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
公诉案件是否转化为自诉案件
为了解决实践中存在的公民“告状难”问题,切实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三)项规定,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可由被害人自己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这就是说,被害人可以有条件地将公诉案件转化为自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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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管制]
对哪些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并且还在执行过程中。被判处死刑的罪犯,已经被剥夺了生命自由,不存在暂予监外执行的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大多是罪行严重,主观恶性比较深的罪犯,具有一定的社会危险性,如果允许其暂予监外执行,势必造成不安定的社会影响,使人民群众对国家法律失去信心。被判处管制或者单独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属于开放性的刑罚,即不关押而放到社会上对其执行所判处的刑罚,也没有暂予监外执行的必要。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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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管制]
聚众斗殴罪浅析
最近,笔者参与了一件涉嫌聚众斗殴罪案件的办理。该案件情节看起来似乎并不复杂,但是在侦查、审查起诉过程中,公安机关、检察院却对犯罪嫌疑人的罪名先后经历了“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及“故意伤害”的定性的反复,并在审查起诉中,被退补两次。由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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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管制]
刑事审查起诉阶段的时限究竟有多长时间
综上所述,一个案件一般情况下在审查起诉阶段审限最长为:1.5月+1月+1.5月+1月+1.5月=6.5月。但是如果是改变管辖或上报案件,是不是“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又有6.5月的审查期限呢?答案却是否定的,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改变管辖前后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总共不得超过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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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管制]
管制是什么 管制是什么意思
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 二、管制的历史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为了巩固人民民主专政政权,进行了镇压反革命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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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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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的怎么执行
规定:“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由于《社区矫正法》正在制定中,无法确定社区矫正的执行主体。 从实践来看,社区矫正的执行主体主要是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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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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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执行管制
管制是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但限制一定的人身自由,由公安机关依靠群众来监督执行的一种刑罚方法。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人民法院将判决书和执行通知书送到犯罪分子户口所在地或者常年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也可以委托犯罪分子户口所在地或者常年居住地的基层组织或者其所在单位的保卫部门协助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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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管制]
管制的构成要素有哪些
律咖网刑事辩护律师 咨询为您提供刑事辩护一系列问题。如果您遇到刑事辩护的问题可以进行 在线律师免费咨询 。 安徽律师网 为大家详解管制的主要特点,并介绍相关法律法规,欢迎阅读。 综合中外学者对管制概念的讨论,尽管人们对管制所下定义不同,但不难归纳出管制至少具有这样几个构成要素: 1,管制的主体(管制者)是政府行政机关(简称政府),通过立法或其他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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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管制]
管制的主要特点有哪些
律咖网免费律师qq在线咨询为您提供刑事辩护一系列问题。如果您遇到刑事辩护的问题可以进行在线律师免费咨询。安徽律师网为大家详解管制的主要特点,并介绍相关法律法规,欢迎阅读。 管制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一定自由,交由公安机关管束和监督的一种刑罚方法。管制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是主刑中最轻的刑罚。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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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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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刑的内容有哪些
律咖网免费律师咨询为您提供刑事辩护一系列问题。如果您遇到刑事辩护的问题可以进行刑事律师在线咨询。上海刑事律师将为大家详解管制刑的内容,并介绍相关法律法规,欢迎阅读。 1、管制的对象。根据刑法分则中关于管制刑的规定情况来看,管制刑的适用范围较广,除了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还可适用于罪行不重的其他刑事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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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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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非监禁刑罚的规定有哪些
管制,是指对犯罪人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方法。 网友问未成年人非监禁刑罚的规定有哪些? 杭州律师 解答: 我们应该顺应国际社会发展的趋势,借鉴世界各国未成年犯处罚制度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创建适合我国国情的未成年犯非监禁刑罚执行制度。 转变刑罚理念 我国一直有着刑罚的目的就是惩罚犯罪的传统观念,对未成年犯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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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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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与拘役有什么区别
管制与拘役的区别? 浙江律师 为你解答: 拘役: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 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它具有以下特征: 1、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所以,拘役是我国对罪犯予以关押、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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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师为你介绍管制刑与短期自由刑互为转处的可能性及其价值 管制刑的固有缺陷,也认识到必须积极谋求改革措施,比如应该对基层社区组织进行改进。这种改革是多方面的,不断演进完善的。这里,笔者将从短期自由刑出发,在这两个刑种相互关涉之处,作如下改革设想。 笔者认为,应承认管制刑与短期自由刑互为转处的可能性,并在刑法条款中加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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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我国管制刑的对策
关于完善我国管制刑的对策 衡水律师 为你介绍: 在我国,管制是指由人民法院判决,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交由公安机关管束和人民群众监督的一种刑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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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管制刑的内容及相关法律规定介绍
管制刑的内容及相关法律规定介绍 廊坊律师 为你介绍 管制刑的主要内容包括: 1、管制的对象。根据刑法分则中关于管制刑的规定情况来看,管制刑的适用范围较广,除了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还可适用于罪行不重的其他刑事犯罪分子。只要是刑法分则条文的法定刑中列有管制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性质和情节,认为犯罪尚不够判处徒刑或者以不宜关押为宜,但又需要对其自由加以限制的,都可以判处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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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管制 怎样执行?
什么是管制,怎样执行?下面由资深的 江苏律师 为您解答: 管制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一定自由,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的一种刑罚方法。管制的执行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管制的期限。根据《刑法》第38条第1款的规定: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根据《刑法》第69条第1款的规定,数罪并罚时,管制最高不能超过3年。 (2)管制的执行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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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管制有哪些类型?
外汇管制有哪些类型? 根据外汇管制内容和严格程度的不同一般分为三种类型: (一)实行严格外汇管制的国家和地区。这类国家的典型特征是外汇极端缺乏,经济不发达或对外贸易落后,如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和实行中央计划经济的国家。 (二)实行部分外汇管制的国家和地区。这类国家对非居民办理经常项目外汇支付不加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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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管制刀 未施暴也犯罪
携带管制刀具抢夺 未施暴也被判抢劫罪。律咖网小编整理了携带管制刀 未施暴也犯罪的有关问题,帮助你解读 携带管制刀具抢夺 未施暴也会被判抢劫罪 : 李某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趁人不备抢夺他人金手链,尽管当场没有对被害人施暴,但因其随身携带了一把弹簧跳刀,且该刀被认定为管制刀具,遂被法院以抢劫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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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