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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 领导当众指责我是否构成诽谤罪
一天,我在网上看小说,被领导发现,他就当着众人的面说我看黄色小说,还说这就是一个人民教师的形象。当时,在场的众人都笑了,他对我的人格也造成了严重的侮辱和伤害,严重影响了我这些天的工作和生活,请问他的行为构成诽谤罪了吗? 律咖网律师解答: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 打架被划8刀是否应该赔偿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
咨询律师: 胡骅
[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 经济纠纷引起的人身损害应该如何处理?
法律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这一问题有哪些相关规定呢?本文详细阐述遭遇人身损害,我们应该如何应对?本文由律咖小编为您整理,感谢您的阅读! 法律咨询: 朋友的孩子因为和女朋友分手了,想要回当初给女朋友买的电脑,女方不给,找来新交的男朋友将这个孩子赶走了(应该是被打了
咨询律师: 胡骅
[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界限
导读: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指用暴力手段干涉他人结婚自由或离婚自由的行为。刑法第257条规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与其他罪的界限以及罪与非罪的界限 第一,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与一般干涉婚姻自由行为的界限。如果仅以暴力相威胁
咨询律师: 肖本岗
[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 强奸罪的定罪
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以及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按照强奸罪处罚。
咨询律师: 肖本岗
[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 强奸罪的认定及处理
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 《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二条第五款奸淫因智力残疾或者精神残疾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残疾人,以强奸论,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当前办理强奸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1984.4.26〔1984〕法研字第7号) 一、怎样认定强奸罪?
咨询律师: 刘波
[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 强奸如何认定暴力
与妇女发生性行为的,不能都视为强奸。行为人利用其与被害妇女之间特定的关系,迫使就范,如养(生)父以虐待、克扣生活费迫使养(生)女容忍其奸淫的;或者行为人利用职权,乘人之危,奸淫妇女的,都构成强奸罪。行为人利用职权引诱女方,女方基于互相利用与之发生性行为的,不定为强奸罪。 “其他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用暴力、胁迫以外的手段,使被害妇女无法抗拒。
咨询律师: 肖本岗
[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 强奸的从重情节
 轮奸未遂的定罪适用普通构成、量刑适用加重构成未遂)    ⑤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注意:这里的“致使”包括故意和过失,但必须强奸行为和加重结果具有直接性的因果关系,因此强奸致人自杀的属于酌定情节,而不是这里的法定加重结果。) 一、利用残疾人的残疾,侵犯其人身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利,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从重处罚。(《残疾人保障法
咨询律师: 刘波
[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 强奸受害人的赔偿
关于第三争议焦点,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咨询律师: 肖本岗
[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 强奸罪的判刑标准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咨询律师: 刘波
[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 强奸罪与通奸行为的认定
 在男女发生性行为前,既不违背妇女意志,又无勉强女方变范的行为,双方从内心到外部表现形式完全自愿,属典型的通奸行为。即使事后,因被揭穿,女方为保住自己的脸面而告男方强奸,或因女方事后反悔而告男方强奸,均不能定强奸罪。
咨询律师: 肖本岗
[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 强奸罪的法律认定
强奸罪的法律认定 1.本罪与非罪行为的界限 认定强奸罪与非罪行为的界限时,需要注意:未婚男女在恋爱过程中自愿发生的性交行为,双方或者一方有配偶的男女通奸行为,以及有教养关系、从属关系的男女自愿发生的性交行为等等,都不能构成强奸罪。 2.本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 关于强奸罪的既遂标准,理论界主要有射精说、插入说、接触说几种观点。
咨询律师: 刘波
[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 强奸未遂减轻处罚案例
强奸未遂减轻处罚案例 案情介绍: 王某(男,1988年出生)于2006年9月11日19时许,酒后至某村8组144号出租房外,见柏某(女,20岁)一人在屋内,即闯入屋内将门反锁。王某趁酒劲将柏某衣服扒了,采用嘴咬、凳砸等手段,欲对柏某实施强奸。因柏某奋力反抗而未遂。
咨询律师: 肖本岗
[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 强奸罪的认定条件
强行与其发生性交的行为。 明知妇女是精神病患者或者痴呆者(程度严重的)而与其发生性行为的,不管犯罪分子采取什么手段,都应以强奸罪论处。与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在未发病期间发生性行为,妇女本人同意的,不构成强奸罪。 在认定是否违背妇女意志时,不能以被害妇女作风好坏来划分。 强行与作风不好的妇女发生性行为的,也应定强奸罪。 认定强奸罪不能以被害妇女有无反抗表示作为必要条件。
咨询律师: 刘波
[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 醉酒强奸判几年
婚礼客奸了醉酒伴娘 一审强奸罪被判6年,其不服上诉,称未用暴力不是强奸 婚宴上,伴娘醉酒后睡倒在一房间床上,宾客刘某乘醉意与其发生性关系。一审,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6年,但刘某坚持认为自己是酒醉犯错,且未使用暴力,不构成强奸罪,提出上诉。近日,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强奸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咨询律师: 肖本岗
[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 先提性要求后施暴力是否构成强奸罪
没有办法把违背妇女意志的性行为付出实现而已,这是意志外因素造成其强迫与人发生性关系未遂,因此,叶锦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至于后来叶锦某、黄祖某等人再次殴打胡燕某、陈美某,殴打前来说理的张清某、陈思某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对叶锦某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咨询律师: 刘波
[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 什么是强奸和强奸的刑事责任
什么是强奸 强奸的刑事责任 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是强奸罪。  犯强奸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犯强奸罪有刑法规定的特定情形之一的,处十年 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咨询律师: 刘波
[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 强奸判几年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刑法条文] 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咨询律师: 肖本岗
[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 强奸罪的法律规定
周岁的人,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对于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情节轻微、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  对于行为人既实施了强奸妇女行为又实施了奸淫幼女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以强奸罪从重处罚。
咨询律师: 刘波
[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 刑法对强奸罪的处罚规定
刑法对强奸罪的处罚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咨询律师: 刘波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6 业务咨询人数: 102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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