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条文]
劳动法系列法律
解决不成的,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可以组织有关各方协调处理。 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章 监督检查 第八十五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
咨询律师:
胡骅
[劳动法律条文]
江苏省关于实施新《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江苏省关于实施新《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苏人社函[2011]166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务院新《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1年1月1日施行。由于我省依照法定程序修订《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工作尚未完成,为确保及时贯彻实施新《条例》,切实做好新老《条例》过渡期间的衔接工作,现对有关问题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咨询律师:
胡骅
[劳动法律条文]
新工伤保险条例全文
新工伤保险条例全文 (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令 第586号 (2003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公布 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劳动法律条文]
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依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劳动法律条文]
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86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已经2010年12月8日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 国务院决定对《工伤保险条例
咨询律师:
胡骅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重点企业,各高等院校,各人民团体: 省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政发〔2011〕25号),为贯彻国务院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制定了具体实施办法,提出了明确要求。
咨询律师:
胡骅
[劳动法律条文]
工伤保险条例
2003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公布 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
咨询律师:
胡骅
[劳动法律条文]
关于加强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公安部关于加强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公安厅(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劳动法律条文]
贵州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贵州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一条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统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本省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的职工,均有依照《条例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劳动法律条文]
新工伤保险条例
新工伤保险条例全文(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令第586号(2003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公布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咨询律师:
胡骅
[劳动法律条文]
工伤保险条例
(2003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公布 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
咨询律师:
胡骅
[劳动法律条文]
工伤保险条例
(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令第586号 (2003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公布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劳动法律条文]
最新工伤保险条例全文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 国务院令第586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已经2010年12月8日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劳动法律条文]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咨询律师:
刘波
[劳动法律条文]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24号)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已由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04年1月14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公布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劳动法律条文]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修正案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修正案(截止到2010年4月26日)(送审稿)(转) 决定对《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第一条修改为:“为保障劳动者因工伤残或者职业病伤害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对因工死亡职工亲属进行抚恤,促进工伤预防和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结合广东省实际
咨询律师:
刘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