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
劳动监察的机构是什么
劳动监察职责的实施者为劳动监察大队。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可以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可责令改正。可以对违法行为予以处罚,任何单位和劳动者均有权对违反劳动法律的行为向劳动监察机构举报。县和县级以上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劳动监察机构个体负责监察工作。
咨询律师:
胡骅
[劳动监察]
劳动监察的内容
劳动监察的内容主要有: 1、社会劳务中介机构和社会培训机构遵守有关规定的情况; 2、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情况; 3、单位招聘职工的行为; 4、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5、企业遵守企业工资总额宏观调控规定的情况; 6、单位支持职工工资的情况; 7、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收入情况; 8、单位和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9、社会保险金给付情况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劳动监察]
什么是劳动监察
劳动监察是指法定专门机关代表国家对劳动法的遵守情况依法进行检查、纠举、处罚等一系列活动。 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劳动法规的单位或劳动者,可以依据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决定,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罚款、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的处罚;对触犯其他行政法规的,建议有关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对触犯刑律的,建议执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律师:
胡骅
[劳动监察]
哪些情况可向劳动监察举报
什么行为可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举报 1、 用人单位未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2、 不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3、 参保单位不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 4、 超时加班加点不支付工资的; 5、 向被录用人员收取保证金或抵押金等变相收费; 6、 非法使用童工; 7、 招用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人事技术工种工作的; 8、 社会劳务中介机构和培训机构违反有关规定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劳动监察]
劳动行政部门的劳动监察职责
劳动行政部门履行下列劳动监察职责: (一)监督检查招用工及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情况; (二)监督检查支付职工工资情况; (三)监督指导劳动保护和职业培训工作; (四)监督检查社会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执行情况; (五)查处职业介绍机构、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和对外劳务合作机构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 (六)受理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的检举、申诉和控告
咨询律师:
肖本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