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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栏目为您提供最新工伤赔偿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工伤待遇、工伤事故赔偿、工伤赔偿标准、工伤赔偿程序、工商报销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重庆市职工六级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与计算方法)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受伤职工本人月工资×16个月 2、伤残津贴 = 受伤职工本人月工作×60%(按月支付) 备注:1、工伤职工保留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咨询律师: 方亮辉
重庆市职工五级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与计算方法):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受伤职工本人月工资×18个月 2、伤残津贴 = 受伤职工本人月工作×70%(按月支付) 备注:1、工伤职工保留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咨询律师: 胡骅
重庆市职工七级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与计算方法):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受伤职工本人月工资×13个月; 2、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为前提)=全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8个月;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
咨询律师: 方亮辉
重庆市职工九级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与计算方法):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受伤职工本人月工资×9个月; 2、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为前提)=全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4个月;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
咨询律师: 胡骅
重庆市职工八级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与计算方法)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受伤职工本人月工资×11个月; 2、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为前提)=全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
咨询律师: 方亮辉
重庆市职工十级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与计算方法)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受伤职工本人月工资×7个月; 2、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为前提)=全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2个月;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
咨询律师: 胡骅
重庆市职工三级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与计算方法) 作者:重庆蔡晓波律师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受伤职工本人月工资×23个月 2、伤残津贴 = 受伤职工本人月工作×80%(按月支付) 备注:1、工伤职工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咨询律师: 胡骅
重庆市职工四级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与计算方法 作者:重庆蔡晓波律师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受伤职工本人月工资×21个月 2、伤残津贴 = 受伤职工本人月工作×75%(按月支付) 备注:1、工伤职工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咨询律师: 方亮辉
重庆市职工二级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与计算方法) 作者:重庆蔡晓波律师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受伤职工本人月工资×25个月 2、伤残津贴 = 受伤职工本人月工作×85%(按月支付) 备注:1、工伤职工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咨询律师: 胡骅
重庆市职工一级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与计算方法) 作者:重庆蔡晓波律师 重庆市职工一级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与计算方法):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受伤职工本人月工资×27个月 2、伤残津贴 = 受伤职工本人月工作×90%(按月支付) 备注:1、工伤职工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咨询律师: 方亮辉
重庆市职工因公死亡赔偿标准(赔偿项目与计算方法): 1、丧葬补助金= 重庆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 3、供养亲属抚恤金(发放对象: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咨询律师: 胡骅
莱西市企业职工非因工死亡待遇、法律依据及因工死亡待遇标准 一、丧葬费 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逝世后,不分职务级别,丧葬补助费的标准调整为每人1000元,包干使用,节约归家属,资金按原渠道列支。 二、一次性救助金 企业职工死亡时上一年度职工10个月平均工资。其中按《劳动保险条例》规定的一次性救济费高于上述标准的,可按原规定执行。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由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待遇是否可以双重赔偿? 根据劳动部《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关于“工伤保险待遇”的规定,职工在交通事故因工伤可根据其工伤的情形,主要享受以下待遇:1、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根据工伤程序,享受工伤医疗费;3、享受工伤津贴;4、需要护理的按月发给护理费; 5、残疾的或者死亡的,享受相应的待遇。
咨询律师: 胡骅
最新因工死亡待遇标准(2011年) 江苏(沭阳)雅凯律师事务所郑刘律师团队长期致力于劳动者维权劳动法研究,并担任多家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专业处理各类劳资纠纷,擅长处理各类人身伤亡事故。以下就2011年因工死亡赔偿最低标准作解释说明。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工伤事故赔偿] 办理工伤赔偿的相关法律知识
办理工伤赔偿的相关法律知识 【大理著名专家律师-----马培杰律师】 一、工伤的界定: (一)一般表述: 工伤是指各类企业职工在执行工作职责中因事故负伤、致残、致死,职工本人或家属要求企业予以经济赔偿的纠纷。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工伤赔偿标准] 工亡补助金的赔偿标准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指在职工因工死亡的情况下,按照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对其直系亲属支付的一次性赔偿。职工的死亡使其亲属丧失了重要的生活来源,导致其生活水平的下降,这是工伤事故的后果之一,因此应当予以赔偿。 《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已经2010年12月8日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工伤事故赔偿]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2月17日上午,市政府发布了关于近期本市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主要精神和具体措施。其中,对无企业负责人带班下井或该带班而未带班的,对有关责任人按擅离职守处理,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提高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
咨询律师: 胡骅
[工伤事故赔偿] 河北省工伤赔偿之小结
方式(限五级—十级伤残等级)。 对于五级—十级伤残,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一次支付支付: 1、住院伙食补助费:按因公出差伙补70%,河北省为50元人/天。 2、住院期间的护理费:由用人单位负责。 3、误工费:住院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但不超过12个月;因病情严重或特殊情况,可再延长12个月。评定伤残等级后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该企业的做法是违法的。季某受伤时间是2009年9月8日,参加工伤保险时间是2010年1月,2009年9月至2010年1月属于未参加工伤保险时期。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60条的规定“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仲裁委作出裁决,该企业支付季某6个月的工资作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并报销医药费。
咨询律师: 胡骅
[工伤事故赔偿] 工伤赔偿有哪些项目
工伤赔偿有哪些项目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项目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二、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造成死亡的赔偿项目:
咨询律师: 胡骅

劳动合同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4 业务咨询人数: 170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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