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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罪名栏目为您提供最新刑罚罪名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贪污贿赂罪、危害公共安全罪、渎职罪、军人违反职责罪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走私毒品的行为方式多种多样。下列行为应当属于走私毒品的行为: (1)从境外购买毒品后非法入境,或者与境外贩毒分子相勾结,将毒品 偷运入境; (2)将非法入境的毒品偷运出境,或者把在境内购买的毒品偷运出境; (3)为走私毒品的犯罪分子和集 团购买、运输毒品,或者在边境地区与境外走私毒品分子相勾结,买卖、运输毒品; (4)与走私毒品的犯罪分子通谋
咨询律师: 肖本岗
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是指违反毒品管理法规,贩卖、运输、制造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大麻或者其他毒品,违反国家禁毒管制的行为。 (1) 本罪系选择性罪名,即根据行为人的行为特征,可单独成立一个罪名,也可以结合在一起; (2) 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国家对毒品 的管理制度。贩卖毒品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运输毒品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运输的管制;制造毒品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生产、制造的管制。根据我国《麻醉药品管理办法》和《精神药品管理办法》的规定,这两类药品只能由国家卫生主管部门审批或指定的经营单位统一调拨或收购, 其运输只能由国家指定的有关生产单位、供应单位和运输部门,依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和方法进行运输;其生产只能由国家指定的生产单位,按有关主管部门下达的计 划生产,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国家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擅自从事上述两类药品的销售、运输和生产; (3) 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 为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行为。所谓贩卖,是指非法买卖与交换、批发和零售。不论是转手倒卖,还是销售自制毒品,不管是否营利,也不论贩卖毒品的数量多 少,均构成本罪; 所谓运输
咨询律师: 刘波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走私毒品罪的刑事责任是怎样规定的?
《刑法》对走私毒品罪分别情形,规定了不同的刑罚:  (1)走私鸦片1000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 量大的;走私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武装掩护走私毒品的;以暴力抗拒检查,情节严重的;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咨询律师: 肖本岗
法律援助经费应当专款专用,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这是国务院公布《法律援助条例》作出的规定。根据这个条例,法律援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如果有侵占、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的情形,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追回,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律师: 肖本岗
根据《刑法》第348条之规定,非法持有鸦片1000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 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200克以上不满10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不满50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 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咨询律师: 刘波
 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持有行为对于毒品的来源并无特殊要求,至于是行为人自己购买、非法占用或者祖辈遗留,对非法持有毒品行为没有影响;  (2) 非法持有行为的本质特征在于持有人对毒品的实际支配和控制;  (3) 非法持有可以是共同持有,也可以是单独持有,前者的 成立是所有共同犯罪人实际上共同享有对毒品的支配权并相互明知;  (4) 非法持有行为必须有一定的时间段,并非一持有就构成犯 罪
咨询律师: 刘波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非法持有毒品罪及犯罪构成是什么?
较大的其他毒品; (3)犯罪主体系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不论其国籍和职业,均可成为本罪 的犯罪主体; (4)犯罪的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即明知是毒品而非法持有。《刑法》对非法持有毒品行为的动机和目的未作明确规定。因 此,除客观上能够认定持有毒品行为是其他犯罪的组成部分外,其余所有故意非法持有毒品的行为,均构成本罪。
咨询律师: 肖本岗
[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 虐待罪
虐待罪(刑法第260条),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         二、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家庭成员在家庭中的合法权益,主要是家庭成员之间的平等权利。
咨询律师: 刘波
[侵犯财产罪] 诈骗罪的数额标准
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咨询律师: 肖本岗
[贪污贿赂罪] 贪污罪既遂和未遂的认定
贪污罪既遂和未遂的认定 所谓贪污罪的既遂,是指行为人所故意实施的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行为,已具备了贪污罪构成的全部要件,同时产生了危害结果。因此,认定贪污罪既遂与否,应把握以下两点: 1、看行为人的贪污行为,是否符合贪污罪构成要件的特征。其中,衡量非法占有的标准,是行为人是否实际已非法占有了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的财物。如果已实际非法占有了,即视为既遂。
