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刑法 > 刑法罪名 > 破坏经济秩序罪
[破坏经济秩序罪] 高利转贷罪的构成要件及处罚
高利转贷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应该如何处罚? 七台河律师 解答: 一、高利转贷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咨询律师: 胡骅
[破坏经济秩序罪] 销售伪劣产品罪如何处罚
者(含产品的加工者),销售者即产品的批量或零散经销售卖者(含产品的直销者)。至于生产者、销售者是否具有合法的生产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4、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行为人的故意表现为在生产领域内有意制造伪劣产品。在销售领域内分两种情况:一是在销售产品中故意掺杂、掺假;二是明知是伪劣产品而售卖。 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怎么处罚?
咨询律师: 胡骅
[破坏经济秩序罪] 虚报注册资本罪案例如何分析
虚报注册资本罪是一种经济犯罪,而经济犯罪是一种行为人严重违反国家相关经济法规的行为。那么,虚报注册资本罪案例该怎么分析? 辽阳律师 解答: 关于虚报注册资本罪的案例分析 【 审理法院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判决时间 】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三日 公诉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管某,男,28岁,原系乌鲁木齐市某典当行经理。
咨询律师: 胡骅
[破坏经济秩序罪] 合同诈骗常见的手段有哪些
合同欺诈常见的十类手段 天津律师 为你解答: 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 构成合同欺诈必须具备四个要件:一是必须有欺诈行为,通常表现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者陈述虚假事实,如捏造虚构事实,根据法律或合同规定应向对方告知商品的瑕疵而故意不告知。
咨询律师: 胡骅
[破坏经济秩序罪] 如何防范高科技诈骗
现今,利用高科技诈骗的案例数不胜数,很多网友通过法律在线咨询如何防范此类诈骗。小编在此给大家介绍一下高科技诈骗的特点及防范对策,让骗子无处遁形。 作案特点 1、利用广大农民群众致富、创业的迫切的心理,以所谓的高科技项目诱惑农民群众; 2、利用网络宣传,一般骗子公司都会有自己的网址,利用广大农民群众信息较闭塞,知识层次不高的特点,在网上造势
咨询律师: 胡骅
[破坏经济秩序罪] 合同诈骗手段及识别方法
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或者是合同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从而与之签订或履行合同的行为。合同诈骗有以下几种手法: 手段一:先舍后取法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破坏经济秩序罪] 信用卡犯罪相关规定
信用卡诈骗犯罪的相关法律规定 杭州律师为你介绍: 刑法第19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咨询律师: 胡骅
涉信用卡犯罪案件中尚未使用的伪造信用卡如何处理 在办理涉信用卡犯罪案件中,经常会遇到这样的现象:行为人持伪造的信用卡在特约商户处骗购商品,无论是成功骗购商品,还是当场被识破未成功骗购商品,被抓获时,在行为人身上或暂住地往往还能查获尚未使用的伪造信用卡。从表象上看,行为人既有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诈骗的行为,又有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的行为,对此,该如何定罪?是定一罪,还是定两罪?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中“虚假的身份证明” 以下由阿拉善盟律师为你介绍: 如何理解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中“虚假的身份证明”? 什么是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行为? 对此有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虚假的身份证明”除了包括虚假的居民身份证、军官证等身份证件,还包括虚假的单位证明、收入证明等资信证明和虚假的担保证明[1]。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破坏经济秩序罪] 伪造信用卡并加以使用行为的定性
伪造信用卡并加以使用行为的定性 以下由 巴彦淖尔律师 为你解释: 我国现行刑法中对于伪造信用卡的行为是以伪造金融票证罪定罪处罚的,刑法同时又规定了信用卡诈骗罪,但是,对于伪造信用卡并加以使用的行为应如何处理,刑法则没有作出具体规定,理论上和司法实践中也有不同的观点和不同的做法。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以诈骗、抢夺、侵占等手段获取他人信用卡并加以使用行为的定性 以下 由呼伦贝尔律师 介绍: 实践中,对于行为人以欺骗、抢夺等方式获取他人的信用卡并加以使用的行为,以及行为人使用他人委托保管的信用卡的行为,应如何定性颇有争议。理论上和司法实践中大多数人认为,按照刑法有关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的立法精神,对于上述行为理应以行为人的先前行为作为定性的依据。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破坏经济秩序罪] 帮朋友属于非法经营吗
