的案件很难做到。 1、传唤和拘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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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刑事诉讼期间]
起诉后被告人逃脱了会导致什么后果
中止审理是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因出现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情形,而决定中止审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试行)》第182条的规定,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中止审理: (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2)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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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刑事诉讼期间]
刑事案件办案程序
刑侦部门对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首的都应当立即接受,并制作笔录和《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 2. 刑侦部门对于接受案件的或者发现的犯罪线索;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经批准后,签发《移送案件通知书》,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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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刑事诉讼期间]
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刑事案件
对哪些案件公民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分两种情况,一种是由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这种案件称为公诉案件。一种是由公民自己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这种案件称为自诉案件。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以书面或者口头的形式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除了自诉案件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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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刑事诉讼期间]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法定期限有多长?
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上述审查起诉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已被羁押而言,对于犯罪嫌疑人未被羁押的法律未规定审查起诉期限,但检察机关应抓紧时间进行审查,不得拖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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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