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劳动工伤 > 劳动保险

劳动
保险

劳动保障栏目为您提供最新劳动保险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医疗险、养老险、工伤险、失业险、生育险、劳动保险知识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对《关于妥善处理开发区工伤保险办法与全市并轨后有关工伤待遇遗留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工伤保险条例解释:第三十一条【职工工伤治疗期间待遇】 第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咨询律师: 胡骅
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工伤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 恩施州政发〔2004〕20号 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工伤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
咨询律师: 胡骅
工伤保险条例解释:第六十一条【本条例涉及的几个关键名词的解释】 第六十一条 本条例所称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工伤保险条例解释:第四十八条【要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听取改进工伤保险工作意见】 第四十八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听取工伤职工、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以及社会各界对改进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 【解释】本条是要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听取改进工伤保险工作意见的规定。
咨询律师: 胡骅
第一条  为保障商贸、餐饮、住宿等服务业从业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能够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江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市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意见 锡政发〔2005〕356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现就我市贯彻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江苏省实施 <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新疆兵团令第2号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伤保险办法》已经2004年4月19日第六次兵团司令员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令员:张庆黎 二○○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伤保险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结合兵团实际,制定本办法。
咨询律师: 胡骅
关于印发八师石河子市工伤保险办法的通知 师市发[2005]16号各团场、处,厂、公司,院、校,开发区管委会,机关各委、办、局,北泉镇政府、石河子乡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自治区、兵团驻石各单位:   现将《八师石河子市工伤保险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工伤保险条例解释:第五十条【群众监督】 第五十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有关工伤保险的违法行为,有权举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调查,按照规定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 【解释】本条是关于群众监督的规定。 群众监督是我国人民拥有和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表现形式。《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咨询律师: 胡骅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的具体步骤和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国家机关和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10号 《甘肃省社会保险费征缴违章处罚暂行办法》已经2000年11月8日省政府第9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期施行。 省长 宋照肃 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第一条为了保证社会保险费的足额征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地方税务机关对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等)征缴违章行为的处罚适用本办法。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江苏省劳动厅社会保险事业处 席辉 江苏省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制度改革,从1992开始,到目前已初具规模。目前全省已有60个市县开展工伤保险制度改革,参保企业达40072户,职工达430.84万人。
咨询律师: 胡骅
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工伤保险工作,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375号令)和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工伤保险的通知》(浙政发(2006)44号)精神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工伤险] 天津市工伤保险条例
第一条 为了完善工伤保险制度, 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以下称用人单位) 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咨询律师: 胡骅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妥善处理工伤认定和工伤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意见 京劳社工发[2003]14号 各区、县劳动保障局,各局、总公司、计划单列企业,中央在京企业: 为做好工伤保险工作,规范企业的行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现就妥善处理有关工伤认定和工伤保险待遇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1996年10月1日之前劳动者发生的工伤,不再办理工伤认定手续。
咨询律师: 胡骅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市2009年调整工伤职工及工亡人员供养亲属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的通知京劳社工发[2008]233号颁布时间:2008-12-25发文单位: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企业主管局、总公司,各计划单列企业,各中央在京企业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工伤保险条例解释:第二十九条【职工治疗工伤】 第二十九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咨询律师: 胡骅
江西省人民政府令 第132号 《江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已经2004年5月25日省人民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 黄智权 2004年6月10日 第一条 为了实施《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8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已经2006年11月10日自治区第十届人民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自治区主席陆兵二oo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实施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制定本办法。
咨询律师: 胡骅

劳动合同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1 业务咨询人数: 173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