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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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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申报]
深圳地区工伤申报程序
工伤申报必须在员工受伤之日起一个月内到社保局进行申报,这一个月是自然日,非工作日,所以要抓紧时间进行申报(我昨天就因为是最后一天的期限了,所以办得很急促和匆忙,不过成功了)。如果过了一个月再去申报,则工伤费用由单位负担,在一个月内申报的,费用由社保局赔付。 2、需准备的资料: 1、公司公章(顺便自已带上印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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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工伤申报]
工伤申报程序
职工发生工伤或者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本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之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报证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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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工伤申报]
哈尔滨工伤保险发生工伤申报流程
工伤保险发生工伤申报流程 [事项名称] 工伤保险发生工伤申报流程 [办理机构] 哈尔滨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办理地址] 哈尔滨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423号) [联系电话] 0451-84871530 0451-84871961 [所需材料] 填写信息:单位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医保卡号),工伤发生时间,就诊医院名称,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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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工伤申报]
明确工伤申报程序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 《工伤保险条例》实施以来,部分参保单位在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未能按照国家规定及时为职工申报工伤,影响了工伤职工待遇的及时兑付。为严格工伤申报程序,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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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工伤申报]
职业病复查诊断不能延续工伤认定申请时效
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了同工伤认定申请。 覃某的复议申请理由不成立。首先,覃某称肺功能中度损伤系首次诊断结论,但肺功能损伤是因煤工尘肺导致的合并性器官损伤,是劳动能力鉴定中考虑的,不属职业病。因此,以肺功能损伤为新鉴定结论而申请工伤认定未超过时效的理由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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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工伤申报]
工伤保险缴费比例申报
工伤保险缴费申报是指缴费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携带有关资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数额。包括以下内容: (一)缴费单位在申报应缴纳数额,缴费单位应在每月15日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报送工伤保险费申报表以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缴费单位报送报申报表和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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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工伤申报]
工伤保险申报缴费指南
申报缴费工伤保险 参保单位应当按月全额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一)缴费申报 1、参保用人单位应当在每月8日前向社保机构业务专管员报送《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凡参保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增减变、人员类别发生变更,应附报《参加工伤保险职工申报表》,《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变动花名表》、停缴单及相应的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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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工伤申报]
申报工伤保险流程
工伤保险是对工人人身安全的保证,员工发生伤害事故,属于工伤范围的,单位或职工及其亲属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5天内,及时与业务部联系。单位应在30日之内向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 工伤保险申报流程 一、办理工伤认定申请 需提交材料: 1.填写《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四份;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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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工伤申报]
工伤保险待遇申报
员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我司业务员,并在30日内提交以下相关资料,由我司向员工投保地的社保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保局受理后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经治疗医疗终结期满(病情相对稳定)后,应当申报劳动能力鉴定,待社保局受理后出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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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工伤申报]
企业申报工伤保险理赔程序
企业参保职工因工伤残或死亡的,按下列程序办理: 1、 参保职工在工作地点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时,企业应在三日之内向当地社保机构报告,并领取填报《职工工伤(亡)认定申请表》,报送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设在当地劳动局)认定。 2、 企业接到"劳动鉴定结论通知书"与"医疗终结通知书"后,应填报《企业职工工伤(亡)保险待遇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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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工伤申报]
北京市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办理申报 收缴及支付程序
《北京市工伤保险参保人员增、减情况表》; (4)工伤认定结论; (5)《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确认结论》; (6)《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确认申请表》; 二、办理参保手续: 1、 区、县社保经办机构与用人单位签定《北京市参保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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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工伤申报]
工伤保险条例解释:第二十六条 再次鉴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解释:第二十六条【再次鉴定申请】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解释】本条是关于再次鉴定申请的有关规定。 1.关于再次鉴定的申请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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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工伤保险条例解释: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主体、受理机构、申请材料】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解释】本条是关于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主体、受理机构、申请材料的规定。 1.申请主体。 按照本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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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解释:第十七条【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时限、受理部门】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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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工伤申报]
大连出台工伤保险新规雇工也可申请工伤
近日,大连市出台了《关于有雇工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从而使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参加工伤保险有了政策依据。9月起,个体工商户的雇工也被纳入了工伤保险范畴,成千上万的雇工将不再“伤身又伤心”。 按照相关规定,雇工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与雇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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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工伤认定标准]
工伤认定标准的缺陷与纠正
威胁着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工伤保护随之产生。事故伤害与意外伤害不同,劳动者往往无能为力、难以防范,因此事故伤害认定为工伤也相对较宽。“因工作原因”,说明伤害结果与所从事工作要有因果关系,即只有工作与伤害存在因果关系才可认定为工伤。在民事理论上,因果关系的认定非常复杂,有宽严不一的多种认定标准,目前较为流行的能够适用工伤认定的宽泛标准是相当因果关系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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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工伤认定标准]
外来从业人员工伤认定标准和待遇
从业人员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从业人员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1.3 哪些情形,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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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工伤认定标准]
工伤认定标准条例是怎样的
工伤认定标准条例在《工伤保险条例》中,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⑴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伤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⑵工作时间前发生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伤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⑶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⑷患职业病的;⑸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⑹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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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标准]
工伤认定标准是如何的
工伤认定的基本标准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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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工伤认定标准]
工伤认定标准及赔偿标准
工伤的评级是要等伤者伤势稳定后才能做的,是估不出来的,相关工伤伤残等级的赔偿标准如下: 伤残保险待遇 (一)伤残补助金 1、标准:一级 2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级 22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级 20个月的本人工资 四级 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1)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医疗待遇。 (2)致残被鉴定一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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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