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法则]
新刑事诉讼程序中关于律师参与的规定
成员应当阅卷,必要时应当提交书面阅卷意见。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九条 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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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刑法法则]
江苏省《关于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案件是否符合侦查、起诉条件。公诉案件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进行审查;自诉案件依照前述司法解释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进行审查。 (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三)案件是否属于可以进行刑事和解的类型。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是否具有相应的赔偿意愿和赔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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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刑法法则]
刑讯逼供罪
而按照刑讯逼供所得的口供定案,又往往是造成冤假错案的原因,因此,又妨害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破坏了社会主义法制,损害了司法机关的威信。 本罪侵害的对象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 所谓犯罪嫌疑人,是指根据一定证据被怀疑可能是实施犯罪行为的人。 所谓被告人,是指依法被控诉有罪,并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证人不能成为本罪侵害的对象,如果对他们刑讯逼供构成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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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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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刑法罪名体系
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 背叛国家罪(102) 分裂国家罪(103·1) 煽动分裂国家罪(103·2) 武装叛乱、**罪(104) 颠覆国家政权罪(105·1)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105·2) 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107) 投敌叛变罪(108) 叛逃罪(109) 间谍罪(110)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111) 资敌罪(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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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法则]
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
法发〔2013〕12号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 印发《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 犯罪的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司法厅(局),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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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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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 法释〔2000〕47号 (2000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48次会议通过) 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已于2000年12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48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0年12月19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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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刑法法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新修订版) 文中红色部分系刑法修正案(八)的内容,该内容在2011年5月1日之后施行。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根据1999年1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2001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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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13〕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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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法则]
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种类
管制: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由社区矫正的刑罚方法。是我国刑罚种类之—,属于主刑的一种。管制是最轻的主刑,是我国独创的一种刑罚。按照刑法的规定:(1)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2)被判管制的犯罪分子,由社区依法矫正。(3)对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必须服从有关规定;劳动中应同工同酬。(4)管制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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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法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
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增加一款作为第四款:“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三、在刑法第四十九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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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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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书刑法志
夫刑者,制死生之命,详善恶之源,翦乱除暴,禁人为非者也。圣王仰视法星,旁观习坎,弥缝五气,取则四时,莫不先春风以播恩,后秋霜而动宪。是以宣慈惠爱,导其萌芽,刑罚威怒,随其肃杀。仁恩以为情性,礼义以为纲纪,养化以为本,明刑以为助。上有道,刑之而无刑;上无道,杀之而不胜也。《记》曰:「教之以德,齐之以礼,则人有格心。教之以政,齐之以刑,则人有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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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
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二章 犯罪 第一节 犯罪和刑事责任 第二节 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第三节 共同犯罪 第四节 单位犯罪 第三章 刑罚 第一节 刑罚的种类 第二节 管制 第三节 拘役 第四节 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第五节 死刑 第六节 罚金 第七节 剥夺政治权利 第八节 没收财产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一节 量刑 第二节 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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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八
刑法修正案八是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于2011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 一、在刑法第十七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七条之一:“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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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 【颁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文字号】主席令(第四十一号)【颁布时间】2011-02-25【生效时间】2013-01-28【时效性】 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1年2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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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罪名大全
危害国家安全罪更多>> 背叛国家罪 煽动分裂国家罪 颠覆国家政权罪 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 叛逃罪 为境外窃取、剌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 分裂国家罪 武装叛乱、暴乱罪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投敌叛变罪 间谍罪 资敌罪 危害公共安全罪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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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主刑有哪些?
根据《刑法》第三十三条, 我国刑事处罚的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它只能独立使用,不能相互附加适用。即,人民法院在对一件刑事案件定罪量刑的时候,只能判处一种主刑,不能同时判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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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罪名的分类
罪名,即犯罪名称,是对犯罪本质的或者主要特征的高度概括。我国刑法中的罪名一般来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类罪名与具体罪名 我国刑法中,类罪名是以犯罪的同类法益或者同类保护客体为标准进行概括的,总共有十个类罪名,比如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类罪名之下,包括了具有该类性质的所有具体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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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13.1.1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 127 号 修订后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已经 2012 年 12 月 3 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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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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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八之缓刑适用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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