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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与仲
裁指南

民诉与仲裁指南栏目为您提供最新民诉与仲裁指南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民事诉讼费用、仲裁法律法规、民事诉讼证据、仲裁程序、种菜基本制度、民事诉讼调解、司法鉴定、民事责任、仲裁协议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仲裁程序] 仲裁审理的方式
仲裁庭审理案件有两种方式:开庭审理和书面审理。     开庭审理是指在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的参加下,由仲裁庭主持,对案件进行审理的活动。开庭审理是仲裁活动的实质阶段,有利于当事人充分陈述意见,有利于查明案情,公正仲裁。但有时案情比较简单,对事实争议不大,或考虑到其他因素,如当事人不在仲裁机构所在地,来往不方便,并且书面材料已很充分等等,当事人双方可以协议进行书面审理。
咨询律师: 刘波
[仲裁程序] 缺席仲裁
缺席仲裁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仲裁庭在一方当事人未到庭的情况下,仅就到庭的一方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对证据,听取意见后,依法作出仲裁裁决。《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42条第2款规定:"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仲裁。
咨询律师: 刘波
[仲裁程序] 仲裁和解
仲裁和解是指仲裁当事人通过协商,自行解决已提交仲裁的争议事项行为。仲裁和解是只能刚才当事人行使处分权的表现。仲裁法第49条规定 ,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     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如果当事人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则仍可以根据原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咨询律师: 刘波
[仲裁程序] 仲裁调解
仲裁调解是指在仲裁庭主持下,仲裁当事人在自愿协商、互谅互让基础上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一种制度。仲裁法第51条第一款规定: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经仲裁庭调解,上访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要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并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
咨询律师: 肖本岗
[仲裁基本制度] 仲裁裁决
仲裁裁决是指仲裁庭对当事人之间所争议的事项进行审理后作出的终局权威性判定。仲裁裁决的作出,标志着当事人之间纠纷的最终解决。
咨询律师: 刘波
[仲裁基本制度] 仲裁裁决作出的方式
仲裁裁决是由仲裁庭作出的。独任仲裁员作出仲裁裁决;合议仲裁庭作出进行的审理,则由3名仲裁员集体作出仲裁裁决。根据仲裁法的规定,由合议仲裁庭作出仲裁裁决时,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     1. 按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仲裁裁决。按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仲裁裁决是裁决的一项基本原则,即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也是仲裁时间通常适用的方式。
咨询律师: 肖本岗
[仲裁基本制度] 仲裁裁决的种类
先行裁决是指在仲裁程序进行过程中,仲裁庭就已经查清的部分事实所作出的裁决。仲裁法第55条规定:仲裁庭仲裁纠纷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2. 最终裁决。最终裁决即通常意义上的仲裁裁决,它是指仲裁庭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就当事人事情仲裁的全部争议事项作出的终局性判定。     3. 缺席裁决。
咨询律师: 刘波
[仲裁程序] 仲裁裁决的补正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仲裁裁决的这种终局效力体现在实体方面。由于种种原因,裁决书有可能在形式上产生一些错误,这样,就有必要对裁决书进行补正。我国《仲裁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对裁决书中的文字、计算错误或者仲裁庭已经裁决但在裁决书中遗漏的事项,仲裁庭应当补正。
咨询律师: 肖本岗
[仲裁基本制度] 仲裁裁决的效力
仲裁裁决书是仲裁审理后,对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所作出的裁判,标志着案件审理的终结。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仲裁法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裁决书一经作出,与终审法院的判处一样,即发生法律效力。裁决的法律后果主要有:一是“一事不再理”。
咨询律师: 胡骅
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性,一经作出即约束双方当事人,不得随意更改。为了保证仲裁机构裁决的正确性和合法性,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得错误的而又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决得到纠正,《仲裁法》赋予人民法院对仲裁裁决的司法监督权,允许人民法院在出现法定情形时撤销仲裁裁决。     但是,撤销仲裁裁决应当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人民法院一般不主动行使司法监督权而撤销裁决(除非仲裁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仲裁程序] 执行仲裁裁决的条件
人民法院执行仲裁裁决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必须有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国内仲裁裁决和涉外仲裁裁决的执行管辖法院有所不同。如果是国内仲裁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则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咨询律师: 胡骅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理由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 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 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 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 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 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法院对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处理 人民法院在受理当事人提出的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后,必须组成合议庭对当事人的申请及仲裁裁决进行审查。经审查,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     1、 撤销仲裁裁决。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提出的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后,经审查核实,认定当事人提出的申请所依据的理由成立,即应当在2个月内裁定撤销该仲裁裁决。
咨询律师: 胡骅
[仲裁基本制度] 仲裁的主要特点
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八、符合国际惯例的特点 根据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得到包括世界上主要贸易国家在内的一百三十多个国家的承认与执行,当事人能够非常便利地到外国申请承认与执行我国仲裁机构所作的涉外仲裁裁决。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到秘书处受案室办理立案手续,提交下列材料: 1、仲裁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申请人、被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或其它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被申请人是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注册登记资料、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申请人、被申请人是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有关机关关于该组织成立的批准文件或能够证明其主体资格的材料。 3、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 4、仲裁协议 5、其它证据材料 凡案件争议金额超过人民币20万元以上的,适用一般程序,应提交上述材料一式五份;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凡案件争议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的,适用简易程序,应提交上述材料一式三份。被申请人为两人以上的,每增加一个,应增加一份材料。书证为复印件的,应提交原件予以核对。所提交的材料一律采用a4纸张。
咨询律师: 胡骅
仲裁裁决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一方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另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但应提交申请执行书及仲裁裁决书,交纳申请执行费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撤销后,当事人对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咨询律师: 胡骅
下列情况下,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1)没有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组成或者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调解书在送达之前一方或双方反悔的,仲裁庭应继续审理。
咨询律师: 胡骅
[仲裁程序] 中止仲裁的条件?
下列情况下,中止仲裁:     (1)当事人一方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仲裁的; (2)一方当事人丧失参加仲裁的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仲裁的; (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审结结果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6)本规则第八条第二款和其他应当中止仲裁的情形。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民诉与仲裁指南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4 业务咨询人数: 102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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