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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程序] 发生工伤如何操作
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程序: 1、与用人单位存在书面的劳动合同或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发生符合工伤的事故,用人单位应该给申报工伤,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未申报的,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
咨询律师: 胡骅
[工伤认定程序] 工伤认定基本知识及情形
上厕所”是劳动者人身不可分离的必要合理的生理需要,是其人身权的重要内容,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发生伤亡,并非与正常工作无关。因此应当认定为工伤。 13、“串岗”后发生事故算不算工伤?
咨询律师: 胡骅
[工伤认定程序] 河南省申请工伤认定办理程序
申请工伤认定办理程序: 一、经办科室 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科,负责南阳市工伤认定工作。 地址:南阳市人民政府院内一号楼二楼西 二、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 三、认定工伤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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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程序] 工伤认定程序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都有权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登记,并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等有关须知和材料。 市、县级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二)申请时间 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发生工伤之日或者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
咨询律师: 胡骅
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伤认定工作程序》的通知 桂劳社工伤险字〔2008〕10号 各市、县(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规范工伤认定工作,确保依法行政,维护工伤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伤认定工作程序》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做好工伤认定工作。执行中有什么问题
咨询律师: 胡骅
[工伤认定程序] 工伤事故案件的操作流程
工伤事故案件的操作流程(代理工伤) 为了便于规范、及时、便捷地处理工伤事故案件,根据相关劳动法律法规,总结出操作流程。 一、委托代理合同签订前 (先明确与本所律师承办案件是否存在利害冲突)。 (一)、详细听取受伤职工事发经过陈述,并作相应谈话记录,并要求委托人签字,主要记录以下内容: 1、受伤职工身份情况
咨询律师: 胡骅
工伤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导致的伤害,核心因素是工作原因。工伤认定最核心的是查明是否是因为工作原因导致的伤害,其他两个因素都可作适当延伸。 从去年开始处理顾问单位的一起工伤案件,今天向法院提起了工伤认定的行政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是,用人单位是一家保安公司,员工a早上骑自行车来上班,打完卡后,将自行车放至停车处,停好车后,被同事b从背后用铁锹袭击,导致受伤。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工伤认定程序] 如何认定工伤
是否因工作行为引起的,这个工作行为无论来自自己或是他人,就应当认为是工作原因,作为认定工伤的依据。其二,如何界定工作原因。职工受伤的原因可以是来自自身也可能是他人。那此处的工作也应该包括其他职工的日常工作职责范畴。在实践中,这一判断就需要工伤调查人员结合职工的具体工作职责内容灵活界定。其三,如何适用排除认定工伤情形。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工伤认定程序] 认定工伤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即表示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员工自订立劳动合同起,就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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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程序] 工伤认定办法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 新修订的《工伤认定办法》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56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3年9月23日颁布的《工伤认定办法》同时废止。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工伤认定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工伤认定程序,依法进行工伤认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淄博市工伤认定工作规程》的通知 淄人社发〔2012〕77号 各区县、高新区、文昌湖旅游度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各科、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加强对工伤认定工作的管理,规范工伤认定工作程序,依法进行工伤认定,维护职工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现将《淄博市工伤认定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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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程序] 申请工伤认定的流程
申请人按规定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此外,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受 理 1、保险科接到申请后15日内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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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程序] 遭遇工伤应该怎么办
一般的打工者在工作的时候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其他工友由于顾虑或者外地的人联系不上不愿意出来作证和无法作证,所以一旦在遇到工伤以后劳动者本人不知道该怎么办。很多人最后就只能任由用工单位摆布,不利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结合本人的办案经验和相关的法律规定,本人对遭遇工伤的打工朋友提出以下建议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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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程序] 认定工伤需要提供的资料参考
工伤认定是工伤赔偿的开始,但因为发生工伤后很多职工没有注意保留相关的资料导致在工伤认定过程中需要多次奔波,浪费大量宝贵的时间,现将一般工伤认定需要提供的资料归纳如下,可参考(请注意,并非要求提供全部资料,需要根据具体案情提供相应的资料)。 1.填报《工伤认定申请表》,向申请部门领取。 2.劳动合同文书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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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程序] 合肥市申请工伤认定所需材料
合肥市申请工伤认定所需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 的证明材料(如单位的有效工作证(卡)、单位盖章的工资表、单位盖章的从事本职工作的证明、身份明确的单位同事的证明等,附证人劳动关系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 (3)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交身份证的,可以提交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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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程序] 工伤认定办法解释
人力和社会资源保障部 新修订的《工伤认定办法》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56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3年9月23日颁布的《工伤认定办法》同时废止。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一条 为规范工伤认定程序,依法进行工伤认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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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程序] 工伤停工薪水还发吗
工伤通常是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那么,工伤停工薪水还发吗?律咖网小编为您整理相关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网友提问: 工伤停工薪水还发吗?工伤停工后待遇是怎么样的? 律师解答: 1、工伤停工留薪期内: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咨询律师: 胡骅
[工伤认定程序] 工伤认定的原则
这是很多人都不太了解的话题。律咖网小编为您整理工伤认定的原则和工伤认定存在的误区等内容,让您全面了解工伤认定。 网友提问: 认定工伤的原则是什么?工伤认定存在的误区有哪些? 律师解答: 一、认定工伤的原则 工伤保险遵循以下十个原则: 1、无责任补偿(无过失补偿)原则; 2、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原则; 3、风险分担、互助互济原则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工伤认定程序] 如何认定工伤
工伤认定申请主体、内容范围、时限、受理主体: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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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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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申报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9 业务咨询人数: 119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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