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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形财产损害赔偿] 关于交通事故赔偿义务人的问题
赔偿义务人即被告, 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义务人也叫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主体,是指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者,通常为被告。准确确定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是正确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基础。只有确定了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受害人被侵犯的权益才能得以维护。打官司中,“告谁”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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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的一天,高某驾驶二轮摩托车在路上行驶时,被同向行驶的汪某驾驶的一辆轿车撞倒,身体多处受伤。事故发生后,高某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花费医疗费1万余元。此事故经过交警部门认定为高某、汪某负事故的同等责任。 后来,高某了解到汪某的肇事车辆是借用胡某的,于是高某一纸诉状起诉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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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形财产损害赔偿] 银行未尽安保义务 赔偿储户六成损失
9月2日,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了一起储户在银行存款被抢索赔的民事案件,银行由于未对储户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被判决赔偿储户损失1.8万元。 今年3月15日上午,枣阳南城沙店村的 高广芳带着4.9万元来到中国农业银行枣阳市支行城北分理处。高广芳在将现金和存款凭证交给银行工作人员时,3万元现金被身后一不明身份男子突然抢走,高广芳及银行工作人员立即追赶,但未能追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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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形财产损害赔偿] “艾诺”轮货损赔偿纠纷案
还规定:“正面所注明日期的租约中的所有条件、条款、权利和除外事项,包括法律适用和仲裁条款,都并入本提单”。应租船人的要求、并取得租船人担保函的情况下,被告同意签发第二套提单,并由其代理人在新加坡签发了第二套提单(一式三份),本案纠纷是因第二套提单而产生。 “艾诺”轮于1998年1月25日2200时起锚,2300时离港,航程中遇到的天气条件相对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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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形财产损害赔偿] 房屋相邻关系损害赔偿纠纷案
上诉人(原审被告):沈阳市兴中保健品有限公司,住所地辽中县辽中镇政府路106号。 法定代表人:喜光,系公司经理。 委托代理人:于占彪,男,1962年9月22日出生,汉族,系沈阳市东陵区兰天法律服务所主任。住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塔街148号。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孙连鹏,男,1955年10月5日出生,汉族,个体户,住辽中县辽中镇东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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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形财产损害赔偿] 建房损坏他人房屋 索要赔偿告上法庭
6月20日,浚县法院对一起因自己盖房造成他人房屋基础损坏的赔偿案件做出了一审判决,判令被告鹤壁市黎源电力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赔偿原告王玉振经济损失97087.37元。 原告王玉振拥有位于浚县城镇黎阳路中段路北四层房产一座,该房始建于1998年,1999年5月份竣工,2000年4月份交工验收时,发现该房的西山墙墙体裂缝,地基不均匀沉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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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辽源仲裁委在各县(区)交警事故处理中队设置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仲裁受理处。这是一件便民、利民的好事,就有关问题笔者谈谈个人的认识和体会。 一、如何认识用仲裁方式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问题 笔者觉得应该从四个方面来认识用仲裁方式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问题:(一)法律允许。仲裁委员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而建立的准司法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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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形财产损害赔偿] 一般民事赔偿诉讼程序
⑴起诉:当事人书面或者口头起诉。(第109、110条) ⑵审查立案: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审查后决定立案(第108、111、112条) ⑶庭前准备:主要包括①送达书状,②告知权利义务以及合议庭成员,③审核材料、收集证据,④通知必要诉讼参与人参加诉讼,⑤通知开庭并公告,⑥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⑦宣布法庭纪律、告知权利义务、宣布审判人员和书记员、询问回避这七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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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制度的立法现状及存在的缺陷 我国知识产权赔偿数额的规定,始见于1997年2月26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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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的历史则相当短暂,由于国家绝对主权观的影响,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一直没有确立国家侵权赔偿制度。直至二战结束后,随着人权理论和社会公平负担理论的发展,尤其是经过二战后人们对法西斯肆无忌惮的践踏人权的反思,使保护人格,重视精神损害的赔偿成为各国国家赔偿法重要的价值取向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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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中,申请中华医学会对王启炳病案重新鉴定。经省高级法院商请,中华医学会接受龙岩市中级法院委托,在组织专家听证后,于2004年4月19日作出了维持福建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的鉴定。为此,原告家属以第一医院申请鉴定增加费用为由将其索赔额增至476万。 3、判决:判决被告龙岩市第一医院赔偿原告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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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形财产损害赔偿] 五年官司未了人先去
