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渎职罪]
职务侵占罪的主体要件
职务侵占罪的主体要件有哪些? 安庆律师 解答: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行为人不仅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这些条件,还要具备在非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主管、经手、管理本单位财物这一特定身份才能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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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渎职罪]
滥用职权罪的定罪标准是怎样的
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 滥用职权罪 的定罪标准是怎样的? 安阳律师 解答: 一、罪与非罪 根据本条规定,成立滥用职权罪,首先必须有滥用职权的行为,如果行为人没有滥用职权,完全是在具体的职权范围内处理事项,则不能认定为滥用职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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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渎职罪]
集体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特征有哪些
你好,律师,请问一下集体 私分国有资产罪 的特征有哪些? 开封律师 解答: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交国家的罚没财物或者其他国有资产,以单位名义集体 私分国有资产 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应判为集体私分国有资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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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2012年7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2次会议、2012年9月1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79次会议通过) 为依法惩治渎职犯罪,根据刑法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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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渎职罪]
虚假出资罪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
你好,我想请教一下 虚假出资罪 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 咸宁律师 解答: 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虚假出资罪,依《刑法》第159条的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2%以上10%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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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渎职罪]
抽逃出资罪产生的方式有哪些
你好,律师,我想了解一下 抽逃出资罪 产生的方式有哪些? 荆门律师 解答: 公司发起人或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方式一般有以下几种: 1、伪造虚假基础关系,公司与股东的买卖关系,公司将股东的注册资金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 2、通过对股东提供抵押担保而变相抽回出资。 3、将注册资金的非货币部分,如建筑物、厂房等在验资完毕后,将其中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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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渎职罪]
玩忽职守罪的主体
玩忽职守罪的主体是什么? 安庆律师 解答: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和各级司法机关,因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中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 相关知识: 玩忽职守罪的刑法处罚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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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渎职罪]
玩忽职守罪的认定
玩忽职守罪怎么认定? 马鞍山律师 解答: (一)在处理玩忽职守案件中,要注意把握玩忽职守罪与工作失误的界限 因工作失误往往也会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在这一点上与本罪相同之处。但两者有严格的区别: (1)客观行为特征不同。工作失误,行为人是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义务;而玩忽职守罪则表现为行为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义务。 (2)导致发生危害结果的原因不同。工作失误,是由于制度不完善,一些具体政策界限不清,管理上存在弊端,以及由于国家工作人员文化水平不高,业务素质较差,缺乏工作经验,因而计划不周,措施不当,方法不对,以致在积极工作中发生错误,造成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而玩忽职守罪,则是违反工作纪律和规章,严重官僚主义,对工作极端不负责任等行为造成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在当前经济改革,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实践过程中,出现一些失误,造成某些严重的损失是难免的,这主要是总结经验教训的问题,必须与玩忽职守罪严格区别开来。但对于那些在国家法律政策不允许的情况下,借口改革,盲目决策,管理混乱,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绝不能以工作失误来蒙混过关,逃避罪责。 (二)区分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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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忽职守罪的构成要件
玩忽职守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淮南律师 解答: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罪由行刑法第397条所规定。 犯罪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玩忽职守的行为,并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了重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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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渎职罪]
挪用资金罪的犯罪构成
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挪用资金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牡丹江律师 解答: 一、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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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的区别
挪用公款罪与挪用资金罪的主要区别有哪些? 白城律师 解答: 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 (1)犯罪主体不同。 前者是国家工作人员;后者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员。 (2)犯罪客体不同。 前者侵犯的是公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款的部分所有权;后者侵犯的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部分所有权。 (3)犯罪对象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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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渎职罪]
四川省挪用资金罪数额巨大的认定
四川省认定挪用资金罪数额巨大的标准是怎样的? 松原律师 解答: 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刑法部分条款数额执行标准和情节认定标准的意见》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2002年3月21日第19次会议通过2002年5月14日 川高法[2002]105号) 三十九、挪用资金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数额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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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渎职罪]
挪用公款的故意怎么认定
如何认定挪用公款的故意? 通化律师 解答: 一、挪用公款罪的主体包括什么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这里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与前述贪污罪中国家工作人员的内涵、外延基本相同。同样具有特定性和公务(职务)性。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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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渎职罪]
挪用公款罪的主体
挪用公款罪的主体包括哪些?与挪用资金罪如何区分? 辽源律师 解答: 一、挪用公款罪的主体包括哪些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这里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与前述贪污罪中国家工作人员的内涵、外延基本相同。同样具有特定性和公务(职务)性。 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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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渎职罪]
挪用公款的构成要件
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长春律师 解答: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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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职权罪认定
滥用职权罪如何认定? 铁岭律师 解答: 一、根据本条规定,成立滥用职权罪,首先必须有滥用职权的行为,如果行为人没有滥用职权,完全是在具体的职权范围内处理事项,则不能认定为滥用职权罪。但另一方面,不能为了给行为人开脱罪责,而扩大行为人的具体的职权范围;也不能以属于官僚主义为由开脱行为人的罪责,官僚主义不是法律用语,但官僚主义行为中包括了滥用职权的行为,因而包括了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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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职权罪的处罚是什么
滥用职权罪构成要件包含哪些?滥用职权罪的处罚是什么? 盘锦律师 解答: 一、滥用职权罪构成要件包含哪些 (一)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二)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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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职权罪如何认定
滥用职权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滥用职权罪如何认定? 阜新律师 解答: 一、滥用职权罪的立案标准 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实施的《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行为人滥用职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 (二)导致1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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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职权罪的客观要件
滥用职权罪的客观要件是什么? 锦州律师 解答: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滥用职权,是 指不法行使职务上的权限的行为,即就形式上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般职务权限的事项,以不当目的或者以不法方法,实施违反职务行为宗旨的活动。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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