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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律法规栏目为您提供最新民事诉讼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民诉法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司法解释]
诉讼法制度
由于诉讼主体众多,诉讼空间的有限性,无法同时容纳众多的诉讼主体,不但民事诉讼中传统的单一诉讼制度不能解决,共同诉讼制度也无能为力。诉讼实践呼唤着新的诉讼制度的诞生。在这种社会条件和背景下,面对集团性侵害,需要一种方式来救济少额多数易腐权利,实现诉讼的经济与效益。正是在这种时代背景下,群体性诉讼继个体诉讼和共同诉讼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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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司法解释]
几种特殊侵权诉讼举证责任的规定
几种特殊侵权诉讼举证责任的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 (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 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四)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五)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六)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七)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八)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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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民诉法]
诉讼时效
为正确适用法律关于诉讼时效制度的规定,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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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施行时未结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施行时未结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12年12月2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64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为正确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13年1月1日起施行)(以下简称《决定》),现就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施行前已经受理、施行时尚未审结和执结的案件(以下简称2013年1月1日未结案件)具体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规定如下: 第一条 2013年1月1日未结案件适用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但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案件,2013年1月1日前依照修改前的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已经完成的程序事项,仍然有效。 第二条 2013年1月1日未结案件符合修改前的民事诉讼法或者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对该案件继续审理。 第三条 2013年1月1日未结案件符合修改前的民事诉讼法或者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送达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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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法]
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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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法]
新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颁布单位】 全国人大常委会 【颁布时间】 2012.08.31 【生效时间】 2013.01.01 【时效性】 已修正 【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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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法]
民诉意见废止条文
民诉意见废止条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6条、第205条、第206条、第240条至第253条、第299条法发[1992]22号民事诉讼法已经修改 136、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还债的,可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破产费用从破产财产中拨付。 205.当事人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也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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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法]
2013年民事诉讼法修正案
2013年民事诉讼法修正案 新民事诉讼法修正是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于2013年1月1号正式实施 一、第十三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一款:“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二、将第十四条修改为:“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三、删去第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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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法]
新民诉九大亮点
新民事诉讼法九大亮点 民事诉讼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基本法律 ,是人民法院审理和执行民事案件在程序方面的基本法律依据。2012年8月31日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 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的决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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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施行时未结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12年12月2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64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2年12月28日 法释〔2012〕23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施行时未结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2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64次会议通过) 为正确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13年1月1日起施行)(以下简称《决定》),现就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施行前已经受理、施行时尚未审结和执结的案件(以下简称2013年1月1日未结案件)具体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规定如下: 第一条2013年1月1日未结案件适用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但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案件,2013年1月1日前依照修改前的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已经完成的程序事项,仍然有效。 第二条2013年1月1日未结案件符合修改前的民事诉讼法或者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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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解释]
新民事诉讼法举证时限制度中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在原有举证时限制度中,由于没有规定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而司法实践中产生一定弊端。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了举证时限制度,其中包含了被称之为“证据失权制度”的规定。 该司法解释第三十三条规定:“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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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解释]
新民事诉讼法:提速公正减轻诉累
新民事诉讼法增设了具有我国特色的小额诉讼制度,这将大大提升基层法院小额、简单纠纷解决的效率。小额诉讼程序切实彰显“快审、快判、快结”的程序价值,节约了当事人的精力和成本,大大方便了当事人诉讼,对解决小额纠纷具有独一无二的优势,满足了当事人以最低诉讼成本、最快速解决纠纷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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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施行时未结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施行时未结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施行时未结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施行时未结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12年12月2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64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2年12月28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施行时未结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2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64次会议通过) 为正确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13年1月1日起施行)(以下简称《决定》),现就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施行前已经受理、施行时尚未审结和执结的案件(以下简称2013年1月1日未结案件)具体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规定如下: 第一条2013年1月1日未结案件适用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但本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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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法]
新《民事诉讼法》新旧修正对照表
删去第二十六章“财产保全”。 民事诉讼法的有关章节序号及条文序号根据本决定作相应调整。 本决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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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法规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颁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发文字号】主席令11届第59号 【颁布时间】2012-8-31 【失效时间】 【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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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法]
新《民事诉讼法》新旧修正对照表
新《民事诉讼法》新旧修正对照表 2008民诉法 2013民诉法 1 第十三条 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第十三条增加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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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新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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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施行时未结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2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64次会议通过)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施行时未结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12年12月2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64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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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法]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六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十七章 督促程序 第十八章 公示催告程序 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十九章 一般规定 第二十章 执行的申请和移送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十二章 执行中止和终结 第四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三章 一般原则 第二十四章 管辖 第二十五章 送达、期间 第二十六章 仲裁 第二十七章 司法协助 第一编 总 则 第一章 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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