案情:自1982年以来,农机局在生活区院内坪场上进行农机车的培训、维修、年检及喷漆作业,客观上对刘德胜及其附近居民的生活环境造成了一定的污染损害。刘德胜认为自己患淋巴癌是农机局喷漆所致。 2、诉讼: 为了证明自己患淋巴癌是农机局喷漆所致,吉首市邮政局退休干部刘德胜五年前将吉首市农机局告上法庭。在长达5年的诉讼中,不堪病痛折磨的 刘德胜在2006年11月病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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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无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本案中,黄某与万某素不相识,只是偶然的因素使两车相撞,造成了第三人刘某重伤的后果。二人没有共同的故意或过失,但刘某的损失是由黄某和万某共同造成的,且不可分割,所以,可以认定黄某与万某的行为属于无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因此,黄某与万某应当对刘某的损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多承担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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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形财产损害赔偿] 船舶碰撞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船舶碰撞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原告史银英、邱创池、邱创彬、邱丽霞诉称: 2003年10月9日凌晨5时10分,邱创彬与其父亲邱亚贞所经营的“粤汕尾19096”渔船在汕尾市城区对开海域即葵通渡口渔排对开约100米处,与被告汕尾市盛新建材有限公司所属的“建成01”轮发生碰撞。邱创彬与邱亚贞在船上被撞倒落海,其中邱亚贞头部受伤沉海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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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形财产损害赔偿] 刘某诉罗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电话、房卡无法正常使用。 2004年2月14日,刘某承包了金粟大酒店的餐饮部、康乐服务中心(茶房部、桑拿部、游泳池),并订立了书面合同。合同约定承包期限为一年,首付20万元,以后每月初付承包费现金4.2万元。截止2004年8月15日累计支付承包费用59.7万元(但相当部份是通过消费抵帐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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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形财产损害赔偿]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林之运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尔后,王波多次要求陆吉天赔偿车辆损失,陆吉天则以面包车的损坏系洗车工林之运、王业崇擅自开车造成事故所致,与洗车场无关,拒绝赔偿。王波索赔未果,遂于1997年4月9日向澄迈县法院提起诉讼。 一审判决结果及上诉的主要内容 一审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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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信用卡上的签名是一致的,但是根据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的pos安装及受理银行卡业务合约的规定,商户对交易签购单及交易相关的原始凭证等等保存至少一年,对此商店的经营者并没有向法庭提交相关的原始凭证,所以对经营者此项主张,法院不予采纳。对于张女士的损失,经营者应当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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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收费,二者之间根本没有保管合同关系。保安人员指挥司机停车,仅仅是为了保障宾馆外车辆有序地停放。此外在宾馆门前也有告示:“不保管任何车辆,自己保管,损坏遗失不负责任”。因此郑某车辆被盗的责任不在宾馆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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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的回执时存在笔误,而无法认定被告有擅自解冻存款的侵权行为。但他同时说,被告作为协助执行的金融机构,其出具的回执具有一定的公信力,原告对该行为产生了信赖利益,即相信了已冻结账户中有足以实现自己债权的存款,使得其没有申请法院查封其他财产。故被告的行为损害了原告的信赖利益,客观上对原告的债权无法实现造成了一定影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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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李某原是一名下岗职工,为了生计,想买个旧出租车拉活赚钱。2006年12月,李某经人介绍认识了的哥王某,几经讨价还价后以1.3万元的价格买 下了王某的一辆还有一年多就要报废的夏利出租车。车款两清后,李某将车辆转让协议复印件递交给了所挂靠的出租车公司,随后驾车继续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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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形财产损害赔偿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1 业务咨询人数: 172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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