我们这样属于非法营运吗? 我们这样属于非法营运吗?我早上做了合7坐面包车,服务的名片开着接来的8坐面包车,帮朋友代理4个人,因为朋友是做生意的 在路边找打工者做事,就跟这几个人聊了由于没谈成双放就没留电话,一会耽误了会时间,叫我帮忙把这4个人带到火车站,没收钱,结果被运管抓为非法营运,他们有录象说是录到客人是从我车上下来的,但是没有拍到我们交易,我也没有承认收钱签字,扣了我的车。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洗钱罪与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的界限 赤峰律师 解说: 本法第312条规定的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与本条规定的洗钱罪,两者都属于连累犯的范畴,即行为人明知是犯罪分子的违法所得,仍事后给予了犯罪分子某种帮助,因此,两者存在着很大的联系。但是,从具体犯罪构成要件而言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破坏经济秩序罪] 什么是洗钱罪
帮助洗钱的,应按照共同犯罪处理。例如,经过事先通谋,事后帮助走私分子洗钱的,应视为走私罪的共犯。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依本条第2款之规定,单位亦能成为本罪主体。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侵犯知识产权罪是指违反知识产权保护法规,未经知识产权所有人许可,非法利用其知识产权,侵犯国家对知识产权的管理秩序和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在我们身边,每天都会有很多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例发生,小到一些山寨产品,大到苹果这样的巨头。 前段时间,成都律师一纸诉状将美国苹果公司及其代理商成都新亚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并索赔50万元人民币。
咨询律师: 胡骅
[破坏经济秩序罪] 怎样认定偷税罪
偷税罪,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或者已扣、已收税款,偷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行为。 1、偷税罪的客体特征。偷税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征收管理制度。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破坏经济秩序罪] 偷税罪的犯罪构成
偷税罪的犯罪构成 衡水律师 解答: 偷税罪是指负有纳税义务和扣缴义务的人或企事业单位及其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故意违反国家税收法规, 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 或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伪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 应当缴纳的税款,并且达到法定偷税数额或者是又偷税的行为。 偷税罪的犯罪构成: 偷税罪的犯罪主体。
咨询律师: 胡骅
[破坏经济秩序罪] 非法集资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非法集资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分析 (一)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这里要特别强调法律拟制人格主体——单位,否则,我们将无法对司法实践中大量存在的单位(既可以是一个单位单独实施,也可以是单位与自然人、单位与单位共同实施)实施的非法集资行为通过《刑法》来规范。 (二)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当事人明知自己的非法集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
咨询律师: 胡骅
[破坏经济秩序罪] 保险诈骗的行为方式
近日,有网友通过法律网上咨询保险诈骗罪及其构成要件,是指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违反保险法规,采用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虚构保险标的”,是指投保人违背《保险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虚构一个根本不存在的保险标的或者将不合格的标的伪称为合格的标的,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行为。
咨询律师: 胡骅
[破坏经济秩序罪] 什么是网络诽谤?
近年来,随着网络的普及,利用互联网发布公民隐私、欠文明甚至诽谤色彩言论的网络诽谤行为时有发生。这样的行为,无疑是没有公德心和道德素质的行为。轻的构成民事侵权,严重的可能触犯刑法,构成诽谤罪。当您遇到这样的情况时,您可以通过登录免费法律咨询网--律咖网,获得免费法律在线咨询
咨询律师: 胡骅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7 业务咨询人数: 112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