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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法律法规栏目为您提供最新刑法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刑法司法解释、刑法法则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第二,刑事责任是以犯罪人承受刑法规定的惩罚或单纯的否定性法律评价为内容,刑罚则是以剥夺犯罪人一定的法益为内容。 第三,刑事责任随实施犯罪而产生,刑罚则随法院的有罪判决生效而出现。但二者具有密切的关系它表现在:刑事责任的存在是适用刑罚的前提;刑事责任的大小决定刑罚的轻重;刑事责任主要通过刑罚而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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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法则] 死者享有身体权吗
为公民对自己身体组成部分的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支配权。所以说,身体权也是公民基本的人格权。 目前,我国对于死者是否享有身体权一直没有定论。我国著名法学家杨立新认为,人活着对自己的身体享有身体权,死后,身体权就转化为身体利益,这种身体利益转化由他的近亲属依法保护,侵害死者的遗体,同样构成侵犯行为,死者的近亲属同样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
咨询律师: 胡骅
[刑法法则] 贪污罪主体详解
贪污罪的主体是特定的人员,应包括国家工作人员及准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且不同身份主体共同犯罪定罪应区别对待。 一、贪污罪主体的概述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贪污罪的主体包括:国家工作人员;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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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例如:过失爆炸致人重伤的,按本法第115条第2款的规定处理;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的,按本法第133条交通肇事罪处理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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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法则] 如何构成绑架罪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犯罪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生命权、人身自由权。绑架所使用的暴力、威胁、麻醉或其他方法本身就危及到被害人的身体健康。以暴力、胁迫、麻醉或其他方法劫持他人以后会对被害人加以禁闭、监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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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法则] 强奸罪的成立条件
行为对象:“妇女” 一般认为是已满14周岁的少女与成年妇女,被害妇女的社会地位、思想品德、生活作风、结婚与否等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2.行为内容: (1)结果行为:正常意义上的性交行为。 (2)手段行为:违背妇女意志。违背妇女意志的表现:行为人必须采取某种足以使妇女不知反抗、不能反抗或不敢反抗的手段,即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罪手段行为必须达到使妇女明显难以反抗的程度)。
咨询律师: 胡骅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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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法则] 毒品犯罪的司法解释
非法持有毒品主观故意中的“明知”,是指行为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实施的行为是走私、贩卖、运输、非法持有毒品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并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可以认定其“应当知道”
咨询律师: 胡骅
计算利息,日息万分之五,按月计收复利;对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还会按月收取5%滞纳金。 2、收到发卡银行的催缴电话、催缴信。 有些人由于无知和盲目自大,不但不还款,还通过更换地址和手机等联系方式来“跑路”,让银行联系不上自己,以为这样银行就奈何不了自己。其实,这种做法是非常错误的,万万不可取。办理信用卡的时候,你的实名信息已经被银行记录,一旦你“跑路”,银行会认定你恶意透支和欠款,会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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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法则] 律师会见的一般规范
刑事案件中,及时委托律师会见既可以为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又可以让律师详细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同时也可以实现对侦查机关办案行为的监督。本文针对律师会见的一般规范做简单介绍。 1、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之前应当了解以下情况: (1)除三证外是否还需要其他文件; (2)会见是否必须两个律师同时会见; (3)看守所的作息时间、对律师会见是否有特殊要求
咨询律师: 胡骅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 所谓伪造的信用卡,是指模仿信用卡的质地、模式、版块、图样以及磁条密码等制造出来的信用卡。所谓使用,是指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利用伪造的信用卡,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包括用伪造的信用卡购买商品、支取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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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使用pos机刷卡套现,现有明确法律规定,在达到某些数额的情况下,该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 根据《妨害信用卡管理司法解释》(下详)第七条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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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人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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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法则] 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1、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的区别在于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不同,前者:明知危害结果必然或可能发生-----希望;后者:明知危害结果可能发生-----放任。“希望”是积极追求危害结果的发生,犯意明显而坚决;“放任”是听之任之,漠不关心,犯意模糊而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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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恒驰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与解答: 1、本罪的行为人主观上是为了达到收养、使唤、奴役等目的,而拐卖儿童罪具有出卖或者勒索财物等目的,两者在目的上存在明显的区别。 2、拐骗客观上是指蒙骗、利诱或者其他方法。 3、依主观目的不同成立罪名不同: (1)以自己占有为目的,拐走儿童,成立拐骗儿童罪; (2)以出卖为目的,拐走儿童,成立拐卖儿童罪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司法解释] 何种情况成立绑架罪
人为了索取债务,而将与债务人没有共同财产关系、抚养、扶养关系的第三者作为人质的,认定为绑架罪。 4、行为人出于其他目的、动机以实力支配他人后,才产生勒索财物意图进而勒索财物的,或者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后,以暴力、胁迫手段对其进行实力控制,进而向其近亲属或有关人员勒索财物或提出其他不法要求的,都成立绑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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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恒驰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与解答: 1、欺骗他人自杀,使行为人产生错误,进行无效的死亡承诺时,构成故意杀人罪。民间“骗死人不偿命”的说法不一定正确。以相约自杀为名诱骗他人自杀的,构成故意杀人罪。欺骗不能理解死亡意义的儿童或精神病患者等人,使其自杀时,属于故意杀人罪的间接正犯。 2、引起他人自杀应当区分情况进行处理: (1)正当行为引起他人自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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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恒驰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与解答: 1、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的区别: (1)行为手段不同:抢劫罪的手段包括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要求达到足以抑制他人反抗的程度;敲诈勒索罪的手段限于轻微暴力或者胁迫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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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罪的同时触犯妨害公务罪的,数罪并罚。触犯走私毒品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同时触犯妨害公务罪的,只按该三种犯罪论处,并加重处罚,不再定妨害公务罪。 4、依法执行职务的判断: (1)执行公务的人应具有一般的、抽象的职务权限;比如没有刑事犯罪侦查权限的税务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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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解释] 何种情况成立贪污罪
山西恒驰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与解答: 1、本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及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通过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担任了国家工作人员,就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可以成为贪污罪的主体。 2、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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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4 业务咨询人数: 168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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