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
仲裁调解书能反悔不履行吗
我与公司发生劳动纠纷,向当地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经多次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公司补发我工资及加班费3457元。仲裁委制作了调解书并送达双方签收。过后公司没有按规定履行。领导称收了调解书还可反悔,要我向法院起诉解决。请问,公司如此反悔我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 我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8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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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劳动仲裁]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粤高法发[2008]13号)2008.06.23 实施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现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供办案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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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劳动仲裁]
杂谈劳动仲裁中关于立案问题标准
谈谈关于立案(lian)的问题,主要是因为最近有很多的咨询者都是直接询问如何立案?一问证据比如劳动合同是否有?工资多少有证明么?工作年限证据有没有?准备怎么样?得到的答复大都是说手里没有,由公司举证?仲裁可以去公司调查?等等这里暂时不说"公司举证是否可行?或者仲裁的是否会去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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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劳动仲裁]
人事争议与劳动争议的不同
人事争议与劳动争议当事人权利不同 北京市人事劳动仲裁办法中规定了仲裁员选择制度,仲裁庭由3名仲裁员组成,发生人事争议时,首席仲裁员和其他两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首席仲裁员由仲裁委员会指定,其他两名仲裁员当事人双方可在仲裁委员会所有的仲裁员中自由选定一名仲裁员,这样可以增加仲裁的公开性和平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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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范围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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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劳动仲裁]
劳动诉讼小结
【什么是劳动诉讼】 劳动诉讼,指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程序,依法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的活动。此外,劳动争议的诉讼,还包括当事人一方不履行仲裁委员会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或调解书,另一方当事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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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劳动仲裁]
可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条件
符合经济困难标准是公民获得法律援助的重要条件之一,《规定》明确了证明经济困难的两种形式。 第一种是申请人填报经济状况证明表,由有关机关、单位加盖公章,法律援助机构根据经济困难标准审查认定申请人是否经济困难,并可根据需要进行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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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案件受理的衔接问题
诉讼的,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 对劳动争议案件的管辖问题,有人认为应当由作出裁决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按照本法级别管辖的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或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这种观念有以下值得商榷之处。 第一,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是劳动仲裁委员会,不能以劳动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作为确定人民法院地域管辖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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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劳动仲裁]
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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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在诉讼中的效力问题
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向法院起诉,劳动仲裁裁决在诉讼中的效力如何,在理论与实践中都有不同的认识。对仲裁裁决在诉讼中的效力问题,要区分几种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一)一方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向法院起诉,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的,仲裁裁决是否当即生效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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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法律制度的优越性
劳动仲裁法律制度具有一定的优越性,包括: 一是快捷 快捷是指用仲裁的方法解决争议,程序简便,时间比较短。劳动仲裁需要快速处理,当事人一般都不愿意在纠纷处理上花费很长时间和很多精力,仲裁正好适应了这一要求。 二是专业性强 参加仲裁的仲裁员是来自劳动和法律方面的专家,具有处理劳动争议的丰富经验,有利于提高仲裁办案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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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案件提交材料清单(法院)
劳动争议案件提交材料清单 1、起诉状原件(份数为被告人数+2份) 2、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当事人是自然人的: 居民身份证、深圳市居住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等经与原件核对相符的复印件。 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 ①原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原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注册登记查询证明 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查询证明 深圳市工商注册信息查询网站www.szaic.gov.cn、组织机构代码查询网站www.nacao.org.cn 注意: ①“三来一补”企业参加诉讼时,请将该“三来一补”企业和其外方单位列为共同原(被)告 ②被告为分公司时,请将该分公司与其隶属的公司列为共同被告 ③起诉个人独资企业时,请将该个人独资企业的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列为被告 ④个体工商户参加诉讼时,请将个体工商户的业主列为相应原(被)告,并注明其系该个体工商户的业主 ⑤若用人单位未经工商登记,应将用人单位的负责人列为被告,需打印并提交工商注册信息查询网站查无此公司资料的页面信息,并提供该负责人的主体资格材料 3、当事人的委托代理材料 (1)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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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劳动仲裁]
当事人提起劳动诉讼需要有哪些条件
当事人提起劳动纠纷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起诉人必须是劳动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即用人单位或劳动者。起诉是与劳动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劳动争议当事人的权利,因此,相互形成劳动法律关系的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政和劳动者,都可以作为起诉人提起劳动纠纷诉讼。 (2)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劳动争议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必须明确被诉人即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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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劳动仲裁]
劳动者的加班费该如何追讨
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规定,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产生的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议,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工资,且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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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诉讼的举证问题
诉讼当事人应详细阅读法院送达的《民事诉讼案件举证通知书》,并按照其规定全面地向法院提供认为可以证明其主张或反驳对方的证据材料等证据。 以下为您介绍几种劳动纠纷案件有关举证范围的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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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劳动仲裁]
关于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问题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从何时起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由此可见,仲裁时效应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算。但“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如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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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案件如何举证
劳动争议是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的权利与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又称劳动纠纷。劳动争议案件如何举证呢?相信这是困扰很多人的问题,尤其是那些正处于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过程中的人们来说更是如此。那么,劳动争议案件到底如何举证呢? 网友提问: 劳动争议案件如何举证?劳动争议案件举证须知有哪些? 律师解答: 以下事项是当事人必须知道的: 一、劳动争议案件一般举证内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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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