咨询律师: 刘波
[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 奸淫幼女罪的处罚
幼女的标准,主要是为了便于法制的统一,它并不是行为人必须明知的要素。明知对方未满14周岁,当然也就明知对方是幼女。反过来,只要明知对方是幼女,即使不知道对方未满14周岁,对构成奸淫幼女罪主观方面的明知也没有任何影响。如果受到欺骗,误认为对方已满14周岁,而客观上女方也确实发育成熟,使人根本无法判断其可能是幼女,而女方又主动要求与之发生性关系的
咨询律师: 肖本岗
[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 破坏选举罪的处罚
破坏选举罪的慨念 破坏选举罪,是指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成破坏选举罪。 破坏选举罪的认定 破坏选举罪的认定 破坏选举罪与一般破坏选举行为的界限。
咨询律师: 胡骅
[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 强奸罪的概念、行为和处罚释疑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强奸罪的处罚如下: 一、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
咨询律师: 胡骅
而且你在交费前签订合同可以和加盟总部谈判合同内容,把你的要求加进去;如果你交了费再签订合同,那总部就不给你谈判合同签订的机会了,合同你签也得签,不签也得签,你毫无选择余地了。 为了依法维护广大加盟商的合法权益,防止被骗;为了帮助受骗后的加盟商索回加盟费和损失,北京市天依律师事务所成立了特许经营加盟连锁法律业务部,专业办理特许经营加盟连锁法律纠纷,依法为加盟商维权。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破坏经济秩序罪] 金牌辩护:逃税罪(原偷税罪)
作者:金牌刑事辩护 陈其象律师 电话:13328283800 阳光人生,从金牌刑事辩护开始! 税收问题向来是中国最复杂的问题!2009年新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七)》,将“偷税罪”改为“逃税罪”,并增加了逃税罪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这实际上为逃税案件当事人打开了一条赎罪的“活路”,势必引起纳税人的极大关注。 办理逃税罪的法律依据主要有《刑法》第201条、《刑法修正案(七)》以及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偷税抗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等规定。金圣维权律师网www.shenglaw.com陈其象律师特别策划推出《金牌辩护:逃税罪》,对逃税罪进行最新的解读,提供金牌辩护。 【目录】 1.什么是逃税罪? 2.什么是逃税罪的纳税欺诈行为? 3.什么是纳税人成立逃税罪的犯罪客观方面? 4.什么是逃税数额、逃税数额占应纳数额百分比?“数额较大”和“数额巨大”标准是什么? 5.什么是扣缴义务人成立逃税罪的犯罪客观方面? 6.什么是逃税罪犯罪主体? 7.什么是税务代理人? 8.什么是逃税罪犯罪主观方面? 9.逃税罪由哪些机关立案侦查? 10.哪些涉税行为不成立逃税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破坏经济秩序罪] 金牌辩护:逃税罪(原偷税罪)
作者:金牌刑事辩护 陈其象律师 电话:13328283800 阳光人生,从金牌刑事辩护开始! 税收问题向来是中国最复杂的问题!2009年新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七)》,将“偷税罪”改为“逃税罪”,并增加了逃税罪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这实际上为逃税案件当事人打开了一条赎罪的“活路”,势必引起纳税人的极大关注。 办理逃税罪的法律依据主要有《刑法》第201条、《刑法修正案(七)》以及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偷税抗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等规定。金圣维权律师网www.shenglaw.com陈其象律师特别策划推出《金牌辩护:逃税罪》,对逃税罪进行最新的解读,提供金牌辩护。 【目录】 1.什么是逃税罪? 2.什么是逃税罪的纳税欺诈行为? 3.什么是纳税人成立逃税罪的犯罪客观方面? 4.什么是逃税数额、逃税数额占应纳数额百分比?“数额较大”和“数额巨大”标准是什么? 5.什么是扣缴义务人成立逃税罪的犯罪客观方面? 6.什么是逃税罪犯罪主体? 7.什么是税务代理人? 8.什么是逃税罪犯罪主观方面? 9.逃税罪由哪些机关立案侦查? 10.哪些涉税行为不成立逃税
咨询律师: 胡骅
在查处行贿受贿案件过程中,会遇到一些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包括其他有特殊关系的人员,在一些企业单位,挂名领取工资或者其他报酬。类似的现象,有两个特点,一是领取薪酬的人员与特定的国家工作人员有直接的血缘关系,或者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具有某种特定的利益关系,目前,法律上界定此类人员为国家工作人员的“特定关系人”,二是给予报酬的单位多为私营企业,且报酬的名目多变。 对于以上行为,能否认定为受贿呢?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招摇撞骗罪的构成要件及处罚
其他非法利益,诸如非法获取职务、地位和某种荣誉等。 4.构成犯罪有无数额限制的不同。法律规定,只有诈骗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才可以构成诈骗罪;而法律对本罪的构成并无数额较大的要求。当行为人招摇撞骗骗取财物时,这两种犯罪是竞合的
咨询律师: 胡骅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妨害公务罪的构成要件及处罚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职务,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或者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强迫的对象包括没有卖淫习性的人,及曾经有过卖淫行为但已经改过不愿意卖淫的人 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罪,指为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提供协助的行为。 如为组织卖淫的人充当保镖或是进行联络等。许多有组织的卖淫犯罪活动,犯罪分子多是分工明确,互相配合。有寻找被害对象的,有开店坐阵当老鸨的,有负责联系找嫖客的,还有的负责充当打手看管卖淫人员或者负责看门望风的。
咨询律师: 刘波

犯罪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4 业务咨询人数: 180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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