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交通事故 > 事故赔偿 > 赔偿标准
黑龙江省公安交通管理局 黑龙江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文件 黑公交〔2009〕131号 关于转发 2009年全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相关数据的通知 各交警支队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死亡、伤残赔偿金 被抚养人生活费 年龄 年数 城镇 农村 城镇 农村 年龄 年数 城镇 农村 1-60 20 268822 95900 181734 62520 0 18 163560.6 56268 61 19 255380.9 91105 172647.3 59394 1 17 154473.9 53142 62 18 241939.8 86310 163560.6 56268 2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根据福建省统计局 2008 年统计数据,结合我省实际,现将 2009 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费用标准通知如下: 一、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死亡、残疾赔偿金)为 17961.45/ 年; 二、我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被抚养人生活费)为 12501.12/ 年; 三、丧葬费 11141.5 元 / 年
咨询律师: 方亮辉
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人身损害(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二0o九年三月一日 发布   2008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主要指标:  自治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431元  自治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10827元  自治区上一年度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为4656元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交通事故致多处伤残怎样索赔?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年北京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北京市易行律师事务所  刘君 2009年2月10日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发布《 北京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咨询律师: 肖本岗
根据川高法民一(2008)5号文件的通知
咨询律师: 刘波
2009年陕西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陕西省2008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6548元 陕西省2008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136元 陕西省2008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2858元 陕西省2008年农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712元 陕西省2008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9772元 (以上信息为余伟安律师2009年2月12日从国家统计局了解到的初步统计信息
咨询律师: 肖本岗
残疾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残疾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 (一)残疾用具费的概念 残疾用具费,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残的,其组织、肌体的某项功能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而需要赔偿具有补偿功能的器具而支出一定的费用,由事故责任者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费用进行的赔偿。例如,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下肢或者上肢残废的,有必要配置假肢,由此支出的费用,属于残疾用具费。
咨询律师: 刘波
根据川高法民一(2008)5号文件的通知,四川省内发生的交通事故及其他人身损害赔偿采用下列新标准:(律师提示: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间在2009年4月30日之前的适用本标准,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间在2009年4月30日之后的适用更新的标准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国北部某省会城市,按照当地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相关数据表明,当地上一年度人均收人为10000元,钱某可获得的残疾者生活补助费为10000元/年× 20年×二级伤残系数=200000元×二级伤残系数(二级伤残系数一般为90%,即评定为伤残一级,按全额赔偿;二至十级的,则以10%的比例依次递减作为赔偿系数
咨询律师: 刘波
车辆在事故中的贬值损失该不该赔偿 北京维航律师事务所  冯立华律师 联系电话:13391805320 1.什么是贬值损失 贬值损失,指车辆在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中因遭受损伤,而致使该车辆在再出卖时价格大大降低,从而给车辆所有人造成的损失。 2.车辆贬值损失该不该赔偿 答案是肯定的 法律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 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1989元/人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15330 元/人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9559 元/人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6828 元/人
咨询律师: 刘波
年贵州省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数据 2008-05-13 17:39 各交警支队: 根据省统计局提供的资料,现将 2007 年度贵州省国民经济统计数据中涉及交通事故处理损害赔偿的项目标准公布如下。按照黔高发〔 2006 〕 26 号文件要求,对 2008 年 5 月 1 日后处理的交通事故
咨询律师: 肖本岗
2008年山东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数据 2008年山东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数据   2008年2月公布的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报告显示如下数据: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4265元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9667元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4985元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3622元 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22711元 青岛市
咨询律师: 肖本岗
以上费用计算标准从2007年4月1日起执行。 标准 2007--2008年度安徽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新标准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 9771.1元; 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2969.1元; 3、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7294.7元; 4、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2420.9元
咨询律师: 肖本岗
重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关于下达 2007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交警支(大)队,各企业交警大队,机场交警支队
咨询律师: 刘波
16187元/年 (十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4846元/年 (十九)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14343元/年 省统计局如公布更新以上统计数据
咨询律师: 肖本岗
二00七年五月二十九日 丧葬费: 7795.02元 死亡赔偿金: 城镇:795.92×12×20=191020.8元 乡村:3585×20=71700元 江西省2008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533。33元。(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8400元) 2、城镇住户人均每月可支配收入935。17元。 3、农民人均年收入4089 4、城镇居民月消费性支出650.89
咨询律师: 刘波

赔偿标准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6 业务咨询人数: 103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