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刑法 > 刑法罪名 > 危害国家安全罪
至于分配行为的公开性或者隐蔽性,二者也是相对的概念。分配行为对于共同贪污者来讲,可谓是公开的;分配行为对于参与私分者之外的人来讲,则具有隐蔽性。可以说,这些表象特征只是综合分析贪污罪与私分国有资产罪的区别的参考因素之一
咨询律师: 胡骅
[危害国家安全罪] 销售伪劣产品罪是什么
销售伪劣产品罪是什么?罗湖龙岗食品律师刘志鑫浅析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特征? 一、什么是销售伪劣产品罪 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行为。 二、销售伪劣产品罪有什么特征 1.侵犯客体是国家对普通产品质量的管理制度。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危害国家安全罪] 滥用职权罪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1构成要件 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由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致使国家机关的某项具体工作遭到破坏,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从而危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咨询律师: 胡骅
[危害国家安全罪] 玩忽职守罪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1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由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本职工作严重不负责,不遵纪守法,违反规章制度,玩忽职守,不履行应尽的职责义务,致使国家机关的某项具体工作遭到破坏,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从而危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危害国家安全罪] 渎职罪
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刑法规定渎职罪是为了保护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以及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 2013年1月初
咨询律师: 胡骅
高考结束后,一些不法之徒开始盯上考生和家长,各种借高考之名实施的诈骗案件也将进入高发期。”6月23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庞景玉通过法院审理的一个个真实案例,揭秘“高招”诈骗花样,提醒考生和家长不要相信内部指标和降分补招等“天上掉馅儿饼”的事。 “不法分子就是利用一些考生和家长急于求成的心理进行虚假诈骗,谎言虽然老套
咨询律师: 胡骅
[危害国家安全罪] 寻衅滋事罪浅析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寻衅滋事罪是从1979年刑法第160条规定的流氓罪中分解出来的一种罪。1979年刑法第160条规定:“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破坏公共秩序
咨询律师: 胡骅
[危害国家安全罪] 高考作弊—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参加过高考的朋友都应该知道,高考试题在靠前都是有贴封条的,属于国家秘密,窃取高考试题会破坏国家对人才的选拔考核制度,应当受到刑罚的处罚。 以上就是律咖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 高考作弊—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的知识,如果您还有更多的疑问,可以 咨询律咖网 专业 律师
咨询律师: 胡骅
[危害国家安全罪] 盗伐林木罪浅析
个人承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造林,承包后种植的树木归承包个人所有,但这些林木已构成国家林业资源的组成部分,这些林木同样可作为盗伐林木罪的犯罪对象。此外,被盗伐的林木,必须是正在生长着,如果将他人已经砍伐下来的树木偷走
咨询律师: 胡骅
[危害国家安全罪] 网购高考答案获刑
23岁的女子王某因网购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题答案,被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2012年4月14日、15日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时间。4月14日16时许,王某以500元的价格从网上购买了当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试题答案,并于次日考试前通过电子邮箱收到上述试题答案。后王某被抓获归案,涉案的两台笔记本电脑也被扣押移送在案。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日前,一中院审结一起出售出入境证件犯罪案件,被告人王某(化名)为5名菲律宾籍或印尼籍家政服务人员多次伪造签证材料有偿办理出入境证件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危害国家安全罪] 上海偷越国(边)境罪量刑与定罪
第三百二十二条【偷越国(边)境罪】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2年2月6日) 第五条 偷越国(边)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在境外实施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第三百一十八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的; (三)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 (四)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
咨询律师: 胡骅
[危害国家安全罪] 上海骗取出境证件罪量刑与定罪
【骗取出境证件罪】以劳务输出、经贸往来或者其他名义,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签证等出境证件,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使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本罪的行为特征是提供假的出入境证件,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行为,不论该证件的来源和造成的后果如何,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如果行为人只有伪造、变造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行为,没有向他人提供的,应当以本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的伪造、变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定罪处罚。所谓“伪造”,是指非法制造虚假的出入境证件。
咨询律师: 胡骅
犯罪行为的,应当分别按照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拐卖妇女、儿童罪等分别定罪量刑,然后再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执行中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规定的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本条是关于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和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的犯罪及其刑事处罚的规定。
咨询律师: 胡骅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的概念:是指组织、领导或者积极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的行为。 二、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的构成要件: 1、侵犯的客体:社会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恐怖活动组织是以从事杀人、伤害、绑架、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为主要活动内容的犯罪集团,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妨害国(边)境管理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2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3次会议、2012年11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82次会议通过) 法释〔2012〕1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国(边)
咨询律师: 胡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 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200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已于2009年11月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7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9 业务咨询人数: 183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