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精神损害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主体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是婚姻法赋予无过错方离婚时所享有的权利,其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均为法律所特定,具体来说,应注意以下问题: l、必须由无过错一方提出损害赔偿请求。无过错方没有提出请求,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不能主动干预、处理。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无过错方是与过错方存在有效婚姻关系的配偶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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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与夫妻之间相互侵权损害赔偿
其次,法律适用不同。因夫妻侵权而发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依侵权行为的规定而为请求,属于财产法上的规定;而因离婚损害而发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虽未满足侵权行为的要件,亦得请求赔偿,乃属婚姻法上的特殊规定。 2离婚损害赔偿与夫妻侵权损害赔偿并非相互排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婚姻法第46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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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范围
在当代社会,婚外情已经是一种很常见的社会现象。这是对婚姻的不忠,属于过错方。另一方可以要求离婚,并要求对方给予一定数额的赔偿。 网友提问: 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有哪些?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彭松明律师 为您解答: 一、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有哪些? (一)一方必须具有法定的严重过错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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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有权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 离婚时损害赔偿如何提出
谁有权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 权利请求主体是谁有权在离婚案件中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婚姻法》规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则有可能是原告,也有可能是被告。 应当注意,对“无过错方”的适用,必须限定在合法婚姻关系中,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同居,办理了登记的重婚中的无过错方、受害方都不在此列。依《婚姻法》第8条、《解释》(一)第5条规定的事实婚姻和补办登记的无过错方的赔偿请求,以合法婚姻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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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的提出条件
离婚损害赔偿的提出条件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法律赋予无过错方的这一权利有利于维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易于明辨是非、分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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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怎么赔
离婚损害赔偿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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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时间
核心内容: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时间协议离婚种类之一,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时间的办理标准。 下面 离婚法律在线咨询 编辑以及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的编辑联合为您详细介绍。 1、对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并基于该条规定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凡是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法院不予支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第四十六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要求的,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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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构成要件有哪些
你好,请问离婚损害赔偿构成要件有哪些? 西藏律师 解答: 离婚损害赔偿属民事损害赔偿的一种,可适用一般民事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婚姻法的有关规定,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妨害婚姻家庭关系的违法行为的存在 判断违法性的标准就是看是否违反法律规范。具体到离婚损害赔偿而言,就是看是否违反了《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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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诉讼的特点
你好,请问离婚损害赔偿诉讼的特点是什么? 六盘水律师 解答: 离婚损害赔偿诉讼适用普通程序,但也具有与一般民事案件不同的特点,实务操作中,要特别注意把握下列要点: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1)30号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3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婚姻法》第46条等规定中的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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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情形有哪些
你好,请问离婚损害赔偿情形? 遵义律师 解答: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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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标准原则
你好,请问离婚损害赔偿标准原则是什么? 贵阳律师 解答: 离婚损害赔偿的作用决定离婚损害赔偿标准必须达到一定的数目,否则作用难以实现,离婚损害赔偿标准也将成为华而不实的空谈。因此,立法者必须制定一套详细的确定离婚损害赔偿标准,既要达到上述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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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介绍
你好,请问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介绍? 贵州律师 解答: 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应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 离婚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方式宜兼采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两种形式。 离婚损害赔偿金的数额可由夫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由法官酌定。 离婚损害赔偿金的给付方式,笔者认为,可由夫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损害赔偿金原则上应一次性给付。如一次性给付确有困难,可分期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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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如何申请精神损害赔偿
离婚过错赔偿是指因过错配偶的过错行为,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由过错方向无过错方承担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失的民事责任。下面大家来一起了解,欢迎阅读! 一、离婚损害赔偿的要件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行为人有过错。所谓过错并非是离婚行为本身,而是导致离婚的过错行为。新婚姻法第46条规定,过错行为包括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等 二是有损害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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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类型有哪些
你好,请问离婚损害赔偿类型有哪些? 保山律师 解答: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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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你好,请问关于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曲靖律师 解答: 由于我国的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基础是侵权行为,因此我国离婚损害赔偿责任一般除具备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即侵权行为,过错、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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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的确定因素
你好,请问离婚损害赔偿的确定因素是什么? 重庆律师 解答: 确定离婚损害赔偿的影响因素: (一)结婚时间 双方结婚时间的长短,受害人对配偶或家庭的贡献不一样。婚姻的本质是男女共同生活、共同承担一定的家庭责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都会对另一方和家庭进行感情和经济上的投入,承担相应的家务劳动,因此,结婚一个月离婚和结婚几年、几十年离婚,使当事人受到的损害也是明显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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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的相关问题
你好,请问离婚损害赔偿的相关问题是什么? 重庆律师 解答: 婚姻法第46条确定了离婚损害赔偿,也就是说在法律规定情形之下,夫妻中无过错的一方有权请求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这个规定比较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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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和功能有哪些
我老公有外遇,我和他离婚能得到离婚损害赔偿吗?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有哪些?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功能是什么? 安康律师 解答: 离婚损害赔偿属民事损害赔偿的一种,可适用一般民事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婚姻法的有关规定,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妨害婚姻家庭关系的违法行为的存在 判断违法性的标准就是看是否违反法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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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探析(二)
了感情创伤和精神痛苦或者物质损失,所以应赔偿对方的损失。在此笔者建议在我国《婚姻法》中设立有关配偶权的规定。 2、离婚损害赔偿诉讼应以离婚诉讼提起为前提。《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当事人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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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探析(一)
通过对离婚法律咨询能了解到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确定,是修改后的《婚姻法》的一个突破,它赋予了离婚案件中无过错方当事人寻求司法救济的权利,完善了我国《婚姻法》的立法体系,但是该法中的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得过于笼统,司法实践中难以操作,有鉴于此,笔者在此对这种制度的性质、特点、构成要件等相关问题作一些初步探讨。 一、《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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